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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长潭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长潭镇产业发展项目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629374。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潭镇堑垣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在堑垣村党群服务中心(场地面积966.5平方米)新建高6米、宽9.6米、纵向间距6米,材料采用工字钢的钢结构长廊(含宣传栏功能);配套场地设施;在钢结构长廊屋面安装334块615Wp的光伏板及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205.41kWp)。电力增容工程(含315kVA油浸变压器安装及业扩接入)。 (2)在堑垣村德华堂(场地面积318.85平方米)屋面搭建钢结构支架并安装98块615Wp的光伏板及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60.27kWp)。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160.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49.31万元、设计5.23万元、监理4.93万元、其他1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