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镇圩镇周边村庄综合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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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上饶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上饶镇圩镇周边村庄综合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5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167370。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上饶镇坝上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外墙喷石漆约6500㎡、增加房屋天际线、增加窗户框线约550㎡、女儿墙平改檐约550㎡、空调罩约150个、窗罩约118个、三线整治约74898m、挂设架空钢绞线约18612m、活动场所地改造约20389.79㎡、场地排水约735m、排水沟改造约1750m、绿化约1800㎡、健身设施约8套、休闲桌椅约8套、景观宣传标识约15套,太阳能路灯约48套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793.95万元,其中:工程费704.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2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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