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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高要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南兴片区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肇庆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和《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5)》要求,开展城市修补,完善小区功能,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南兴片区。 二、项目代码:25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207021。 三、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北至西江,东至新兴江,南至南兴二路、南兴一路,西至要南一路(不含南亭路沿线区域)。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范围约12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48万平方米。改造涉及片区范围内7个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基础设施的排水设施改造64990.8米、供水设施改造35200米、照明工程26600米、照明设施320套、消防设施更换1700个、监控设施420处;公共空间提升及便民休憩空间改造7500平方米、无障碍设施改造400个、适老化设施改造250个、停车设施新增非机动车泊位3300个;以及楼本体设施改造等。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32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30205.72万元,其中:工程费23088.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06.73万元、预备费2199.59万元、建设期利息511.2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