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端芬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绿美生态公园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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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端芬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台山市端芬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绿美生态公园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8969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委会梅家大院支路口3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园建工程:1.泥塘挖淤泥流砂500立方米、土方挖运/回填挤淤约1771.14立方米、拆除原有围墙117平方米、拆除混凝土路面117平方米。2.采用多种花岗岩(芝麻白、芝麻灰、芝麻黑)1572.176平方米及丙烯酸地坪漆约989.783平方米进行铺装、沥青混凝土停车位约190.6 平方米。3.新建毛石挡土墙156.3立方米、异形廊架2座、景观花池2组、入口标识1项、台阶、围墙翻新喷漆661平方米。(二)绿化工程:1.乔木种植约88株。2.灌木与球类约117株。3.地被与花卉约2777.9平方米。4.水生植物约25平方米。5. 回填栽植土840.57立方米。(三)电气工程:1.照明灯具共57套、灯带109.748米及配电箱、电力电缆等。(四)给排水工程:1. PE给水管约255.805米、快速取水器8个、水表井1座。2.排水管21.611米、地漏2个。   四、项目由台山市端芬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35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4万元(其中勘察费2.7万元,设计费10.7万元,监理费8.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8.8万元),预备费17.0万元。资金来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培育上级补助和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端芬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绿美生态公园改造工程)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端芬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 (绿美生态公园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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