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深井镇农贸市场及圩镇客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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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深井镇农贸市场及圩镇客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170740)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深井镇深井圩农贸市场、深井驿站。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该项目是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之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占地面积约289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93平方米的深井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1.拆除原有铁棚约1240.62平方米,新建钢结构商铺,安装玻璃幕墙约693.48平方米,拆除并新建一批招牌约112.53平方米。2.市场范围的墙、柱装饰(真石漆墙面)约777.86平方米。3.新建市场门楼规格:长8.8米*宽0.6米*高8.05米。4.拆除并新建市场内部路面约1912.32平方米。5.新建垃圾收集点一处,增加8个240L容量垃圾桶等。 二、对占地面积约1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2平方米的圩镇客厅进行升级改造。1.新建室内广告宣传栏约8平方米。2.清洗周边人行道236平方米。   四、项目由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346.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5.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80万元(其中勘察费2.29万元,设计费11.16万元,监理费9.43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22.92万元),预备费14.91万元。资金来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培育上级补助和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深井镇农贸市场及圩镇客厅改造提升工程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深井镇农贸市场及圩镇客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概 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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