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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其他 未知
预算金额: 278.136万元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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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条件 | |
| 霞浦县崇儒畲族乡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项目(二期)已由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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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崇儒畲族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301.45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78.13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新建长者食堂239.7平方;改扩建大众茶馆537.75平方,展示区190.32平方;广场庭院(景观)477.78平方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218.5.222.64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以电汇或者转账或者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4)本项目控制价301.4522万元(含暂估价10万元),K值为8%,发包价为278.1360万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3.3 其它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崇儒街1号 联系人:苏事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