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滨·城发商务酒店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爱滨·城发商务酒店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项目北侧为S327省道,东西侧为规划支路,南侧为新建滨海县委党校。为需保障酒店运营须采购电脑、办公文件柜等。 2.招标范围:酒店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物资采购项目,主要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办公文件柜等,具体以清单为准。 3.供货期限: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质保期:2年(备注:低值易耗品按照其厂家质保期执行)。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78756.63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至邮箱451128177@qq.com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4.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00秒 2.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7室。 五、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未中标人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定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七、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差额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中标价×10%),差额保证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缴纳方式:①现金、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保函;③保单。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爱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451128177@qq.com 滨海爱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