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15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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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6-2028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略)-(略)年南(略)法律服务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年(¥(略)年)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固定价格报价,报价为人民币(略)年(¥(略)年)。6.采购需求:对(略)-(略)年南(略))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服务,本项目不包含经采购人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认定为需要另行项目化实施的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三部(略)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7.合同履行期限:首年服务期为(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履职期间的情况综合考核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评价为优、良的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为中、差的为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为(略)个月,最多可续签两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本项目不允许(略)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略)执业许可(略)所执业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即主办律师及拟投入项目的其他成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供应商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略)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略)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3(略)站((略)www.(略).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略)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略)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三、获取磋商文件1.申请申(略)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略)—(略):(略),(略):(略)—(略):(略)(节假日除外)。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单位章)发彩色扫描件至(略)中(联系人:(略)电话:(略)),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略)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在(略)址:http:(略).cn)本项目磋商公告下附件自行(略)。磋商文件售价0(略)供应商。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北京时间)逾时,将不予接收。地址:南(略)1(略)信访接待室(地址:(略)4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南(略)1(略)信访接待室(地址:(略)4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日。七、(略)方式: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略)签约合同价的(略)%,年度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注:(1)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为固定价格,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量结算。(2)每次付款须按合同扣减违约金和赔偿款;(3)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及相关申请资料,否则采购人可以拒付;(4)所有付款均不计利息。八、公告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略)址:http:(略).cn)上。(略)站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书、磋商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略)地址:(略)4号联系人:(略)方式:(略)-(略).采购(略)地址:(略)1栋7(略)联系人:(略)龙联系电话:(略)(尹建),(略)(陈小龙)(略)年(略)月(略)日申请函.doc竞争性磋商文件-(略)-(略)年南(略)法律服务项目.docx(略)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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