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云南西双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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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嘎栋街道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帕顶梁子风电场扩建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西定乡

中广核西双版纳勐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装容机量72MW,安装1台单机容量5.0MW和10台单机容量6.7MW的风电机组,在场址中部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新建主变规模为1×75MVA

1.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尾气;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交通运输噪声;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占用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破坏植被,对动物栖息生境产生影响,扰动地表,产生水土流失等。

(2)运营期

本工程为清洁能源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产生风力发电机噪声、箱变噪声和新建升压站主变噪声;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退役后的风机叶片、储能系统废磷酸锂电池、检修废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风电场运营后,工程占地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在运营一段时间内将延续,随着覆土植被的进行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生态环境影响将逐渐消失;110kV升压站运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电磁影响。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加强管理,施工区域实施洒水降尘作业,减少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剩余的弃渣及时运至指定渣场堆放,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或运至弃渣场,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

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

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对施工现场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天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

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每个风机机位平台和升压站各设1个1m3的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共设12个1m3的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

35kV输电线路施工点较为分散,每个塔基点产生的施工废水量较少,每个塔基点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桶装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土石方平衡,尽可能减少弃渣。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尽量考虑进行场内平衡回填,或用于道路修筑,多余的土石方则应按规定运至弃渣场进行堆放。

出渣必须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指定的渣场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弃渣前完成拦挡和排水措施,严格遵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完善拦挡措施和排水设施,防止堆渣过程对渣场下游的影响。

弃渣运到渣场指定地点应及时完成摊铺、碾压,对渣体边坡进行修整。

弃土结束后,马上进行覆土和植物恢复措施的施工,避免坡面场面长时间裸露。

施工建筑垃圾能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

对风电机组区剥离的表土进行收集,堆存于风机吊装平台且不影响风机施工位置,堆存期间采取临时苫盖和临时拦挡进行防护;对场内施工道路区剥离的表土,规划于道路沿线临时堆存,做好临时苫盖措施;对弃渣场区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渣场尾部,并采取临时拦挡及苫盖措施进行防护;对集电线路区剥离的表土,规划对剥离表土堆放在沟槽一侧,做好临时苫盖措施。升压站的表土剥离后,集中堆存于站内的空地区域,并采取临时拦挡及苫盖措施进行防护。

5)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注意选择符合帕顶梁子风电场扩建项目评价区景观的乡土树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可向有关专家和当地林业部门咨询)。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境教育,明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禁止滥砍滥伐。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项目场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推进绿色施工,采取绿色施工方法和工艺。

施工结束后必须严格按项目植被恢复设计要求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与当地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巡护,防止破坏森林和野生植物的行为发生。

项目占地范围距离较近的重要植物,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避让,避免因施工作业导致重要植物植株的损伤或死亡,加强施工占地管理,不得跨界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环境保护的条款,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遵守环保法规,严禁随意砍伐重要植物。

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管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禁止施工人员携带外来物种进入施工场地。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项目场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就地保护或者移栽保护。

6)动物保护措施

①鸟类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施工和设计,禁止超计划占地。在土石方开发、风机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的破坏,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减小风电场建设对当地鸟类栖息地和觅食地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遇到正在使用的鸟巢而无法避让时,应妥善保护,同时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鸟类。

加强工程施工的相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明确保护鸟类的重要性。在风电场征地范围内及场内公路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提醒风电场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自觉保护鸟类。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在修建场内公路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留鸟生境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

②其他野生动物影响缓解措施

施工时尽量减少对植被较好地段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优化施工程序及方案,避免在动物繁殖期进行施工作业,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小施工噪声,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和施工噪音对动物的干扰。在修建场内道路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陆生脊椎动物生境的破坏,场内道路不应过宽,能保证运输物资车辆能安全通过即可。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对陆生脊椎动物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加强对风电场施工人员和日常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陆生脊椎动物的事件发生。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加强对场区的管理,在场区内及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进行捕鸟、破坏陆生脊椎动物生境等活动。

做好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教育,严禁在施工区及其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若遇到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在规划项目施工中除了永久设施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和生境外,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施工中要杜绝对溪流水体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防止项目建设导致重要动物栖息环境的改变。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应设置内置排烟管道,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排烟管道高于食堂楼顶1.5m高排放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升压站拟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0.2m3),1个化粪池(容积2m3),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不低于2m3/d),1个7m3的中水暂存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住宿办公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总的办公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风电机组区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障风电机组运行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在机组招标设计时,选择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运营期加强对风机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建议优先选用隔声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低噪声偏航刹车片等组件和设备,强化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提高安装精度,加强运行期管理,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

加强运营期风电场周边居民点的噪声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应预留噪声治理经费,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运营过程中对距风机点位周边较近居民点(巴达管护站旁散户,距离风机665m)定期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

②升压站区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 GB 12348 和 GB 3096 要求。

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主变场地设1个有效容积为50m3的事故油池一座,升压站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进入主变下方集油坑,经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不转移,产生的事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每个油式箱式变压器旁设计2m3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

退役后的风机叶片交由厂家回收,不得弃置。

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委托厂家收集后返厂再生,不得在项目场地暂存和拆解。

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化粪池污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清掏后用于升压站绿化及周围农田施肥还田。

升压站内设1个20m2的危废暂存间,废蓄电池、检修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

5)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机基础和施工道路施工结束后,应采取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尽量避免人工痕迹,使路域植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植被恢复和绿化以保护区域自然环境,避免对周边景观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尤其是吊装平台植被的恢复,应注重表土的保存,加强植被恢复后的管养,保证成活率。

风机投产后,每年在春秋两季对风机周边进行杂草清理,以减免猛禽类捕食风电机组周边的小型动物而受到风机叶片的伤害。

在林地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加强鸟类的保护管理,对电场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进行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鸟类的事件发生。风电场建成后,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风电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林业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共同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一旦发现与鸟类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应当立即停机或拆除。做好对场区道路的管理和控制,防止因风电场建设交通条件改善造成的“点火打鸟”现象。

6)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牢固各连接处。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

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加强升压站内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和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应确保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