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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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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嘎栋街道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勐腊中部110kV网架完善工程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腊镇、关累镇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①本期在220kV茶城变新建1个110kV间隔出线至新城变,将1个110kV电气备用间隔进行改造并出线至邦善变;②110kV新邦线π接入茶城变线路(新城变侧)工程,采用电缆敷设和单、双回混合架设,新建线路长度约7.2km;③110kV新邦线π接入茶城变线路(邦善变侧)工程,采用电缆敷设和单、双回混合架设,新建线路长度约8.15km;④110kV岗远线和黎腊Ⅱ回线改接工程,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新建线路长度约0.9km。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间隔扩建工程均在变电站站内进行,不需新征用地,因此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本项目生态影响主要为新建输电线路施工期对建设区域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1)避让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占地全部安排在变电站围墙范围内。 ②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③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及杆塔定位,尽量避让沿线的橡胶林,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植被的破坏。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临时施工占地优先布置在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区域。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项目线路施工临时占地优先布置在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区域;线路塔基占用橡胶林时应尽量减小施工占地区域面积,减少树木砍伐量,减少植被破坏。 ②架空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塔基基础、电缆沟基础开挖时选用人工开挖等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塔基基础、电缆沟基础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施工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 ③塔基施工占用橡胶林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牵张场选址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减少植被破坏。 ⑤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与人抬马驮相结合进行材料运输。后续施工过程中,如确需新建施工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架空输电线路导线与线下树木自然生长高度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0m并尽量抬高,线路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尽量避免对线路走廊下方的树木进行砍伐。 ⑧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⑨对于线路塔基占地区域必须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⑩拆除施工场应布置在植被稀疏区,减少占地面积;缩短线路及杆塔拆除施工时间,减少植被的损失。 ⑪拆除塔基础仅对地面部分进行破碎,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拆除地面部分基础后,地下部分基础直接掩埋并平整土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永久占用耕地、林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复垦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②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并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生态恢复。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进行植被恢复,对确需人工开展植被恢复的区域,应选用本地物种或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种类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③拆除杆塔基础在场地平整后,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宜选择本地物种或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种类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项目施工区等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施工区域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项目施工区域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2.声环境 220kV茶城变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内容相对简单,工程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均采用人工施工,且集中在昼间施工,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场地清理、材料运输、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几个方面。其中,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大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及基础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有商砼搅拌车、电锯及重型运输车等。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或采取隔声带、消声设备的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小项目施工车辆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6)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输电线路塔基、线路拆除及电缆沟等在施工中的基础开挖、材料的运输装卸、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等。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先行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并覆盖防尘网,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6)拆除塔基时,及时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间隔扩建基础、电缆沟基础开挖、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余土、施工废物料(SW72:900-001-S7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SW64:900-099-S64),塔基基础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SW72:900-001-S72),线路、杆塔拆除产生的旧导线、地线、塔材、金具、绝缘子(SW72:900-001-S72)等材料。 (1)变电站间隔扩建、电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租住民房和站内已建垃圾收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清运处置。 (3)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均平铺于站内预留设备区域;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架空线路基础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综合利用;电缆沟开挖产生的余土平铺于电缆沟施工区表面。 (4)在林地、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本项目拆除的旧导线、地线、杆塔、绝缘子等金具及时交由西双版纳供电局回收处理。 5.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变电站间隔扩建、电缆线路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或利用站内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理,本期扩建无需新建环保设施。 (2)变电站扩建和电缆沟基础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杆塔基础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 (3)架空线路工程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4)项目施工应避开雨天开挖,塔基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54处,容积约2m2/个)澄清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临时堆土采取装土麻袋临时拦挡的措施,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 (5)施工现场如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加强设备维护并定期检查、铺设彩条布等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不在河道范围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减少项目建设对河流的影响。 ②严禁漏油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水体附近,严禁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杜绝在水体附近施工时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③邻线路跨越河流两侧基础施工时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沉砂池(4处,容积约2m2/个),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其余部分通过拦砂网排放至周边沟渠,避免泥浆进入河道。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 6.电磁环境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架空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2)新建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利旧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和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18.0m。 (3)架空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二、运营期 1.生态影响 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项目运行期对森林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影响微弱,不会促使植物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 (1)强化对巡线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橡胶林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4)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2.电磁环境 (1)项目运营期运维人员应加强对变电站及线路的巡查及维护,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 (2)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声环境 定期巡检设备和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4.地表水环境 (1)本项目220kV茶城变电站扩建后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改变原有的污水处理方式,站内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依托变电站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线路运维人员在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1)本项目茶城变电站本期间隔扩建后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不改变原有的固体废物处理方式。 (2)输电线路运营期运维检修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西双版纳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