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涉及41个标的是遂宁瑞裕建材有限公司所管理房产。标的按现状单个出租。子标的数量、位置、面积、租赁价格、现状等其他详情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2.使用现状: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标的序号5-四川省遂宁市国开区广德路王家湾拆迁安置小区10栋1层1013号房屋及标的序号41-遂宁市国开区明月路53号5栋8层1号8号房屋现均为短期出租状态,承租人均未搬离;
子标的具体情况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影响标的成交及成交价款的支付。
3.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标的序号1-40号租赁期限为1-5年,具体租赁时间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协商确定;标的序号41-遂宁市国开区明月路53号5栋8层1号8号房屋可半年起租。
4.挂牌价说明
本次租赁标的序号1-40以年租金(单位:万元/年)挂牌;标的序号41以月租金(单位:万元/月)挂牌,承租方按成交半年租金结算交易价款。
即,成交总价(6个月租金)=成交单价×6个月
5.年租金递增比例
标的序号1-40的成交价为首年租金,合同期内租金不递增;标的序号41的成交价为首年月租金,成交后按承租人承租月份确定合同成价总租金;
6.房屋履约保证金标准
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起3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房屋履约保证金:
(1)年租金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按首年租金的60%缴纳;年租金在5—10万元(含5万元,不含10万元)之间的,按首年租金的50%缴纳;年租金在10—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之间的,按首年租金的40%缴纳;年租金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首年租金的30%缴纳;
(2)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向承租方开具收据。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7.清洁费收费标准
租赁火车站商步街的所有承租方涉及房屋清洁费。承租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须按如下标准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房屋清洁费:1元/平方米/月×计租面积×12,清洁费按年收取。
8.物业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按现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缴纳。特别是遂宁市国开区明月路53号5栋8层1号8号房屋物业服务费须意向承租人现场确认;
9.优先承租权及行权方式
本次租赁标的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10.租赁房屋用途
承租方使用出租标的时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噪音较大行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11.经营手续及消防设施设备
(1)房屋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完善消防、环保及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在经营过程中,如在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承租房屋消防安全不合格或相关的审批手续不齐等问题,职能部门责令整改或有其他要求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二、实地查看
1.出租标的均按现状出租,请竞租人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了解政策后再进行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消防完善情况、出租环境、抵押情况、水电气安装情况、经营业态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同签订: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房屋移交
1.承租方在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2.如出租方迟于上款规定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五、拒签合同处置
若竞租成功后,意向承租方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重要事项
1.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须事先取得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需要相关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或审批的,承租方还应当取得上述部门备案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未满足前述同意、备案、审批条件的,承租方不得自行装修。
2.承租方可自行聘用合格的装修公司对租赁房屋内进行合法合规的装修,该等装修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及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装修违规或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
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的基础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修缮并承担消防安全等一切责任。
4.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房屋内部日常维修费用以及其他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
5.其他信息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房屋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也是本项目信息披露资料重要组成部分,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七.交易服务费约定
本次招租过程中所涉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