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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智能电话招生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26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彭少军 1397915****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采购单位: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描述:详见采购需求;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
附件: 智能电话系统采购需求.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海棠南路66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要求 | 1.报价方式 报价单位提交报价的内容必须符合采购需求中的各项需求,并在报价文件中对采购需求内容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提供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投标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应于服务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约定付款前,先进行为期10天的产品测试,测试合格后才给予合同金额付款。 3.服务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执行本协议内约定的信息和技术服务项目。如因成交供应商系统不成熟或其他信息技术原因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承担和赔偿。 (3)如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服务未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我单位将不予验收,供应商应根据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另行赔偿合同总金额的10%。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并提交报价的,视为承诺响应此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 1.以上所有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给我校审核及备案: (1)提供该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2)提供数据安全保障等级达到三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类似项目合作院校案例合同复印件不少于6份(同一业主单位多份合同仅算一份); (4)提供≥6人团队人员,需具有以下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PHP互联网工程师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考试管理中心颁发的中级计算机系统操作师证书,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考试管理中心颁发的中级网络管理师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PMP证书(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如拟中标供应商无法按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自动顺延至下一家供应商提供材料核查(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