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8
发布于
山东青岛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光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光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目

项目代码

25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668152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

66 号

地理坐标

120 度 14 分 54.708 秒,36 度 15 分 12.564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06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8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06-全部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行政审批服务部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25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668152

总投资(万元)

295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

3.4

施工工期(月)

2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1591.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

批复文件及文号:《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青政字

[2018]78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调整更新版)。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青岛高新区中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查机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审查文件及文号:《青岛高新区中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查意见》(青环高新规审

[2019]1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规划范围:位于胶州湾北部,东至祥茂河,西至胶州湾高速公路,南至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 —

红岛北侧

7号排洪渠,北至上马街道界线,规划用地面积20.2平方公里

发展目标:规划建设按照

“生态经络、湿地岛链”的理念,尊重生态本底,打

造以科技创新研发为主导、生产服务、生活配套、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高度

复合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

功能定位:本片区定位为以科技创新研发为主导,生产服务、生活配套、公

共服务等多种功能高度复合的北岸城区科技创新中心,高新区公共服务中

心。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

66号,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均为工业用

地,项目建设符合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以

“青环高新规审[2019]1 号”文审查了

《青岛高新区中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四至范围为北至规

划东一号线,南至红岛

7号排洪沟,东至洪江河、墨水河,西至祥茂河、环

胶州湾高速,规划面积为

45.71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规划范围内。

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1 项目与规划跟踪环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产业定位

1

重点发展创新科研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节能

技术与新材料产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产

业、海工装备研发产业等。重点引进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效节能、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科技

6 大产

业的企业,并且要以所确定的重点发展产

业门类为主,严格控制其他。

项目属于新材料产业,

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定

位。

符合

二、环境保护准入条件

1

入区企业应为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产业

政策允许的产业。

项目已取得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备案证明,备案

编号:

25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668

152,符合产业政策。

符合

2

企业生产废水排放必须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676

-2007) 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

GB/T 31962-2015)中有关规定。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符合

3

新入区企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

标准要求。

项目符合国家和行业环

境保护标准要求。

符合

4

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

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

企业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

符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 —

则进行生产。

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

原则进行生产。

5

严禁新入区自备燃煤燃油锅炉的项目上

马;需独立进行能源生产供应的企业应当

报高新区管委会和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批

准,且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项目工艺过程使用电加

热,不使用燃料。

符合

6

入区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达到相应

规定的标准。

企业污染物排放均符合

相应规定的标准。

符合

项目与《青岛市高新区中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

见》符合性见下表。

1-2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

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青岛高新区中东片区环境质量控制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

2020 年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0 年达到《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V 类

标准;近岸海域水质满足《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第一类至第三类

标准、沉积物满足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18668-2002)第一类至第三类标

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1 类区、2 类区、

3 类区、4a 类和 4b 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

GB

36600-2018)筛选值和管控值。

项目废气采取环保措施后 可 实 现 稳 定 达 标 排放,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不外排。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符合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

应根据《报告书》要求,按照开发区的产业导向、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开发建设,入区项目应满足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对不

符合主要产业导向的企业逐步实施搬迁,推进区内企业的产业升级。

项目为迁建项目,符合青岛高新技术开发区中片区的产业导向、功能定位。

符合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和结构布局

应按《规划》确定的各功能区定位进行开发建设,合理安排各地块开发时序。对列入搬迁名单但尚未实施搬迁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控制生产规模,禁止新增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产能和产品。

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中的功能区定位。

符合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应按《报告书》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企业的节能节水工作;按照《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 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相关要求,强化

工业污染综合防治,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测、监督管理和预防控制。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 可 实 现 稳 定 达 标 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不外排。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的防渗措施,制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测、监督管理和预防控制。

符合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青岛市高新区中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 —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中鼓励类(超细、高

强、高模、耐碱、低介电、低膨胀、高硅氧、可降解、异形截面、本体彩色、

有机纤维复合等高性能及特种玻璃纤维开发与生产);项目不属于《禁止用

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

限制项目;项目不涉及落后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项目已取得青岛高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部 备 案 证 明 ( 备 案 号 :

2504-37*开通会员可解锁*-66815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

66号,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

证书》(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08467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

质要求。

3、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

2021〕13号)、

《青岛市城阳区水功能区划》(青城政办发〔

2018〕17号)、《城阳区农村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方案》(青城政办发〔2020〕76号),本

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要求。

4、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

“三区三线”划定

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目前青岛市

“三区三线”划定成

果已经获得批复。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

66号,根据青岛市城阳区“三

区三线

”划定成果,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

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内,符合要求。项目与城阳区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位置关系见附图

6。

5、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青政字

[2021]16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年版)

的通知》(青环发

[2024]20号),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 —

1-3 项目与青岛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目标任务

(一) 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 确保

“生

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

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

新区崇盛路

66 号。所在

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项目不在划 定 的 生 态 红 线 范 围内,与青岛市生态空间位置关系见附图

8。

符合

(二) 环境质量底线。1、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为原则,到

2025 年,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

(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 71.4%,地表水国、

省控断面劣

Ⅴ类水体消除,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到 2035 年,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全市重点河流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

2025 年,PM2.5

底线目标为

30μg/m3;到 2035 年,PM2.5 底线目标

25μg/m3。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聚焦土壤环境质

量改善和风险管控,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率达到

95%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

效保障;到

2035 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

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上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以近岸海域水质

实现功能区目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显著提升为原则,到

2025 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

定,主要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实现消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98.8%;到 2035 年,重点

海湾基本建成

“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

“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项目生活污水经市

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水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注胶、模塑及

固化均在封闭设施内进行,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的排

气筒排放;切割机、切割锯、钻铣床生产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固定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小,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企业所在厂区均已

硬化,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防渗处理,固废分类处置,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项目建设不影响海

域水质,不影响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三) 资源利用上线。1、水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河流生态水量保障工作有关要求。

2、能源利用上线。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提高其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严格能源消耗总量和煤炭消耗量控制要求。

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衔接国土空间规划、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管控要求,确定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上线目标。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水、电资源消耗量较少,租赁已建成厂房,无新增占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水资源、能源、土地 资 源 利 用 上 线 的 要求。

符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 —

二、构建生态环境要素分区管控体系

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水环境分区管控、大气环境分区管控、 土

壤环境风险防控等要素分区管控体系。

(一)生态空间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国家《关于在国土

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等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红线内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一般生态空间。 应突出生态保护,鼓励

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用途方向转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涉及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的,依法依规办理。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符合

(二)水环境分区管控。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包含城镇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上游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区等区域。禁止新、改、扩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项目,依法依规拆除或关闭现有相关项目。

2、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以工业源为主的控

制单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服务业。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优化养殖业布局,发展循环养殖;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发展节水农业。

3、其他区域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落实普适

性环境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推进城市水循环体系建设,维护良好水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青岛市高

新区崇盛路

66 号,属于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重 点 管 控 单 元ZH37021420007),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 位 置 关 系 图 见 附 图9。

本项目不属于法律

法规明令禁止项目、严重 污 染 水 环 境 生 产 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符合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三)大气环境分区管控。1、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中的一类功能区。落实一类功能区相关要求,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

2、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人群密集的受体

敏感区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静风或风速较小的弱扩散区域、城市上风向及污染物扩散通道等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要完善产业布局,加快落实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推进区内企业污染排放提标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禁止焚烧秸秆及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严格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实施重点减排,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

GDP 能耗及煤

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及布局敏感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

染项目,废气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 —

区避免建设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现有高污染项目。

3、其他区域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鼓励新

建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引导集约高效发展。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1、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

中区域,要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

“非农化”,严格控制可能

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2、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为农用地严格

管控和安全利用类区域,要因地制宜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明确管控要求、防治措施和修复目标,不得对土壤、地下水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3、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重金属

污染防治区域、污染地块(含疑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高关注度地块等区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建设土壤污染风险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落实重金属排放量

“等量置

”或“减量置换”要求,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新

增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 阻断等措施

,防止污染

扩散;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4、其他区域为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要完善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优先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

属污染物排放。符合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结合区域特点和功能定位,统筹划定陆域和

海域环境管控单元,建立

‘1+146+34’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体系,即

1 个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146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34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印发。

(一)优先保护单元。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

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在内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海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地、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开发建设活动,对功能受损的区域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降低。

(二)重点控制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应建立

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倾倒区等区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及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保护滨海沙滩、湿地、植被、

项目满足青岛市市

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基本要求;不属于禁止类及限制类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符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 —

礁石等自然资源,对受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整治和修复。

(三)一般管控单元。陆域一般管控单元主

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主要为环境制约少、工业规模小、环境问题不突出、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管控单元。海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海域。一般管控类单元应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生态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本 项 目 位 于 青 岛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 属 于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ZH37021420007),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9,项

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1-4 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医疗医药产业、人工智能

+高端装备制造

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并且要以所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门类为主。2.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项目属于

C3062 玻璃纤维增

强塑料制品制造,本项目位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位于工业集聚区。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

1.生物医药行业加强臭气异味的处理和防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对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2.企业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

“减量化、

再利用、再循环

”,最大限度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至少为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辖区内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1.项目不涉及生物医药。

2.企业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清洁生产水平为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规范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3.做好全过程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跟踪评价,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趋势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1.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按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3.做好全过程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推广集中供能和清洁能源利用,实施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加快漏损管网改造,减少管网漏损率、普及节水型器具。3.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

本项目用水量较小,工艺过程使用电加热,所在区域管网设施完善。

符合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6、与《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开通会员可解锁*修正)要求,胶州湾沿

岸陆域保护范围为陆域控制线(是指东起团岛湾头,沿团岛路、团岛一路、

四川路、冠县路、新疆路、胶济铁路、仙山西路、双元路、河东路、滨河路、

胶州湾高速、双积路、红柳河路、千山北路、淮河东路、江山路、嘉陵江路、

漓江东路,西至凤凰岛脚子石的连线)至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的围合区域。

根据《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开通会员可解锁*修正)第三十七条 在

胶州湾保护范围内以及入胶州湾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两侧五百米内,禁止下

列行为:

1)新建或者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电镀、电解、酿造、炼

油、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

的工业生产项目;

2)新建或者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

3)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

第三十八条:胶州湾沿岸陆域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煤炭、煤矸石、

矿石、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露天物料堆场,原有的物料堆场应当进行

抑尘改造和采取防渗漏措施。临时性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

采用防尘网、防尘布覆盖,或者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

66号,不在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以内,不

属于胶州湾沿岸陆域保护范围。

本项目南侧约

110米处为海月湖支流。

本项目国民经济代码为

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属于非金属

制品制造业,不存在《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中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中所禁止的行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中相关要

求。

7、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0 —

1-5 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政策文件

要求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

是否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

[2019]53 号)

三、控制思路与要求(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

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封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原辅材料密闭储存,项目注胶、模塑及固化均在封 闭 设 施 内 进行,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符合

《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 管 理 办法》(鲁环发

[2019]132

号)

一、总体要求(一)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四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的核算。(二)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四、指标审核(一)用于建设项目的

“可替代总量指标”

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替代削减方案应在建设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严禁区域新增污染物排放。(三)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了减排效益的单位,其建设项目可优先获得

“可替代总量

指标

”。

项 目 颗 粒 物 、VOCs等量替代。

《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

[2019]146号)

(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

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6.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三)加强过程控制。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应

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原辅材料密闭储存,项目注胶、模塑及固化均在封 闭 设 施 内 进行,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排气筒排放,活性 炭 吸 附 装 置VOCs 去除率不低于

80%。

符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1 —

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

VOCs 去除

率应不低于

80%。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

2020〕

30 号)

三、管控要求(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含挥发性有机物(

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

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

VOCs 有

效收集治理设施。含

VOCs 物料输送,采

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 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

VOCs 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

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

原辅材料密闭储存,项目注胶、模塑及固化均在封 闭 设 施 内 进行,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排气筒排放;切割机、切割锯、钻铣床生产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符合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2020 年挥

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文)

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

辅材料名称、成分、

VOCs 含量、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 设 末 端 治 理 设 施 。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相关信息,废气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符合

《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 上

“ 散 乱

” 项 目 的

通知》(鲁环

[2021]58 号)

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

“散乱污”整治搬迁改

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

“布局集中、用地集

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

”的原则,高标准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

2024 年

本)》中的

“鼓励

”项目,符合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求。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工业集聚区。

符合

《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

三、深入推进

VOCs 全过程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

VOCs 行业标准,全面推进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原辅材料密闭储存,项目注胶、模塑及固化均在

符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2 —

于印发青岛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21-202

5 年)的通知

( 青 环 委 办发 〔

2022〕

10 号)

等原辅料使用和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重点实施工业涂装水性漆替代、印刷行业环保油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的项

目,原则上使用低(无)

VOCs 含量产品。

组织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对达不到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

VOCs 排放

企业排查,优先排查排放量较大和使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的监控装置纳入监管。

封 闭 设 施 内 进行,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排气筒排放;切割机、切割锯、钻铣床生产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3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背景、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

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

295万元建设“光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

目”,本项目为迁建,将原建于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

86号联合厂房一楼C区的“光伏边框

复合材料拉挤工艺试验项目”搬迁至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

66号,企业租赁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占地面积

1591.2m2,主要为C栋一层北跨1285.2m2,C栋2层办公面

306m2,建设光伏复合材料试验线一条,生产线两条。迁建后本项目增加试验线一条,

角码生产及光伏边框加工组装设备,光伏边框复合材料产能由

370t/a提高至660t/a,增加角

码产能

6.3t,年生产光伏边框22万套。

项目位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北侧为厂区内道路,西侧为停车场,南

侧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东侧为围墙。厂区东侧为崇盛路,隔路为空地,

南侧为青岛大洋建业控股有限公司在建工地,西侧为岙东路,隔路为鲁商蓝岸新城,北侧

为火炬路,隔路为青岛中糖海湾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

现状图见附图

2。

2、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

项目占地面积

1591.2m2,建筑面积1591.2m2。项目建设组成见表2-1,平面布置图见附

3。

2-1 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车间

位于

C 栋一层北跨,建筑面积 1285.2m2,东侧为车间办公室、一

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中间为光伏复合材料生产试验区

域,西侧为机加工区和仓库。

租赁现有厂

房,装修并安

装相关设施

公用工程

办公

位于

C 栋二层,建筑面积 306m2。

/

供水

由市政管网供给。

依托厂区管网

排水

雨污分流,项目周边雨水、污水管网完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

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厂区管网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应。

/

供热与

制冷

工艺过程使用电加热,办公区冬季、夏季均使用立式柜机空调。

新建

环保工程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厂区管网

废气

项目注胶、模塑及固化均在封闭设施内进行,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机、切割锯、钻铣床

生产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

排放。

新建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新建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4 —

固废

废包装材料、切割脚料、废布袋及颗粒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车间东部,面积约

16m2),外售综合利用;废聚氨酯桶、废

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车间东部,面积约

28m2),委

托有资质的定期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点放置、分类收集,

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新建

3、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2。

2-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1

边框拉挤生

产线

聚氨酯浇注机

SNLL-3T2P

2

成型牵引机

3

切割机

3

2

恒温恒湿控制系统

/

1

3

自动上纱系统

/

1

4

集中供料系统

/

1

5

注塑机

/

2

6

聚氨酯型材数显双头高效精密切割锯

LJZ2C-500*3600

1

7

聚氨酯型材数控钻铣床

SKX-CNC-2500SG

1

8

聚氨酯型材角码自动填装机

LJJL-CNC-3000CT

1

9

布袋除尘装置

/

5

10

活性炭吸附装置

/

1

合计

/套

22

4、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企业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2-3。

2-3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年用量

最大储量

包装方式

贮存位置

1

聚氨酯

A 组分

高分子聚合物与有机酯的混

合物

树脂

75%、乳酸乙酯

15%

1t

1t

桶装

车间原辅材料贮存区

2

多元醇混合物

聚醚多元醇

50%、丙三

醇聚氧丙烯化物

22.5%、聚丙二醇 4%、

其他危险组分

23.5%

56t

2t

桶装

3

聚氨酯

B 组分

异氰酸聚亚甲基聚亚苯基酯

异氰酸聚亚甲基聚亚

苯基酯约

100%

76t

2t

桶装

4

玻璃纤维纱

直接无捻粗纱

100%

461t

50t

托盘

5

毛毡

/

66t

10t

袋装

6

PA66(尼龙)+GF30(玻

璃纤维)

PA6670%、玻璃纤维

30%

6.3t

6.3t

袋装

7

润滑油

/

0.02t

0.02t

桶装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5 —

高分子聚合物与有机酯的混合物:淡棕色液体,气味温和,

pH6-8,凝固温度小于-5

℃,闪点大于

60℃,密度 1.05g/cm3(25℃),动力粘度 1000-1500mpa(25℃)。可燃液

体,可造成严重眼损伤。

多元醇混合物:白色液体,几乎无味。

pH5.5,沸点 240℃,闪点 142℃(1.013kpa 时),

密度

1.09g/cm3(20℃)。吞咽有害,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造成严重眼刺激。

异氰酸聚亚甲基聚亚苯基酯:棕色液体,具有泥土味和霉味,沸点大于

300℃(1.013kpa

时),闪点

226℃,密度 1.24g/cm3(20℃),不易溶于水(20℃),引燃温度大于 500℃。

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造成严重眼刺激,吸入有害,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

吸困难。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怀疑致癌。

5、主要产品

项目主要产品见表

2-4。

2-4 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序号

产物名称

单位

年产量

1

光伏边框

万套

22

6、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供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项目注塑机采用纯水作为循环水进行冷却,循环水量为

150m3/h,年工作时间2000h,循环水通过闭式冷却塔进行冷却,损耗量为0.1%,每年补充

纯水

300t,不外排,纯水全部外购。

2)排水

项目所在厂区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系统采用雨水管道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

4)供热与制冷

项目运营过程使用电加热。办公区冬季、夏季均使用空调。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

12人,实行12小时两班工作制,年工作260天。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6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施工期

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仅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因此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

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

二、运营期

1、工艺流程简介

玻璃纤维纱、毛毡

排纱导纱

注胶

模塑及固化

牵引

定长切割

精密切割

钻孔

PA66+GT30

注塑

组装

包装入库

聚氨酯

A 组

分、

B 组分

废包装材料、噪声

注胶废气、噪声、废聚氨酯桶

模塑固化废气、噪声

噪声

切割废气、噪声、下脚料

切割废气、噪声

钻孔废气、噪声

注塑废气、噪声

噪声

2-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介绍如下:

①排纱导纱:将放置在纱架上的增强材料(玻璃纤维纱、毛毡)从纱筒上引出并均匀

整齐排布,之后再使用孔板导纱器精准导向至下一生产装置。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产物

为噪声、废包装材料。

②注胶:将排布整齐的玻璃纤维和毛毡通过注胶机的胶槽,均匀注入聚氨酯

A组分、

B组分,注胶过程温度约为30℃。聚氨酯A组分及B组分原料桶安装在注胶盒一侧,通过流

量计自动添加,无投料废气,整个注胶过程在注胶盒内封闭进行,增强材料进入注胶机的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7 —

入口安装集气罩。该工序的主要污染物为注胶废气(

VOCs、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

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噪声、废聚氨酯桶。

③模塑及固化:注胶盒与模具盒相连,注胶后的增强材料自动抽入模具盒,在模具中

加热固化成型,模塑及固化过程温度约为

180℃。整个过程在模具盒内封闭进行,模具盒

牵引出口安装集气罩。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及其修

改单要求,企业运营期涉及聚氨酯树脂,其特征污染物还应考虑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

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因此该工序的主要污

染物为模塑及固化废气(

VOCs、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

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噪声。

④牵引:采用牵引装置将固化成型后的增强材料型材从模具中拉出。该工序产生的主

要污染物为噪声。

⑤定长切割:使用切割机按照要求长度对增强材料固化型材进行切割,切割机设侧吸

口收集废气。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切割废气(颗粒物)、噪声、下脚料。

⑥精密切割:按照光伏边框的尺寸使用精密切割锯对增强材料固化型材进行切割,精

密切割锯配备布袋除尘器。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切割废气(颗粒物)、噪声、下脚

料。

⑦钻孔:按照光伏边框的要求使用数控钻铣床对切割好的增强材料固化型材进行钻

孔,数控钻铣床配备布袋除尘器。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钻孔废气(颗粒物)、噪声。

⑧注塑:

PA66+GF30为颗粒状,在注塑机内注塑成角码,注塑温度为240-290℃。注

塑机配备集气罩对产生的注塑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排气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

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

修改单要求,

PA66特征污染物为VOCs和氨。因此该工序的主要污染物为注塑废气(VOCs、

氨)、噪声。

⑨组装:使用角码自动装填机将增强材料固化型材和角码组装成光伏边框。该工序的

主要污染物为噪声。

⑩包装入库:光伏边框经包装后入库存放。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包装材料。

2、产污情况分析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原辅材料分析,项目运营期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

水、固废及噪声等。主要污染环节汇总见表

2-5。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8 —

2-5 生产过程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型

产污环节

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废气

注胶、模塑及固化

VOCs、甲苯二异氰酸酯、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

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

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安装集

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

注塑

VOCs、氨、臭气浓度

注塑机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

P1 排放

定长切割、精密切

割、钻孔

颗粒物

切割机、精密切割锯、钻铣床产生的废

气均经配备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

组织排放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

pH、CODCr、BOD5、SS、

氨氮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进入市政管网,

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生产过程

设备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固废

排纱导纱、注塑

废包装材料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相关单

位回收综合利用

定长切割、精密切割

下脚料

切割废气、钻孔废气

处理

废布袋及颗粒物

注胶

废聚氨酯桶

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

资质的单位处置

有机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设备维护

润滑油、废油桶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原有项目概况

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等。光伏边框复合材料拉挤工艺试验项

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青环承诺审(高新)〔2024]19号。该项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由于企业产能提升及管理需要,公司需进行迁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停产并进行拆除,故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未组织验收评审会。原项目行业分类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中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登记管理的行业,无需申请排污许可。

企业环评、验收手续情况见下表。

2-6 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一览表

编号

环评文件名称

审批情况

验收情况

排污许可

产品

1

光伏边框复合材料拉挤工艺试验项目

青环承诺审(高新)〔

2024]

19 号

2025 年 2 月

自主验收

/

370 吨光伏边框

材料

2、原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见下图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9 —

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注胶、模塑及固化废气,定长切割废气。

废气产排情况及治理措施见表

2-7。

2-7 企业现有废气产排情况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产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治理措施

排气筒高

注胶、模塑及固化废

VOCs

配套集气罩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 P1 排气

15m

定长切割废气

颗粒物

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根据青岛智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ZH2501005,采样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1 月 7 日),废气有组织排放及达标情况见下表。

2-8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日期

排气筒

污染物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速率标准

(kg/h)

浓度标准

(mg/m3)

结论

2025.1.

6

P1

VOCs(以非甲

烷总计)

0.000134

0.19

3.0

60

达标

0.000153

0.21

达标

0.000156

0.22

达标

2025.1.

7

P1

VOCs(以非甲

烷总计)

0.000138

0.19

3.0

60

达标

0.000136

0.20

达标

0.000146

0.22

达标

P1 排气筒中 VOCs(以非甲烷总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Ⅱ时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0 —

根据青岛智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ZH2501005,采样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1 月 7 日),废气无组织排放及达标情况见下表。

2-9 厂界 VOCs 无组织监测情况一览表

单位:

mg/m3

监测日期

检测项目

监测结果

限值

达标

上风向

1

下风向

2

下风向

3

下风向

4

2025.1.6

VOCs

(以非甲烷总

烃计

)

0.17

0.19

0.20

0.21

2.0

达标

0.18

0.24

0.25

0.25

达标

0.18

0.27

0.28

0.34

达标

颗粒物

0.228

0.567

0.443

0.426

1.0

达标

0.233

0.456

0.582

0.540

达标

0.335

0.461

0.480

0.574

达标

2025.1.7

VOCs

(以非甲烷总

烃计

)

0.17

0.20

0.20

0.21

2.0

达标

0.18

0.24

0.24

0.25

达标

0.19

0.29

0.34

0.35

达标

颗粒物

0.291

0.451

0.592

0.535

1.0

达标

0.321

0.468

0.523

0.634

达标

0.397

0.503

0.550

0.632

达标

2-10 厂内 VOCs 无组织监测情况一览表

单位:

mg/m3

监测日期

检测项目

监测结果

限值

达标

2025.1.6

非甲烷总烃

小时值

第一次

0.26

0.25

0.26

0.26

10

达标

第二次

0.29

0.28

0.31

0.30

达标

第三次

0.35

0.36

0.35

0.38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日均值

第一次

0.26

30

达标

第二次

0.30

达标

第三次

0.36

达标

2025.1.7

非甲烷总烃

小时值

第一次

0.36

0.28

0.26

0.27

10

达标

第二次

0.29

0.27

0.30

0.28

达标

第三次

0.36

0.38

0.36

0.38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日均值

平均值

0.27

30

达标

0.29

达标

0.37

达标

厂界

VOCs 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1 —

(DB37/2801.6-2018)求表 3 的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小时值和任意一次浓度值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及污水总排放口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根据青岛智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ZH2501005,采样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1 月 7 日),现有工程厂界噪声情况见下表。

2-11 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

dB(A)

监测时间

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2025.1.6

昼间

/

/

55

/

60

2025.1.7

昼间

/

/

58

/

60

项目除西厂界外其他均为共用厂界,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切割脚料、废布袋及颗粒物、废聚

氨酯桶、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切割脚料、废布袋及颗粒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

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聚氨酯桶、废活性炭,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青岛海湾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环评、验收报告,选取最大值作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2-12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环评总量

(t/a)

验收排放总量

(t/a)

排放总量取值

(t/a)

废气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0.1554

0.002

0.1554

颗粒物

0.29

/

0.29

废水

废水

88.4m3

88.4m3

88.4m3

CODCr

0.0398

0.0398

0.0398

氨氮

0.0027

0.0027

0.0027

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0.2

0.2

0.2

切割脚料

0.3

0.3

0.3

废布袋及颗粒物

1.1

1.1

1.1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2 —

危险废物

(产生量)

废聚氨酯桶

2.4

2.4

2.4

废活性炭

2.56

2.56

2.56

其他

(产生量)

生活垃圾

1.04

1.25

1.25

该项目由于需要搬迁,

*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验收监测,*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验收监测报告,鉴于

临近停产搬迁,未组织验收评审会,项目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停产并拆除。

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原项目已经拆除,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3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2024 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

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

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南侧约

110m 为海月湖支流,该区域无水功能区划。

根据《

2023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

100%。全市 20 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达到或优

于Ⅲ类

13 个,Ⅳ类 7 个。全市 66 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断流 3 个,达到

或优于Ⅲ类

33 个,Ⅳ类 24 个,V 类 4 个,劣 V 类 2 个。五沽河、现河等河流水质未达到

考核目标要求。

3、声环境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青城政发

[2021]31 号)及解释说明,项目所

在区域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2 类标准,见附图 7。项目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

目标。

4、生态环境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区域内无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种类,

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可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调查。

6、土壤、地下水

项目厂房内已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进行严格防渗处理且符合标准要求,无污染地下

水、土壤环境的途径,故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等级见表

3-1 及附图 4。

3-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项目

环境保护目标

坐标

方位

距离

(m)

功能

受影响

人数

保护项目

和级别

大气环境

鲁商蓝岸新城二期

120.243E,36.252N

SW

250

居住

2030

《环境空气质量标

鲁商蓝岸新城一期

120.244E,36.250N

SW

260

居住

3320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4 —

准》(

GB

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鲁商蓝岸新城三期

120.244E,36.248N

SW

490

居住

1750

天艺画室总校区

120.249E,36.251N

S

190

文化教育

100

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科、高新区新业

路消防救援站等

120.251E,36.251N

SE

210

行政办公

60

高新区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

新区分局等

120.253E,36.253N

SE

340

行政办公

260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

司高新区实验室

120.248E,36.249N

S

360

科研机构

32

声环境

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

南侧

110 米海月湖支流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 类

地下水

环境

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污染物

pH、CODCr、BOD5、SS 排放浓

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高新区污水处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2 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

污染物

排放浓度

执行标准

pH

6-9(无量纲)

GB8978-1996

CODCr

500

BOD5

300

SS

400

氨氮

40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项目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

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标准;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

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和氨有组织排放浓度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 5 排放限值。氨

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中表 2 排放限

值。

VOCs 和臭气浓度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

业》(

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浓度执行《挥发性有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

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5 —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1 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

3-3 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高

度(

m

排气筒

编号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标准来源

VOCs

20

15

P1

3.0

DB37/2801.7-2019

甲苯二异氰酸酯

1

/

GB 31572-2015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1

/

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1

/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

1

/

20

4.9

GB 31572-2015

GB 14554-93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

GB 14554-93

污染物

排放标准

标准来源

监控点

浓度(

mg/m3

NMHC

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外

1m,

距离地面

1.5m 以上

10(1 h 平均浓度值)

GB37822-2019

30(任意一次浓度值)

VOCs

厂界

2.0

DB37/2801.7-2019

颗粒物

厂界

1.0

GB 16297-1996

厂界

1.5

GB 14554-93

臭气浓度

厂界

16(无量纲)

DB37/2801.7-2019

①:待国家或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

2 类标准。

3-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功能区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2 类

60

50

4、固废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贮

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

处理厂,已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中,本项目

CODCr、氨氮无需申请总量。

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鲁环发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6 —

2019〕132 号规定“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进行等量

替代。

”2024 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

氧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

空气达标区。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 0.282t/a、颗粒物排放量 0.518t/a。因此本项目替代量

指标分别为:

VOCs 0.282t/a、颗粒物 0.518t/a。企业现有项目已申请总量 VOCs 0.3108t/a、

颗粒物

0.29t/a,故本次仅需申请颗粒物总量 0.228t/a。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7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仅进行设备安装,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

影响评价。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

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4-1、4-2。

4-1 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

产污环节

污染物

收集情况

治理设施

排放情况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标准

监测要求

收集量

(t/a)

浓度

(mg/m3)

处理能力

(m3/h)

收集效率

%

净化效率

%

是否可行技术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

(t/a)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

编号及

名称

类型

坐标

浓度

(mg/m3)

速率

(kg/h)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注胶、

模塑及固

VOCs

0.891

35.64

5000

90

80

7.12

0.036 0.178

15

0.4 25

P1

一般排

放口

120.2

68E,

36.25

7N

20

3.0

P1

VOCs

1 次/

注塑

0.015

1.5

0.3

0.0015 0.003

0.030

3.0

20

2.4

0.012 0.024

20

4.9

注胶、

模塑及固

甲苯二异氰酸

/

/

80

/

/

/

1

/

甲苯二异氰酸

二苯基甲烷二

异氰酸酯

/

/

/

/

/

1

/

二苯基甲烷二

异氰酸酯

异佛尔酮二异

氰酸酯

/

/

/

/

/

1

/

异佛尔酮二异

氰酸酯

多亚甲基多苯

基异氰酸酯

/

/

/

/

/

1

/

多亚甲基多苯

基异氰酸酯

①:待国家或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8 —

4-2 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

面源编号

名称 产污环节

污染物

面源情况

年排放小

(h)

排放情况

厂界排放浓度限值

(mg/m3)

监测要求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

(m)

有效高度

(m)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M1 车间

注胶、模塑

及固化

VOCs

88

33

6

5000

0.099

0.020

2.0

厂界

VOCs

1 次/年

注塑

VOCs

2000

0.002

0.001

2.0

2000

0.003

0.0015

1.5

厂界

1 次/年

定长切割、精密切割、

钻孔

颗粒物

2000

0.518

0.259

1.0

厂界

颗粒物

1 次/年

注塑、注

胶、模塑及

固化

VOCs(以

NMHC 计)

/

/

/

2000

/

/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10

厂房门窗或

通风口外

NMHC

1 次/年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0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29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排放源强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注塑、注胶、模塑及固化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VOCs、

氨、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

氰酸酯、臭气浓度;定长切割、精密切割、钻孔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①注胶、模塑及固化废气

项目注胶温度约为

30℃、模塑及固化温度约为 180℃,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由于

增强材料型材在固化工序时已经是固体形状,分解温度>

300℃,因此固化后不考虑 VOCs

的产生。参考《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292 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 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的产污系数,产品为塑料型材,原料为树脂、助剂,其配料、

混合、挤出工序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系数为

1.5kg/t-产品,项目产品共 660t/a,则 VOCs

产生量约为

0.990t/a。

聚氨酯树脂热分解温度在

300℃以上,生产过程中注胶温度约为 30℃、模塑及固化温

度约为

180℃,均未达到热分解温度,因此工艺废气中基本不会含有甲苯二异氰酸酯、二

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本次评价不做定

量分析。

②注塑废气

项目注塑过程温度为

240-290℃,PA66 分解温度高于 350℃,本项目注塑过程中 PA66

不会发生分解,但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参考《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292

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

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产品为塑料

零件,原料为树脂、助剂,其配料、混合、挤出

/注塑工序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系数为 2.7kg/t-

产品,项目角码产量为

6.3t/a,则 VOCs 产生量约为 0.017t/a。

项目注塑温度为

240-290℃,根据文献《尼龙 66 及其复合材料的热分解动力学》(材

料研究学报

2020,34(8):599-604),PA66 在 304.4℃分解 5%,PA66 分子式为 C36H66N6O6,

最不利情况为其中的

N 全部转化为氨,则比例为(14×6+1×18)/(12×36+1×66+14×

6+16×6)=15%。本项目按照 PA66 分解 5%进行考虑,则氨产生量为 6.3×0.7×15%×

5%=0.033t/a。

注胶、模塑及固化均在封闭设施内进行,注塑机上方、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

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集气罩收

集效率按

90%计,处理效率按80%计,配套风机风量为5000m3/h。则P1排气筒VOCs有组织

产生量为

0.906/a,排放量为0.181t/a,最大排放速率约为0.0375kg/h,最大排放浓度约为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0 —

7.42mg/m3;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101t/a,最大排放速率约为0.021kg/h;氨有组织产生量为

0.030t/a,排放量约为0.024t/a,排放速率约为0.012kg/h,排放浓度约为2.4mg/m3;无组织

排放量约为

0.003t/a,排放速率约为0.0015kg/h。

风量核算:注塑机上方、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上方

0.2m 处设置集气罩(上

吸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共

8 个集气罩,尺寸均为 0.4m×0.4m。参考《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的集气罩设计规范,根据公式:

Q=K×P×H×Vx×3600 计算最低风量。

K:安全系数,一般取 1.4;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1.6m;H:罩口与污染源距离,

0.2m;Vx:风速,0.3m/s。

经计算风量为

3871m3/h,考虑排气管道阻力等因素,企业配备风机设计风量为

5000m3/h,可以满足要求。

③切割废气

参考《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系数手册》中3062玻

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的产污系数,产品为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原料为玻璃纤维、

树脂,其切割成型工序的颗粒物产生系数为

3.78kg/t-产品,项目产品共约660t/a,则颗粒

物产生量约为

2.49t/a。

切割机、切割锯、钻铣床均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按

80%计,处理效率按 99%计。则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518t/a,排放速率约为 0.259kg/h。

2)达标性分析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4-3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排气筒

编号

污染物

排放情况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P1

VOCs

7.42

0.0375

20

3.0

达标

2.4

0.012

1.5

4.9

/

甲苯二异氰酸酯

/

/

1

/

/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

/

1

/

/

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

/

1

/

/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

/

/

1

/

/

臭气浓度

/

/

2000(无量

纲)

/

/

①:待国家或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排气筒

P1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Ⅱ时段排放标准。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1 —

氨、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

氰酸酯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及其修

改单表

5 中排放限值要求。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2 排放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中要求的 AERSCREEN 估

算软件对项目

VOCs、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进行估算,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

氨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

0.0292mg/m3、0.360mg/m3、0.00208mg/m3。VOCs 和臭气浓度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 分 : 其 他 行 业 》

DB37/2801.7-2019)表 2 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 满足《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限

值 要 求, 颗 粒物 无 组 织 排放 厂 界 浓 度 能够 满 足 《 大 气污 染 物 综 合排 放 标 准 》 (

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1 排放限值。

本项目注胶、模塑及固化和注塑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味,这部分物质含量很小,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可减少异味

(恶臭)无组织逸散,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可有效进行吸附除臭。类比《成都托展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树脂及油墨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凯乐检验字

[2021]174 号)中臭气浓度监测数据,类比情况如下:

4-4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名称

产品

原料

工艺

废气处理工艺

成 都 托 展 新 材 料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型 树 脂 及 油 墨 产业化项目

醇 酯 性 聚 氨 酯 树脂

12995t/a

聚酯多元醇、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正 辛 胺 、 醋 酸 乙酯、异丙醇

加料

-聚合反应-降

-稀释调整

反 应 釜 设 置 二 级冷凝系统,冷凝不凝 气 送 送 旋 转 式蓄 热 氧 化 炉(

RTO)燃烧,处

理效率

90%以上,

尾气经由

15m 排

气筒排空

青 岛 厚 泽 锦 业 新材 料 技 术 有 限 公司 光 伏 复 合 材 料边 框 生 产 试 验 项目

玻 璃 纤 维 增 强 塑料制品

660t/a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与有机酯的混合物、多元醇混合物、异氰 酸 聚 亚 甲 基 聚亚苯基酯

注胶、模塑、固化

注 胶 机 进 口 和 模塑 及 固 化 出 口 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 后 经 活 性 炭 吸附 装 置 处 理 后 通过

15m 高的排气

P1 排放

本项目尼龙

66 注塑过程中产生少量氨,因尼龙 66 使用量较少,且氨的无组织排放最

大浓度和有组织排放速率均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1 和表 2

中臭气浓度对应的氨的浓度和排放速率,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氨对臭气浓度贡献较小。本项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2 —

目与成都托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树脂及油墨产业化项目产品类似,均为聚氨酯树脂

产品;原料类似,均为多元醇和异氰酸酯类;反应均为聚合反应,具有较好的可比性,类

比项目臭气浓度有组织进口最大值:

1479;有组织出口最大值:831;无组织最大值:<

10,本项目产能远小于类比项目,因此本项目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2 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够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的厂界监控

点浓度限值要求。

3)非正常工况分析

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见下表。

4-5 废气非正常排放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

原因

非正常排放

浓度

(mg/m3)

非正常排

放量

(kg/h)

单次持续时间

年发生

频次

应对措施

P1 排

气筒

VOCs

环保处理设施失效,处

理效率为

0

37.14

0.186

1h

1 次

立即停止生产,

及时维修环保

设施

3.0

0.015

生产车

颗粒物

/

1.245

为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净化设施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其正

常工作状态;设置专人负责,保证正常去除效率;检查、核查等工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

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净化设施等恢复正常工作并具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开工生

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

监测等工作。

4)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分析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 1122-2020)表

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非甲烷

总烃采用吸附法均为可行技术。

①活性炭吸附装置

有机废气进入吸附系统,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排风系统排入大气。根据《吸附法

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中的相关要求,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

参数要求如下:

a.废气温度应低于 40℃:项目废气经管道输送可降至常温,满足要求;

b.颗粒物含量小于 1mg/m3:进入活性炭吸附箱的废气不含颗粒物,不会影响吸附效

率;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3 —

c.气体流速宜低于 1.20m/s:项目活性炭吸附箱体内活性炭层截面积 4m2,通过风量约

5000m3/h,箱内风速约 0.35m/s,能够满足活性炭的吸附要求。

②布袋除尘装置

布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滤袋采用

纺织的滤布或非纺织的毡制成,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

体进入布袋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

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袋除尘器对净化含微

米或亚微米数量级的粉尘粒子的气体效率较高,一般可达

99.9%,甚至可达 99.99%以上,

本项目以

99%计;运行性能稳定可靠,操作维护简单。

5)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并参照《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1207-2021),废气污染物监测计划具体如表 4-5 所

示。

4-6 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点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有组

排气筒

P1

VOCs

1 次/年

DB37/2801.7-2019

GB 31572-2015

GB 14554-93

甲苯二异氰酸酯

①、二苯基甲烷二

异氰酸酯

①、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①、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①

GB 31572-2015

臭气浓度

GB 14554-93

无组

厂界上风向

1 个

点、下风向

3 个点

VOCs

1 次/年

DB37/2801.7-2019

臭气浓度

DB37/2801.7-2019

GB 14554-93

颗粒物

GB 16297-1996

厂房门窗或通风

口外

VOCs(以 NMHC 计)

1 次/年

GB 37822-2019

①:待国家或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6)结论

注胶、模塑及固化均在封闭设施内进行,注塑机上方、注胶机进口和模塑及固化出口

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机、

切割锯、钻铣床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经计算及分析,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Ⅱ时段排放标准,氨、甲苯二异氰酸酯、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4 —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和氨有组织排放

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及修改单表 5 标准。

臭气浓度和氨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2 排放限值。

VOCs 和臭气浓度厂界监控点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

业》(

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浓度可以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厂区内 NMHC 无组

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14554-93)表 1 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产生的废气不会对

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1)废水排放源强

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企业职工

12 人,依托厂区食堂,不设住宿,综合考

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 50331-2002),用水标准按非住宿人员 50L/人·d 计,年工作 260 天,则生活用水

量为

156t/a,全部由市政管网供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 85%计算,生活污水产

生量约为

132.6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 CODCr:450mg/L、BOD5:250mg/L、SS:

200mg/L、氨氮:30mg/L,故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Cr:0.060t/a、BOD5:0.033t/a、SS:0.027t/a、

氨氮:

0.004t/a。经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 COD50mg/L、BOD5

10mg/L、SS10mg/L、氨氮 5mg/L,排放量分别为 COD0.0066t/a、BOD50.0013t/a、SS0.0013t/a、

氨氮

0.00066t/a。

2)废水排放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见下表。

4-7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方式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

规范

排放口类

污染治理设施

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1

生活污水

pH

CODCr

BOD5

SS

间接排放

间断排放,排放期

间流量不稳定且

无规律,但不属于

化粪池

沉淀

DW001

污水总排放口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5 —

氨氮

冲击型排放

4-8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

排放量

(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浓度限值

(mg/L)

1

DW

001

120.249

E

36.253

N

132.6

城市污水处理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高新区污水处

理厂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6-9

50

10

10

5(8)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废水排放去向可行性分析

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火炬路南,祥茂河以东,占地面积

110 亩,总设计

污水处理规模为

18 万 m3/d,分两期建设。一期完成 18 万 t/d 的土建工程及 9 万 t/d 的设

备安装,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

9 万 t/d。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上马街道,棘洪

滩街道,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东片区,启动区(岙东路以西部分除外),红岛北片区,

即墨南泉镇部分区域,总服务面积约为

92.1 平方公里。项目所在地属于高新区污水处理

厂服务范围,目前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已接入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完善,项目

污水可经市政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目前一期日处理

9 万 m3 污水处理工程已正式投入运行,处理工艺采用投加填料的改

AAO(简称复合式工艺)处理辅以转盘过滤工艺,处理后的尾水达标排入墨水河排污控制

区,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外运处置。进水水质要求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标准,出水水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的一级

A 标准。设计进出水水质见下表。

4-9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单位:mg/L)

项目

进水水质

出水水质

COD

≤500

≤50

BOD

≤180

≤10

SS

≤400

≤10

氨氮

≤40

≤5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污水能力

9 万吨,目前实际运行情况为 5~6 万 t/d,剩余

处理能力>

3 万 t/d,项目废水排放量为 132.6t/a(0.442t/d),约占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

0.0015%,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善,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是可行的。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6 —

5)监测计划

本项目仅间接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进行废水例行监测。

6)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

污染物

pH、CODCr、BOD5、SS 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

三级标准,氨氮可以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1)源强分析及降噪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聚氨酯浇注机、成型牵引机、切割机、切割锯、钻铣床、恒温恒湿

控制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

60~85dB(A)。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

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及降

噪后源强见表

4-10、4-11。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7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0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数量

(台/

)

声压级

/距

声源距离

/(dB(A)/m)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室内边界距离

(m)

声源控制措施

建筑物插入损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外

1m 声压级/dB(A) 建筑物到厂界距离(m)

X

Y

Z

西

西

西

生产车间

聚氨酯浇注机

1

70/1

低噪声

设备、减振、墙体

隔声

-34 -2

1

34

31

54

2

基础减振、隔

15

0:00-24:00

23

23

22

35

4

26

75

55

聚氨酯浇注机

1

70/1

-34 -8

1

34

25

54

8

23

23

22

26

成型牵引机

1

70/1

-37 -4

1

37

29

51

4

23

23

22

30

成型牵引机

1

70/1

-37 -7

1

37

26

51

7

23

23

22

26

成型牵引机

1

70/1

-37 -11

1

37

22

51

11

23

23

22

24

切割机

1

80/1

-41 -4

1

41

29

47

4

32

33

32

40

切割机

1

80/1

-41 -7

1

41

26

47

7

32

33

32

36

切割机

1

80/1

-41 -11

1

41

22

47

11

32

33

32

34

精密切割锯

1

80/1

-59 -2

1

59

31

29

2

32

33

33

45

钻铣床

1

80/1

-64 -2

1

64

31

24

2

32

33

33

45

角码自动填装机

1

80/1

-69 -2

1

69

31

19

2

32

33

33

45

注塑机

1

70/1

-74 -3

1

74

30

14

3

22

23

24

32

注塑机

1

70/1

-74 -6

1

74

27

14

6

22

23

24

27

以本项目租赁车间东北角地面为(

0,0,0),沿车间北墙向东为 X 正方向、沿车间东墙向北为 Y 正方向。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8 —

4-11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功率级

dB(A)

1

风机

/

-34

1

1

85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

隔声罩等,可降噪

15dB(A)

0:00-24:00

注:以本项目租赁车间东北角地面为(

0,0,0),沿车间北墙向东为 X 正方向、沿车间东墙向北为 Y 正方向。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39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噪声影响及达标分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中有关规定,对项目新增噪声

源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

4-12。

4-12 项目各预测点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评价

预测点位

贡献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东厂界

43

昼间

60;夜间 50

达标

南厂界

42

达标

西厂界

32

达标

北厂界

40

达标

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 1 中的 2 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并参照《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1207-2021),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具体如表 4-13 所示。

4-13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噪声监测

厂界外

1m 处

连续等效

A 声级

每季度

1 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废布袋及颗粒物、废聚氨

酯桶、废活性炭、润滑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①废包装材料:主要包括尼龙编织袋、塑料薄膜等,产生量约

0.4t/a,废物代码为

900-003-S17。

②下脚料:主要为光伏边框材料(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产生量约

0.6t/a,废物代码

900-011-S17。

③废布袋及颗粒物:为保证处理效率,企业每年更换一次布袋除尘器布袋,废布袋产

生量为

0.06t/a,颗粒物产生量 3.74t/a。废布袋废物代码为 900-009-S59,收集的颗粒物废

物代码为

900-099-S59。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汇总情况见

4-14。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0 —

4-14 一般工业固废汇总表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种类

废物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工序及装

形态

产废周期

污染防治

措施

1

废包装材

SW17

900-003-S17

0.4

排纱导纱、注

固态

每天

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外售综合利

2

下脚料

SW17

900-011-S17

0.6

切割

固态

每天

3

废布袋

SW59

900-009-S59

0.06

废气处理

固态

1 年

4

收集的颗

粒物

SW59

900-099-S59

3.74

废气处理

固态

每周

2)危险废物

①废聚氨酯桶:项目聚氨酯原料规格均为

50kg/桶,年产生空桶 2662 个,每个空桶重

3kg,则废桶产生量约 7.986t/a。危废代码为 900-041-49。

②废活性炭: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

2 个活性炭箱,2 个活性炭箱并联,每个活性炭

箱填装量为

0.48t,总充填量为 0.96t(单个活性炭吸附箱设计尺寸为 2.0m×1.0m×1.0m,截

面积

2m2,填充蜂窝状活性炭,活性炭层厚度约为 0.6m,蜂窝状活性炭的体积密度为

380~450kg/m3,按 400kg/m3 计,则装置活性炭箱约填充活性炭约 0.48t)。吸附有机废气

按活性炭重量的

20%计,一次能够吸附有机废气约 0.192t。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需处

理的有机废气约为

0.725t/a,为保证处理效率,废活性炭的更换频次为 1 次/季度,则项目

产生废活性炭的量约为

4.565t/a。危废代码为 900-039-49。

③废润滑油:项目机械设备维护会产生废润滑油,产生量为

0.02t/a。危废代码为

900-217-08。

④ 废 油 桶 : 项 目 机 械 设 备 维 护 会 产 生 废 油 桶 , 产 生 量 为

0.002t/a。危废代码为

900-249-08。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汇总情况见

4-1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表 4-16。

4-15 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

t/a

产生工序

及装置

形态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聚氨酯

HW49

900-041-49 7.986

注胶

固态

有机

1 年

T

危废间

暂存,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4.565

活性炭吸

固态

有机

1 年

T

3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0.02

设备维护

矿物

1 年

T,I

4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002 设备维护

固态

矿物

1 年

T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1 —

4-16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废暂

存间

废聚氨酯桶

HW49

900-041-49

厂房东侧

28m2

分类贮存

28t

1 年

2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3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4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3)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

12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 0.5kg/人·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6t/a。生

活垃圾定点放置、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项目运营期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具体见表

4-17。

4-17 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情况

序号

污染因子

属性

产生量

(t/a)

贮存方式及去向

环境管理要求

1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0.4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

区,外售综合利用

台账管理

2

切割脚料

0.6

3

废布袋及颗粒物

3.80

4

废聚氨酯桶

危险废物

7.986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5

废活性炭

4.565

6

废润滑油

0.02

7

废油桶

0.002

8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1.56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定期清运

企业需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00-20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82 号)、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及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及管理台账。

综上,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

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产废气经收集后接入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污染物排放较

少,大气沉降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废存放在车间内专用

防雨、防风、防晒、防渗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按照要求处置。项目仅租赁厂房一楼进行

生产,所在车间已按照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不涉及其他区域,无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2 —

途径。

营运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加强对原辅材料的使用管理,杜绝

“跑、冒、滴、

”现象发生,同时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期按性质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还应充分重视其自身环

保行为,将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的保护措施。

在上述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

境影响较小。

6、生态

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在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下,各

种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

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

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及损害。

1)风险识别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中附录 B,项目风险物质数

量与临界量比值(

Q)计算结果见下表。

4-18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比值

危险物质

最大存量(吨)

临界量(吨)

物质的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i

异氰酸聚亚甲基聚亚苯基酯

2

50

0.04

废润滑油

0.02

2500

0.000008

危险废物

12.573

100

0.12573

合计

0.165738

根据以上表计算结果可知,该项目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0.165738<1,环境

风险潜势为

I,则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

2)风险物质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

①项目生产过程使用可燃液体(聚氨酯

A 组分、聚氨酯 B 组分),若无关人员或员

工违章吸烟、动用明火等,可能引燃物料,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事故导致燃烧产物

扩散到大气中,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②运营期生产工序产生的

VOCs、颗粒物未经处理超标排放,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

的污染危害。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3 —

③企业未按照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或危废暂存间未设置防风、防淋、防晒、防渗措

施,或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置,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危害。

3)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管理厂区内的可燃物质,加强防火意识,避免火灾及其二次污染物对大气环境、

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②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器材的定期检查,按照

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做好器材的维修鉴定工作,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并建

立环境应急设施维护、更新台帐。

③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同时注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了职

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每月进行环境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完

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④建设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执行,危

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经营过

程的安全、可靠;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

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和详细的操作流程,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

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存放要求,并划定专门区域,储存

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如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现场应配备防爆电器和线路),并按照

收集、转运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填写各类记录表;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配备必

要的个体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

感染、防泄露、防飞扬、防雨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建设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建立危险废物贮存

的相关台帐制度。

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⑥建设单位危废暂存间及废气处理设施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使用,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减少环保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⑦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等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加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4 —

强环保设施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的环保设施组织开展

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

对策措施,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制定应急预案之后,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8、电磁辐射

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进行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5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

号、名称

)/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排气筒

P1

VOCs

注胶、模塑及固化

均在封闭设施内进行,注塑机上

方、注胶机进口和

模塑及固化出口

安装集气罩,废气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

15m 高的排

气筒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 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

标准

甲苯二异氰酸

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

苯基异氰酸酯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1572-2015)及

修改单表

5 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1572-2015)及

修改单表

5 标准、《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2 标准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2 标准

车间

VOCs、臭气浓度

密闭车间,减少无

组织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 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VOCs(以

NMHC 计)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附录

A 表 A.1 中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排放限值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1 标准

颗粒物

切割机、切割锯、

钻铣床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厂区废水总

排放口

pH、CODCr、

BOD5、SS

经厂区化粪池进

入市政管网,排入

高新区污水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三

级标准

氨氮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要求

声环境

聚氨酯浇注机、成型牵

等效

A 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 12348-2008)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6 —

引机、切割机、风机等

2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废布袋及颗粒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

用;废聚氨酯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

资质的定期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点放置、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措施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可能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确保各项防渗

措施落实,并加强日常维护。项目各环节废气采取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车间

地面已硬化,大气沉降作用不明显;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

体废物分类收集,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车间内已进行防渗处理。

生态保护

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管理厂区内的易燃物质,加强防火意识。

②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器材。

③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同时注重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④建设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技术规范》(

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中的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相关台帐制度。

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⑥建设单位危废暂存间及废气处理设施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2021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使用,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

制度,加强管理,减少环保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⑦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等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

要求。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排放口信息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1999]24

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

[1996]470 号)等规定的要求,一切

新建、改造、扩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本项目应严格执行以下几点:

①项目排气筒需按照“排污口”要求进行设置,并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

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37/T3535-2019)的要求,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

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②项目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③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处,一般固废暂存处需采取

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并设置环保标识牌;危险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7 —

需采取防腐防渗、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并设置环保标志牌。

④排污单位应建立监测点位档案,档案内容除应包括监测点位二维码涵盖的

信息外,还应包括对监测点位的管理记录,包括对标志牌的标志是否清晰完整。

监测平台、监测梯、监测孔、自动监控设备等是否能正常运行,排气筒有无漏风、

破损现象等方面的检查记录。

⑤排污标志牌的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15562.1-1995)及《关于

印发排污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的要求。

⑥排污单位应将用于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设施范围进行

建设、管理和维护,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和涂改。

项目建成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物

名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

的规范化管理。

2、排污许可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中二十五、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67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06-其他,实施

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

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

信息。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为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公司拟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管理工作自上而下

的贯穿到公司的生产管理中,其环境管理体系主要框架如下:

1)企业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

责抓好环境管理源头控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各项要求。

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以便在制定环保方针、制度、

规划,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将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

2)建立专职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若干名,具体制定环境管

理方案并实施运行;负责与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3)以水、气、声、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的保护和改善作为推动企业环境保

护工作的基础,并在生产工作中检查环境管理的成效。

4)按照所制定的环保方针和环境管理方案,将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层层分

解,落实到各生产部门和人,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

5)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落实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

4、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环境管理制度是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环境管理岗位责

任制、环境运行控制程序、生产废气监测管理办法、环保设施异常应急管理办法、

环保设施维护与保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8 —

环境管理台账指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对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环

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具体要求见《排

污许可管理办法》,记录内容包括:

1)监测信息记录

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规定执行。排污单位应如实记录手工监测期间的工况(包括生产

负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等),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2)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信息记录

排污单位应详细记录其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日常生产中应参照以

下内容记录相关信息,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生产运行状况记录:建立生产周期及工艺参数记录台账,按照产品种类,记

录各生产批次以下相关信息:各生产工序主要原辅材料使用量、产品的产生量等。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按日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运行参数、

保养维护事项与主要操作参数,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信息记录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按照危险

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日计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

量及其具体去向。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

4)记录保存期限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5)自行监测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6、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

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

制验收监测报告。

7、信息公开为了强化排污单位环保意识,加强社会公众以及媒体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简

化环保部门以及执法部门的监管,企业排污信息要公开,排污单位和环保部门都

是信息公开的主体。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49 —

六、结论

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内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措施可行,在确保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

施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由妥善的处置措施,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

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0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

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VOCs

0.1554t/a

/

/

0.282t/a

0.1554t/a

0.282t/a

+0.1266t/a

颗粒物

0.29t/a

/

/

0.518t/a

0.29t/a

0.518t/a

+0.228t/a

/

/

/

0.027t/a

/

0.027t/a

+0.027t/a

废水

CODCr

0.0398t/a

/

/

0.060t/a

0.0398t/a

0.060t/a

+0.0202t/a

BOD5

0.0221t/a

/

/

0.033t/a

0.0221t/a

0.033t/a

+0.0109t/a

SS

0.0177t/a

/

/

0.027t/a

0.0177t/a

0.027t/a

+0.0093t/a

氨氮

0.0027t/a

/

/

0.004t/a

0.0027t/a

0.004t/a

+0.0013t/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0.2t/a

/

/

0.4t/a

0.2t/a

0.4t/a

+0.2t/a

切割脚料

0.3t/a

/

/

0.6t/a

0.3t/a

0.6t/a

+0.3t/a

废布袋及颗粒

1.1t/a

/

/

3.80t/a

1.1t/a

3.80t/a

+2.70t/a

危险废物

废聚氨酯桶

2.4t/a

/

/

7.986t/a

2.4t/a

7.986t/a

+5.586t/a

废活性炭

2.56t/a

/

/

4.565t/a

2.56t/a

4.565t/a

+2.005t/a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1 —

废润滑油

/

/

/

0.02t/a

/

0.02t/a

+0.02t/a

废油桶

/

/

/

0.002t/a

/

0.002t/a

+0.002t/a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1.04t/a

/

/

1.56t/a

1.04t/a

1.56t/a

+0.52t/a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2 —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位置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3 —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本项目

青岛高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空地

空地

空地

鲁商蓝岸新城二期

青岛中糖海湾物流有限公司

海月湖支流

空地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4 —

附图

3 车间平面布置图

活性炭吸附装置

排气筒

P1

危废暂存间

一般固废暂存间

比例尺

5m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5 —

附图

4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鲁商蓝岸新城二期

鲁商蓝岸新城一期

鲁商蓝岸新城三期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

司高新区实验室

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科、高新区新业

路消防救援站等

天艺画室

总校区

高新区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

新区分局等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本项目

500m

340m

210m

190m

360m

250m

260m

490m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6 —

附图

5 项目与青岛高新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位置关系

项目位置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7 —

附图

6 项目与城阳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位置关系

项目位置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8 —

附图

7 项目在城阳区声功能区划中的位置

项目位置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59 —

附图

8 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的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0 —

附图

9 项目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1 —

附件

1 委托书

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委托山东广居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光伏

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表。

单位(盖章):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2 —

附件

2 资料真实性说明

资料真实性说明

我公司提供的关于“光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目”的资料,包括项目名

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额,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原辅材料,

环保工程及辅助工程资料等各项资料均经内部核实无误,能够保证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

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证明!

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3 —

附件

3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4 —

附件

4 项目备案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5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6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7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8 —

附件

5 土地证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69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0 —

附件

6 租赁合同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1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2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3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4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5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6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7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8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79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0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1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2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3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4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5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6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7 —

附件

7 原项目环评批复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8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89 —

附件

8 企业验收检测报告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0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1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2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3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4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5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6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7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8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99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00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01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02 —

附件

9 公示说明

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光伏复合材料边框

生产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的说明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我单位将《光

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了公示。

公示网址: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50519x1kY2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 103 —

附件

10 公示承诺函

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光伏复合材料边框

生产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批公示承诺函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我公司光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目现在你局办理环境影

响评价审批事宜。按照有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

进行报批前公示。经确认,该项目报批前公示内容为报批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全本,我公司承诺公示版与报批版全文完全一致,

且不存在虚假材料、瞒报、假报等情况。

我公司同意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对

其客观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我公司承诺,提交到你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版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对个人隐私等信

息处理完毕,其余内容与我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网上公示的

文件全本一致。

特此致函。

建设单位: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9 日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附件

11 公示删除内容说明

关于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

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删除内容说明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我单位将《光伏复合材料边框生产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

本作为公示稿进行公示。报告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特此说明。

青岛厚泽锦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9 日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附件

1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2

)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tmp/f098e108-ac0b-4358-8460-9fdcc6ba4874-html.html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