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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花生制品、芝麻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莱西市夏格庄镇华盛路4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优芝食品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环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青岛优芝食品有限公司租赁青岛巨能管道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投资3000万元建设“花生制品、芝麻制品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999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635平方米,建设芝麻香油生产线1条,年产芝麻香油5000吨;建设芝麻酱生产线1条,年产芝麻酱6000吨;建设花生油生产线1条,年产花生油30000吨,每日处理花生200吨以上;建设花生酱生产线1条,年产花生酱12000吨;建设调和油生产线1条,年产调和油50000吨;建设花生蛋白粉生产线1条,年产花生蛋白粉30000吨;建设复合调味料生产线1条,年产复合调味料5000吨;建设塑料瓶吹塑线1条,年产塑料瓶10吨,仅用于自己产品使用,不外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花生油生产线、花生酱生产线去皮工序;花生蛋白粉生产线粉碎、包装工序;芝麻油生产线、芝麻酱生产线扬烟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花生油生产线、花生酱生产线蒸炒、压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预炒、烘炒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塑料瓶吹塑线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蒸炒、烧水搅拌工序产生的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516t/a,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量为0.763t/a,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量为2.659t/a,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t/a。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为芝麻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芝麻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混凝沉淀”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试剂瓶、检验废液、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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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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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威海东路27号 |
| 邮政编码: |
2666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