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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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废切削液及清洗废液委外处置量年减240吨低温真空蒸馏浓缩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渭河路917号
建设单位: 采埃孚商用车系统(青岛)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绿之缘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渭河路917号,在采埃孚商用车系统(青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项目新建1条废切削液及清洗废液低温蒸馏浓缩线,包括原液收集池1座、气动隔膜泵2台、预过滤撇油装置1套、低温热泵浓缩系统1套、蒸馏水暂存桶1座、陶瓷膜1套、出水箱1座、恒压供水泵1台、清洗桶1座、浓液桶1座等,年处理废切削液及清洗废液300t,项目建成后可年减240吨废液量。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低温热泵浓缩系统及陶瓷膜清洗废水进入原液收集池,经系统减量浓缩,产生的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过滤水回用于现有工程及本项目,无外排废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浮油、杂质、浓缩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1#(80m2),其中浓缩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内新建独立储液间(10m2);废滤袋、废陶瓷膜、危化品废包装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2#(25m2),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工业固废暂存间(100m2),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项目仅处理企业自身产生的废切削液及零部件清洗废液(主要成分为切削液),不接受处理其他企业的同类废液。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邮政编码: 2664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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