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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金越隆农用、环保等专用设备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502-37*开通会员可解锁*-335282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儒林街以南、永州路以西
地理坐标
E:119 度 56 分 57.829 秒,N:36 度 17 分 41.021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599 其他专用设
备制造
C3591 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其他(仅分割、焊接、
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
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2502-37*开通会员可解锁*-335282
总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
20
施工工期
1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7691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胶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及《胶州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项目符合《胶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同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702812024B00121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开通会员可解锁*5号)及《胶州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
用地,符合规划,见附图6和附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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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
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
鼓励类、淘汰类;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之列;且本项目
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
目录(
2010 年本)》之列;项目已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
码:
2502-37*开通会员可解锁*-335282,项目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建设,因此本项
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性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
通知》(青政发
[2021]13 号)和《青岛市水功能区划》(青政办发[2017]8
号),本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源区范围内,为允许建
设项目。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儒林街以南、永州路以西,租赁青
岛锦铸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根据《胶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2021-20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3702812024B00121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7*开通会员可解锁*5
号)及《胶州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
地选址区域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胶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位
于集中建设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
区三线”要求,具体见附图
8。
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1 年 6 月 30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青政字〔2021〕16 号),围绕建设
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宜居宜业品质湾区城市,推动
胶东经济圈一体化,构建“一湾两翼、三山一原、一轴多廊”的生态空
间格局,建设“天蓝、地绿、海碧、水清、土净”美丽青岛总体目标,
全力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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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保护红线
得到严格管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市水、大气、土壤、海洋环
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
著提升,用水总量、能源消费总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
积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
升。
到
2035 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根本
好转,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环境质量大幅提升,青山绿
水碧海蓝天成为常态,全面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
性循环。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青政字〔
2021〕16 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
2022 年版)(青环发〔2023〕23 号)、《青岛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
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 年版)》(青环发
[2024]20 号)符合性见表 1。
表
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一)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
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格
局保持基本稳定。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
办事处儒林街以南、永州路
以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
划范围内。
(二)环境质量底线:
1、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
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原则,到
2025 年,全市地表水国
控断面水质优良
(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 71.4%,
地表水国、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消除,城镇以上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到 2035 年,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全市重点河流
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
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
2025 年,PM2.5 底线目
标为
30μg/m3;到 2035 年,PM2.5 底线目标为
25μg/m3。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通
知,胶州
2024 年度环境空
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3095-2012)中二
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
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
水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
量标准》
(
GB/T14848-2017)
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厂址不
在地表水或地下水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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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聚焦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风险管控,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到
95%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
到
2035 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
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
到全面管控。
4、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以近岸海域水质实现功能区目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显著提升为原则,
到
2025 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主要河
流入海国控断面实现消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
比例达到
98.8%左右;到 2035 年,重点海湾基本建
成
‘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美丽海洋建设目标。
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经移
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
车间无组织排放;喷漆工序
在封闭喷漆间进行,废气经
收集后采用“过滤棉
+活性
炭 吸 附 脱 附
+催化燃烧装
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
气筒
DA001 排放;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
做农肥,化粪池均经防渗处
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三)资源利用上线:
1.水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落
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
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河流生态水量保
障工作有关要求。
2.能源利用上线。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
能源推广利用,提高其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严格能源消耗总量和煤炭消耗量控制要求。
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
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管控要求,确定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
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中心城区规
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上线目标。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
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
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构建生态环境要素分区管控体系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一)生态空间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国家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
上禁止人为活动;红线内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
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
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一般生态空间。应突出生态保护,鼓励向有利于
生态功能提升的用途方向转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
逐渐提高。涉及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的,依法依规办
理。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北街
道办事处儒林街以南、永州
路以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内,不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
域。环境管控单元ZH37028120001,管控单元分类为重点管控
单元,主要管控细类为水环
境工业源重点管控区、墨水
河、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
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大
气环境受体敏感区。
(二)水环境分区管控:水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
4221.37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37.37%,包括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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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源为主的控制单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质超
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水质超标控制单元。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推进企业内
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城镇
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与提标改造,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障污水处理
设施正常运行;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
展节水型服务业。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要
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推广高效
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优化养殖业布局,发
展循环养殖;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发展节水农
业。
(三)大气环境分区管控:
1、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面积为
6535.91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57.86%。
鼓励新建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引导集
约高效发展。
2、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 4543.05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
40.15%,包括人群密集的受体敏感区
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静风或风速较小的
弱扩散区域、城市上风向及污染物扩散通道等影响
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要
完善产业布局,加快落实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
搬迁改造;推进区内企业污染排放提标改造,持续
开展节能减排;禁止焚烧秸秆及工业废弃物、建筑
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
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重点防控机
动车废气排放,严格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大
气环境高排放区实施重点减排,持续降低工业园区
单位
GDP 能耗及煤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
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大气环境弱扩散
区及布局敏感区避免建设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现有高污
染项目。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
要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行业
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优先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胶北街道办事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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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1.借力东部临空经济区发展,引导
临空指向性产业落户。2.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
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
办事处儒林街以南、永州路
以西,位于工业聚集区内。
项目切割、焊接、打磨产生
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
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
放;喷漆工序在封闭喷漆间
进行,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
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
放;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危险
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
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在贮存、转移、利用、
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配套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
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项目建成后,建立健全事故
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
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
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污染物排放管控:
1.鼓励表面涂装行业使用 VOCs
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
辅材料应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
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2.涉及下料、抛丸、打磨、喷砂、清理滚筒等机械加工工艺的企业需设置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设施。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有序完成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防
止造成面源污染。4.企业应做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
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5.加大工业堆场扬尘管控力度,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
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
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
环境风险防控:
1.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
用、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 范污染事故发生。
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重点管控单元应建立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
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加
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
工业集聚区内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倾倒区等区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及风险防范。深
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高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保护滨海沙滩、湿地、植
被、礁石等自然资源,对受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
整治和修复。
本项目为金越隆农用、环保
等专用设备生产项目,不属
于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
目,本项目位于工业聚集区
内,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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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
的要求。
4、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
(鲁环字
[2021]58 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
2 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
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一)认
真贯彻
执行产
业政策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
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
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
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如有
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
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
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
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
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本项目建设
符合国家的
产业政策且
已在胶州市
发展和改革
局备案。
符合
(二)强
化规划
刚性约
束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
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
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
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
“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
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
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本项目符合
国土空间规
划且位于工
业聚集区内。
符合
(三)科
学把好
项目选
址关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
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
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
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
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
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
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
本项目位于
工业聚集内。
符合
(四)严
把项目
环评审
批关
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
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符合“三
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
控要求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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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表
3 项目与废气治理相关规范、技术导则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规范
相关要求
本项目
符 合性
《 重 点 行业 挥 发 性有 机 物 综合 治 理 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一)源头控制。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二)加强无组织控制。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
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
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项目使用高固体分、低 VOCs 含量的涂料,项目油漆、稀释剂等原辅材料均为桶装,密闭存储于油漆库,调配、使用等过程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密闭负压收集。项目使 用 过 滤 棉 吸 收 漆雾 , 漆 雾 净 化 接 近100%,并对喷漆、晾干废气中 VOCs 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符合
《 山 东 省涉 挥 发 性有 机 物 企业 分 行 业治 理 指 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 号
(1)鼓励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 VOCs产生。(2)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废气宜采用下吸风方式进行有效收集。(3)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 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 (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 通 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 VOCs 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
项 目 项 目 使 用 高 固体分、低 VOCs 含量的涂料。项目涂料、稀 释 剂 等 原 辅 材 料密闭存储,调配、使用 等 过 程 在 密 闭 喷漆房内操作,涂装废气 设 置 密 闭 负 压 收集措施,能够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 VOCs 废气收集效率≥90%,集气罩、集气管道的设计、安装符合《机械安全局部 排 气 通 风 系 统 安全
要
求
》
(GB/T35077), 通风 管 路 设 计 符 合《 通 风 管 道 技 术 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 气 通 过 排 气 筒 单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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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涂装、小件修补等工段宜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5)使用油性漆的企业,各工艺环节产生的废气宜在喷淋+干式过滤后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使用水性漆的企业,经检测不能够达标排放的,产生的废气宜在喷淋、过滤后采用纳米气泡氧化吸收法、生物法、低温等离子技术等工艺进行处理。(6)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
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
/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
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
VOCs 去除率应
不低于
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
定执行。
独排放。项 目 涂 装 废 气 采 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脱 附 后 催 化 燃烧”处理,处理效率可达 90%,处理后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 山 东 省工 业 企 业无 组 织 排放 分 行 业管 控 指 导意见》(鲁环
发
[2020]30号)
三、(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 VOCs 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三、(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 VOCs 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四、(十六)表面涂装行业。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 VOCs产生。涂料、稀释剂、 清洗剂、漆渣等含 VOCs物料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喷漆、流平和烘干)、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配备 VOCs 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如不能密闭,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或其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漆料均外购,采用密闭桶装。项目油漆、稀释剂调配 作 业 在 密 闭 喷 漆房内完成。项 目 涂 装 工 序 设 置密闭式喷漆间,配备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收 集系统,负压收集。
企业针对厂房无组
织 排 放 环 节 制 定 无组 织 排 放 治 理 设 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等情况。项 目 涂 装 废 气 采 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脱 附 后 催 化 燃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符合
青 岛 市 深入 打好蓝天保 卫战行动计 划(2021-2025 年)
(青
环委办
五、深入推进 VOCs 全过程污染治理严格执行VOCs 行业标准,全面推进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和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重点实施工业涂装水性漆替代、印刷行业环保油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 含量产品。
使 用 高 固 体 分 、 低VOCs 含量的涂料。项目涂装废气采用“过滤 棉 + 活 性 炭 吸 附 +脱附后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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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2〕10 号)
到 2025 年底前,至少建立 50 个替代试点项目。到 2025 年,全市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 20、15 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 2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将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 VOCs 年排放量大于 10 吨的企业作为重点企业,2021 年年底前,完成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排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 对达不到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 VOCs 排放企业排查,优先排查排放量较大和使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的监控装置纳入监管。
《 青 岛 市生 态 环 境局 办 公 室关 于 印 发青 岛 市 涂装 行 业 挥发 性 有 机物 治 理 工作方案 的通知》(青环 办 发〔2020〕20号)
二、治理要求(一)源头控制
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通过
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粉末、紫外光固化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水性胶粘剂或无溶剂胶粘剂,从工艺的源头减少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二)过程控制
1.原辅料调配和转运。溶
剂型涂料、稀释剂调配作业应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溶剂和含溶剂物料在容器间的转移宜通过管道输送或桶泵输送,转运过程应采用密闭盛装容器,涂料使用前后及时封闭容器口,防止溢散。设置密闭回收物料系统, 涂装作业结束应将剩余的所有涂料及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送回调配间或储存间。 2.废气收集。涂装工序原则上应在配备有效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的全密闭空间内进行,鼓励企业采用密闭型自动化连续生产装置。若涂装工序无法做到全密闭(如吊线、 滑轨等),则应保持该工序所在生产车间全封闭、微负压。(三)治理技术
调配、涂装及干燥废气应
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特征、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处理技术。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涂装废气、晾(风)干废气、烘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焚烧方式处理,将大风量、低浓度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转变为小风量、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进行燃烧处置,或直接采用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或催化燃烧装置。
项目使用高固体分、低 VOCs 含量的涂料。项目油漆、稀释剂调配 作 业 在 密 闭 喷 漆房内完成。项 目 涂 装 工 序 设 置密闭式喷漆间,配备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收 集系统,负压收集。项 目 涂 装 废 气 采 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符合
综上,项目涂装废气治理设施和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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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青岛金越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沈海高速东
295m、胶州
西路北
255m,年产有机肥生产线 100 台、环保除尘设备 50 台,《青岛金越隆机
械有限公司农用、环保等专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获得青岛市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批复(胶环审
[2022]6 号),于 2022 年 5 月 22 日获得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432219001Z),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因房屋到期,拟搬迁至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儒林街
以南、永州路以西,租赁青岛锦铸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7691 平方米厂地(其中厂房
5325 平方米)投资建设金越隆农用、环保等专用设备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搬迁后项目生产能力不变,年产农用设备
100 台、环保设备 50 台(主要
为有机肥生产线和环保除尘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2;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
专用设备制造
354;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
用设备制造
356;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57;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
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需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为此,青岛金越隆机械有限公司委托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承担该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
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
础上,编制了《青岛金越隆机械有限公司金越隆农用、环保等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状况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儒林街以南、永州路以西,项目地理位置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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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附图 1-2。
项目整个厂区东邻青岛鸿锦扬帆实业有限公司;南邻青岛宝源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工业厂房;西邻规划通州路,隔路为在建厂房;北邻儒林街,隔路为胶州万亩生
态林。项目位于整个厂区北侧,北邻北侧儒林街,隔路为胶州万亩生态林;东邻青
岛鸿锦扬帆实业有限公司;南邻出租方厂房;西邻规划通州路,隔路为在建厂房。
项目周围环境见附图
2。
3、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估算总值:
100 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农用设备
100 台、环保设备 50 台(主要为有机肥生产
线和环保除尘设备)。
4、项目总平面布置
项目租赁
7691 平方米,包括车间 5325 平方米、硬化场地 1552 平方米、办公
楼
814 平方米。车间内含下料区、机加工区、焊接区、打磨区、喷漆房、原料区、
成品区等。厂区平面布置力求功能分区合理,生产安全,管理方便,项目总平面布
置详见附图
3。
5、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由老厂区搬迁,不新增生产设备。主要设备见表
3。
表
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车床
台
1
2
铣床
台
1
3
钻床
台
1
4
切割机
台
1
5
剪板机
台
1
6
电焊机
台
18
7
手持打磨机
台
2
8
起重机
台
3
9
喷枪
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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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气泵
台
2
11
电钻
台
3
12
叉车
台
2
6、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
企业搬迁后主要生产能力不变,主要原材料用量也不变,但企业搬迁后拟根据
客户实际需求增加漆膜厚度,并调整油漆和稀料的配比,根据企业提供的实际运行
中的喷涂面积计算出调整后醇酸树脂油漆和稀料的用量有所增加。项目主要原材料
及能源消耗见表
4。
表
4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变化量
备注
1
钢板
t/a
250
+0
外购,成品
2
型材
t/a
100
+0
外购,成品
3
实芯焊丝
t/a
1.6
+0
外购,无铅
4
液压油
t/a
0.36
+0
外购,成品
5
润滑油
t/a
0.6
+0
外购,成品
6
外协加工
件
套
/a
150
+0
外协加工
7
配件
套
/a
150
+0
外购
8
醇酸树脂涂料
t/a
1.8
+1.0
外购,桶装,主要成分为:醇酸树脂
53%、
二甲苯
10%、粉料 30%、颜料 7%、最大存储
量
0.3t
9
稀释剂
t/a
0.9
+0.1
外购,桶装,二甲苯
10-30%、溶剂油 5-20%,
最大存储量
0.15t
10
电
万
kw·h
/a
10
+0
胶州电网供应
11
新鲜水
m3/a
480
+0
由胶州市自来水管网提供
油漆用量计算如下:
本项目用漆为醇酸树脂漆。单位面积漆用量(
t/m2)=干漆膜密度(g/cm3)×
膜厚(
μm)×10 -6 /漆固体分%×涂料利用率,干漆膜密度(g/cm3)×膜厚(μm)
×
10 -6 为所需要的(产品带走的)成膜物质的量。
涂 层 厚 度 应 取 被 涂 物 内 外 表 面 厚 度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 干 漆 膜 密 度 一 般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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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g/cm3 左右,本项目干漆膜密度取 1.35g/cm³,醇酸树脂固份含量为 90%,涂
料利用率取
70%,醇酸树脂漆膜为 60μm。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产品需喷涂面积约
14000m2,需要醇酸树脂 1.8t/a。
醇酸树脂与稀料
2:1 混合使用,则使用稀料 0.9t/a。产品喷漆面积、漆用量参数一
览表见表
5。
表
5 项目油漆计算
醇酸树脂漆
干膜密度(
g/cm3)
1.35
固含量(
%)
90
上漆率(
%)
70
漆膜厚度(μ
m)
60
喷涂总面积(
m2)
14000(农用设备 110 平方米/台、环保设备 60 平
方米
/台)
年漆用量(
t/a)
1.8
其中,油漆成分组成见下表:
表
6 本项目油漆成分组成表
油漆种类
主要成分
备注(按最不利情况考虑)
备注
醇酸树脂
醇酸树脂
5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10%
其中二甲苯
10%
固体份:
90%
经计算
VOCs 含
量为
134g/L
二甲苯
10%
粉料
30%
颜料
7%
稀释剂
二甲苯
10-30%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100%
其中二甲苯
30%
/
溶剂油
5-20%
其他
50-85%
经计算,项目所用油漆满足《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GB30981-2020)
中要求。
表
7 原辅材料成分的理化性质
原料及分子式 危规号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
性
毒性毒理
醇酸树脂
--
醇酸树脂由多元醇、邻苯二甲酸酐和脂肪酸或油(甘油三脂肪酸酯)缩合聚合而成的油改性聚酯树脂。为黄褐色粘稠液体,易燃, 闪点
23℃~61
℃。遇高温、明火、氧化剂有引起燃烧危险。树脂的热解产物有毒。
可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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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苯
33535
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甲苯的气味。相对密度
0.88(水=1),3.66(空气=1)。饱和蒸汽压
1.33kpa/32℃。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闪点
25℃,自燃温度 463
℃。爆炸下限(
V%):1.0,爆炸上限(V%):
7.0
可燃
LD 50:1364
mg/kg(小鼠
静注)
200#溶剂油
--
200#溶剂油别名为松香水,是涂料用的一种溶剂油。微黄色液体。
101.325kPa 下初馏点≥135℃。
干点≤
230℃。闪点(闭口杯)≥30℃。由石油经
预处理和常压蒸馏而制得。它能溶解酚醛树脂漆料、酯胶漆料、醇酸调合树脂及长油度醇酸树脂等。广泛用于在油性漆、酯胶漆、酚醛漆和醇酸漆中作溶剂,以降低油漆黏度而便于施工 。外观为微黄色液体,由
140℃-200℃的石油馏分组
成。具有适当的挥发速度,经常含有一定量的芳烃,对干性油、树脂的溶解能力强。有适宜的馏程和挥发性,对某些油性漆和磁性漆溶解性好
;
溴值小,不饱和烃含量低,安定性好
;闪点高,
初馏点高,可减少毒性和火险,利于安全
易燃
--
7、配套服务设施
(
1)给水:
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
32 人,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用水标准按 50L/(人·d)
计,年工作
300d,生活用水量为 480m3/a。
综上,项目营运期新鲜水总用水量
480m3/a,用水由胶州市供水管网提供,可
以满足厂内用水要求。
(
2)排水:
营运期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5%计,为 40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外运做农肥,化粪池经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止废水渗漏,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水平衡图:
生活用水
新鲜水
480
408
损耗
72
单位:
m3/a
外运做农肥
(
3)供电:项目用电由胶州电网供电,可以满足用电要求。
(
4)采暖:办公楼采用空调取暖,车间无需采暖。
(
5)消防:按消防的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室外消防栓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
手提灭火器等防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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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
8
表
8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
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1
主体工程
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5325m2
1F,内含下料区、机加
工区、焊接区、打磨区、
喷漆房等
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建筑面积
814m2
供员工办公
3
公用工程
供水
年用量
480m3/a
由胶州市自来水管网提
供
供电
年用量
10 万 kw·h/a
胶州供电公司供电
供热
无
/
4
环保工程
废气
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喷漆和晾干有机废气收集后过滤棉
+活性炭吸脱
附
+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满足环保要求
废水
化粪池
满足环保要求
噪声
设备加减振垫、车间隔音
满足环保要求
固废
固废贮存场所、危废暂存间
满足环保要求
垃圾收集站
满足环保要求
9、环保工程
本项目投资总额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20%。
环保设施能满足有关污染治理方面的需要,环保措施可以达到达标排放的要求,投
资合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投资见表
9。
表
9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序号
环保设施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1
移动式除尘器、过滤棉
+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
收集管道、排气筒
12
2
化粪池、防渗措施
依托现有
3
减噪设施
5
4
固体废物存置场建设及固废处置
3
5
合计
20
本项目在污染治理和控制方面有一定的投入,通过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可保
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预防和杜绝可能产生的潜在事故污染影响也能发挥明显
的作用。因此,建设项目环保投入比较合理。
10、人力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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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劳动定员
32 人,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或简图:
1.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 1。
机加工
喷漆
切 割粉尘
焊接
下料
晾干
喷 漆废气、晾 干废气
焊接烟尘
焊渣
喷面漆
钢板、型材
过滤棉
+活
性炭吸脱
附
+催化燃
烧设备
+15m 排气
筒
DA001
排放
烟尘 经移 动式除尘 器处 理后排放
晾干
打磨
图
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组装
下脚料
下脚料
打磨粉尘
产品
漆渣、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
性
炭、废催化剂
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外协加工件
配件
1.2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①下料
项目外购的钢板、型材等进厂分别利用切割机、剪板机切割下料,切割出合适
的形状、尺寸。下料工序会产生切割粉尘、下脚料。
②机加工
下料完成后利用车床、铣床、钻床等进行机加工处理,机加工工序会产生下脚
料。
③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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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工好的原材料与外协加工件进行配对、拼装,并用焊机进行焊接组装,此
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及焊渣。
④组装
此过程是将外购配件与上述加工件人工组装。
⑤打磨
人工用小型打磨机对焊缝进行打磨,此过程产生打磨粉尘。
⑥喷漆、晾干
打磨后需经喷漆处理,项目拟设喷漆房
1 座(16*4*4m),项目需进行 2 遍醇
酸树脂漆喷涂,喷完第一遍漆后在原处进行自然晾干(冬季温度低时电加热烘干)。
晾干后再喷涂第二遍油漆。此过程会产生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喷漆废气中的漆雾
经过滤棉过滤去除。
注:项目漆料现用现调,喷枪清洗使用本项目稀释剂清洗,清洗后的稀释剂回
用于漆料调漆,因调漆、清洗喷枪废气产生量较少,并入喷漆废气中一同计算;生
产过程会有臭气产生,喷漆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
(含漆渣),除尘设施产生回收颗粒物,另外生产过程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润滑
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
主要污染工序:
根据以上工艺流程分析可知,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分述如下: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漆产生的漆
雾和有机废气、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生产产生的臭气。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下脚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废
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含漆渣)、除尘设施产生回收颗粒物、废布袋、废
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油漆桶、废稀释剂
桶,此外职工产生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切割机、剪板机、车床、铣床、钻床、焊机、风机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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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该项目为搬迁项目,搬迁项目情况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金越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沈海高速东
295m、胶州
西路北
255m,年产有机肥生产线 100 台、环保除尘设备 50 台,《青岛金越隆机
械有限公司农用、环保等专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获得青岛市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批复(胶环审
[2022]6 号),于 2022 年 5 月 22 日获得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432219001Z),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搬迁后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均不变。
2、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山东方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原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根据其验收监测报
告:
(
1)废气:项目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经“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VOCS 最大排放浓度
为
8.87mg/m3、排放速率为 0.12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 7.41mg/m3、排放速率
为
0.097kg/h,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2 中标准要求;臭气浓度为 724(无量纲)
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中的标准要求。
厂界
VOCs、二甲苯最大监测浓度分别为 1.68mg/m3、低于检出限,排放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低于检出限,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表 1 的标准要求。
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界颗
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
0.456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2)废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
3)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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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床、铣床、钻床、切割机、电焊机等生产设备和环保
设备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监测期间,昼间最大值为 55.8dB(A),项目厂界噪声
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
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除
尘器收尘、下脚料)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含漆渣)、废包装
桶(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催
化剂、废含油抹布)。企业建有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现有项目
“三废”排放情况见表 10。
表
10 原有项目“三废”排放一览表 单位:t/a
类 别
名 称
排放量
废气
颗粒物
0.0645
VOCs
0.0696
二甲苯
0.0464
废水
废水量
0
CODCr
0
BOD5
0
氨氮
0
SS
0
固体废物
工业固废
0
生活垃圾
0
3.原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
原有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加强
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存在主要的环境问题。项目完成搬迁之后,原有项
目带来的环境影响将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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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通知,2024 年度青岛市环境空气
中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2、声环境:根据《2023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 年,全市
区域环境昼间噪声
53.0 分贝,属“较好”等级,同比保持稳定;夜间噪声 45.8
分贝,属“一般”等级。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噪声
66.5 分贝,属“好”等级,
同比有所提升;夜间噪声为
58.1 分贝,属“较好”等级。全市各类功能区昼
间、夜间噪声全部达标,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同比保持稳定。
3、地表水:根据《2023 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 年,城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全市 20 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
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
13 个,Ⅳ类 7 个。全市 66 个
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断流
3 个,达到或优于Ⅲ类 33 个,Ⅳ类
24 个,V 类 4 个,劣 V 类 2 个。五沽河、现河等河流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4、土壤:2023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
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重点建设用地再开发
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
地安全利用率均为
100%。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儒林街以南、永州路以西,区域内无自
然和人文历史遗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本项目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
敏感保护目标,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
泉水、温泉等特色地下水资源。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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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准
1、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
VOCS
、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
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2 中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标准要求;
VOCs、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
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 NMHC 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和表 2 中
的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1。
表
11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放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
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
(mg/m3)
排气筒(
m) 速率
颗粒物
/
/
/
1.0
/GB16297-1996
VOCS
70
15
2.4
2.0
DB37/2801.5-2018
二甲苯
15
15
0.8
0.2
NMHC
/
/
/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10 mg/m3;监
控点处任意
一次浓度值:
30 mg/m3
GB37822-2019 附录 A 表
A.1 中 NMHC 排放限值
臭气浓
度
2000
(无量纲)
—
—
20(无量纲)
GB 14554-93
2、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12。
表
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2 类
6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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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固废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实施);
4、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
0.04144t/a、VOCs0.2052t/a,搬迁原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
0.0645t/a、VOCs0.0696t/a,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实行等量替代,因此搬迁后需申请总量为
VOCs 0.135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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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施
搬迁项目利用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产生噪声,对
环境影响较小,此处不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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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
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13 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产污环
节
污染
物
产生情况
治理设施
排放情况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标准
监测要求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处理能力m3/h
收集效率%
净化效率%
是否可行技术
浓度
mg/
m3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高
度
m
内
径
m
温度℃
编号
类型
坐标
浓度
mg/m3
速率
kg/h
监测因
子
监测频次
调漆、喷漆和
晾干
二甲
苯
44
0.44
0.405
10000
90
90
是
4.4
0.044
0.0405
15
0.25 20
DA
002
一般排放口
X:119.948
Y:36.295
15
0.8
二甲苯、VOCS、
臭气浓
度
每
年
1
次
VOCs
106
1.06
0.972
10.6
0.106
0.0972
70
2.4
表
14 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面源
产污环节
污染物
面源情况
年排放时间
h
排放情况
厂界排放浓度限值
mg/m3
监测要求
长
m
宽
m
高
m
产生量
t/a
排放速率
kg/h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车间
焊接、打磨、切
割粉尘
颗粒物
80
65
8
焊接、打磨、切割
同时进行最不利
条件计算
0.04144
0.0497
1.0
颗粒物、二甲
苯、
VOCs、
臭气浓度
每半年
1 次
调漆、喷漆和晾
干
二甲苯
按喷漆
600 和晾干
1200 同时进行最
不利条件计算
0.045
0.049
0.2
VOCs
0.108
0.11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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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源强核算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漆产
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生产产生的臭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
喷漆漆雾和有机废气、晾干有机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中喷涂工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马君
贤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年度优秀论文集(
2007))P1837,无气喷涂的喷漆效
率约为
60%-80%,根据《高压无气喷涂技术的应用》(何志明,工程机械,
1991(6)),高压无气喷涂涂料利用率可达 80%以上,综合考虑文献与实际
生产过程工艺各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本项目喷漆时附着率按
70%计算,项
目油漆物料平衡表见表
15。
表
15 油漆物料平衡表 单位:t/a
物料
用量
成分
数量
出方
喷漆、晾
干
有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
排放
进入产品
处理
外排
醇酸树
脂漆
1.8
固体分
1.62
1.134
0.486
0
0
二甲苯
*
0.18
0
0.1458 0.0162
0.018
VOCs
0.18
0
0.1458 0.0162
0.018
稀释剂
0.9
二甲苯
*
0.27
0
0.2187 0.0243
0.027
VOCs
0.9
0
0.729
0.081
0.09
*注:二甲苯属于 VOCS。
项目设喷漆房 1 座,每次喷完漆后在喷漆房内进行自然晾干。项目漆料
现用现调,喷枪喷头需定期清洗以防止堵塞,清洗剂为稀释剂,清洗后的稀
释剂存放在封闭桶中作为稀释剂重复使用不排放,调漆及清洗喷枪时间短废
气产生量少,并入喷漆废气中一同计算。项目采用高压无气喷涂,喷漆和晾
干时喷漆房密闭,采用上送下吸排风方式进行废气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喷漆和晾干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 90%。
漆雾:项目喷漆过程中,漆料部分附着于工件表面,形成漆层,剩余部
分形成过喷漆雾,喷漆时漆料的附着率为
70%,剩余的 30%形成过喷漆雾。
有机废气:喷漆、晾干过程油漆、稀释剂中的有机成分会挥发出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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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废气主要为二甲苯、
VOCS。
项目油漆用量为
1.8t/a、稀释剂用量为 0.9t/a。漆雾产生量喷漆时按 30%,
有机成分全部挥发,以二甲苯、
VOCS 计。则漆雾、二甲苯、VOCS 的总产生
量分别为
0.486t/a、0.45t/a、1.08 t/a。
喷漆和晾干用时见表
16。
表
16 各类漆料使用时间
漆料
用量
t/a
喷漆
h/a
晾干
h/a
醇酸树脂漆
+稀料
2.7
600
1200
项目小件喷漆时底漆、面漆与晾干可同时进行,根据《喷漆工序有机废
气源强的估算比较》
(梁栋 LOW CARBON WORLD 2015/5),漆料中有机挥发
份
(以 VOCs 计)的释放率:喷漆作业时 VOCs 挥发 30%、晾干作业时 VOCs 挥
发
70%,同时考虑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则挥发份喷漆阶段有组织产生 27%、
晾干阶段有组织产生
63%,喷漆与晾干无组织产生 10%,则 DA001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按底漆、面漆、晾干同时进行的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
表
17 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
项目
废气量
m3/h
产生量
t/a
治理措施
净化效率
排放情况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
率
kg/h
排放量
t/a
DA001
颗粒物
10000
0.486
过滤
棉
+活
性炭吸脱
附
+催
化燃烧设
备
100%
0
0
0
二甲苯
0.405
90%
4.4
0.044
0.0405
VOCs
0.972
90%
10.6
0.106
0.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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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酸树脂漆
1.8
稀释剂
0.9
单位:
t
经排气筒排
放,
VOCs:
0.0972
(其中二甲苯
0.0405)
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VOCs:0.108(其中二甲苯
0.045)
固体分
挥发分
进入产品
过滤棉过滤漆渣
有组织
90%
无组织
10%
活性炭吸脱附
+催化
燃烧
1.62
VOCs:1.08
(其中二甲苯
0.45)
1.134
0.486
VOCs:0.972
(其中二甲苯
0.405)
VOCs:0.108
(其中二甲苯
0.045)
处理
VOCs:0.8748
(其中二甲苯
0.3645)
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
1)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切割粉尘:
焊接烟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
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33-37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9 焊接”,二
氧化碳保护焊
-实芯焊丝产污系数为 9.19 千克/吨-原料,项目使用焊丝 1.6t,
则焊接颗粒物产生量为
0.0147t/a。焊接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企业拟于焊接工
位设移动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不低于
90%,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
效率不低于
90%)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 0.0028 t/a,
焊接工序年工作约
600h,则排放速率为 0.0047kg/h。
打磨粉尘:项目利用打磨机对焊缝进行打磨时会产生粉尘,类比《青岛
创达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冶金配件及成套设备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陡沟村,年产冶金配件或成套设备 5000 吨。项目打
磨工序为用打磨机对焊缝进行打磨,与本项目类似),打磨粉尘产生量约占
焊材用量的百分之一,本项目焊材用量约
1.6t/a,则打磨粉尘产生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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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t/a。打磨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企业拟于打磨工位设移动式除尘器,收集
效率不低于
90%,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处理后
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
0.00304 t/a,打磨工序年工作约 600h,
则排放速率为
0.005kg/h。
切割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
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33-37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4 下料”,等
离子切割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1.10 千克/吨-原料,需切割下料的钢板共 50t,
则切割颗粒物产生量为
0.055t/a。锯床、砂轮切割机切割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5.30 千克/吨-原料,需切割下料的钢板共 25t,则切割颗粒物产生量为0.1325t/a。综上,切割粉尘产生量为 0.1875t/a。切割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企
业拟于切割工位设移动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切割粉尘经移动式
除尘器(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量
为
0.0356 t/a,切割工序年工作约 900h,则排放速率为 0.040kg/h。
综上,颗粒物产生量为
0.2182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04144t/a,排放速率
(按焊接、打磨、切割工序同时进行的最不利条件算)为
0.0497kg/h。
2)有机废气:项目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喷漆和晾干时未被收集的二甲苯、VOCS
分别为
0.045t/a、0.108t/a,此部分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底漆、面漆与
晾干可同时进行,则排放速率按其同时进行的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则二甲
苯、
VOCS 排放速率分别为 0.049kg/h、0.117kg/h。2、达标情况
(1)废气有组织排放达标情况分析:
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
DA001 VOCs 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最大分
别 为
0.106kg/h 、 10.6g/m3 , 二 甲 苯 有 组织 排 放 速 率 和 排 放 浓 度 最 大 为
0.044kg/h、4.4mg/m3,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
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2 中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标准要求,项目
产生异味经过滤棉
+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臭气浓度也能够满
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标准要求(2000 (无量
纲))。
(2)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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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厂界按车间外
1m 算。根据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厂界处的颗粒物、
二甲苯、
VOCs 浓度预测结果见表 18。
表
18 厂界浓度预测结果
污染物名称
项目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颗粒物
预测值μ
g/m3
6.06
6.06
6.06
6.06
二甲苯
预测值μ
g/m3
5
5
5
5
VOCs
预测值μ
g/m3
14.3
14.3
14.3
14.3
由表
18 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VOCs 厂界预测值较
小;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厂界二甲苯、VOCS
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
DB37/2801.5-2018)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甲苯:0.2 mg/m3;
VOCS:2.0 mg/m3);有机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后,厂区内 VOCS
无 组 织 排 放 也 能 够 满 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 NMHC 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
值:
10 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 mg/m3)要求;类比同行业,
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二级新
扩改建标准(
20(无量纲))要求。
3、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净化设施出现故障,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
下,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见表
19。
表
19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源
污染物
非正常排
放浓度
(mg/m3)
非正常排放速
率
(kg/h)
单次持续时间
年发生
频次
非正常排放原
因
应对措施
DA001
二甲苯
44
0.44
<
1h
<
1 次
净化设备故障
专人负
责,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产检
修
VOCs
106
1.06
针对非正常工况,为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
净化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设置专人负责,保证正常去除效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31 —
率。检查、核查等工作做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
净化设施等恢复正常工作并具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开工生产,杜绝废气排
放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
监测等工作。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先进性、可行性分析
移动式除尘器:含尘气体由进风口进入箱体,由滤袋(扁布袋)进行过
滤,粉尘被阻留在滤袋表面,净化后的气体由风机进过风口排出箱体外,直
接排入室内(亦可接风管排到室外)。随着主机连续工作,滤袋外面粘附的
粉尘不断增加,使设备阻力不断上升,为此必须进行清灰,使粘在滤袋外面
的粉尘抖落下来,经灰抖落至集尘器(抽屉)中,由人工清除。移动式除尘
器是一种经济高效就地进行除尘作业的机组。广泛应用于医药、木材行业,
以及电子、机械加工、精密仪器、生物、化工、食品、铸造、建材、陶瓷、
装卸、矿山冶金等行业的净化除尘。对一般比重小、细微的金属切屑、铸造
用砂的粉尘、塑料粉、木粉、炭粉、石膏粉、水泥等在一定范围内均有良好
的除尘效果。
活性炭吸脱附
+催化燃烧设备:在正常工况下,“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
装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
90%。有机废气进入吸附净化设备,干净的尾气由风
机出口至烟囱排放。用热空气对吸附饱和后的净化设备进行脱附再生,脱附
下来的高浓度有机废气经换热器进入催化燃烧系统进行催化燃烧,生成
CO2
和
H2O,并放出热量,此热空气与脱附下来的废气进行换热,使此气体达到
催化燃烧的启燃温度。依次类推,循环进行。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脱附再生循
环使用,但需定期更新一次。吸附饱和的活性炭再生及脱附废气处理由热空
气脱附和催化燃烧二种工艺实现。由热风机把从催化净化系统来的欠氧热气
流送入吸附饱和的吸附室进行脱附操作。脱附出来浓缩的有机废气进入催化
净化系统的热交换器,与催化床反应净化后的热空气交换热量提高温度后进
入预热器和催化床。催化床催化氧化温度为
280℃左右。脱附出来的浓缩有
机废气在催化床进行氧化分解成无害气体并释放热量(反应后温度为
300~
400℃),然后经过热交换器与从脱附系统出来的有机废气交换热量,温度降
到
120~150℃左右(因不同废气的成分有所不同)时作为脱附热空气进入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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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系统。燃烧后的尾气一部分外排,一部分送往吸附床,用于活性炭的脱附
再生,进而节省能耗。项目严格控制脱附温度在
150℃以内:利用热电偶实
时控制脱附温度,保证温度在设计范围内,另外,催化燃烧设施使用电加热
助燃。
项目废气经集气系统输送自然降温后,在进入活性炭装置时的温度可低
于
40℃,满足要求;项目活性炭为蜂窝状活性炭,满足所需要求,活性炭吸
附饱和后需定期更换,活性炭层的过风面积约
2.6m2,涂装废气的净化设施的
风机风量为
10000m3/h,则气体流速为 1.1m/s<1.2m/s,能够满足《吸附法工
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的标准要求。根据工程分
析,项目需活性炭吸附的 VOCs 总量约为 0.8748t/a。按每 100kg 活性炭可吸
收 20kg 有机废气计,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 2 个活性炭吸附床,总计装填
1t 活性炭,一次可以吸附 0.2t 有机废气,活性炭箱需要吸附脱附 5 次/年,
每 60 天对活性炭吸附箱进行一次脱附再生,每次脱附再生时间约 5h。考虑
到活性炭脱附次数较多后会影响其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效果,故企业拟每年对
活性炭箱内蜂窝活性炭进行更换,即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1t/a。
项目拟采用的废气治理技术属于可行性技术,在正确并及时对环保设施
进行维护的基础上,项目颗粒物、二甲苯、
VOCs 的去除效率可以达到既定
目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2-2018)、《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要求,针对本项目运营期污
染物的排放情况,提出监测计划,具体见表
20。
表
20 项目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大气污染物
DA001 排气筒
每年
1 次
二甲苯、
VOCs、臭气浓度
厂区内车间门窗或通风口外
1m 处
每半年
1 次
NMHC
厂界
颗粒物、二甲苯、
VOCs、
臭气浓度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二、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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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5%计,为 408m3/a,污水水质为 CODcr
450mg/L、BOD5 250mg/L、SS200mg/L、氨氮 30mg/L,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
量为
CODcr 0.184t/a、BOD5 0.102t/a、SS 0.082t/a、氨氮 0.012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化粪池经防渗处理,对项目周
边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主要噪声源及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切割机、剪板机、车床、铣床、钻床、焊机、风
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在
70-85dB(A),为了降低该项
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企业拟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①对声功率在
80dB(A)以上的设备安装隔声间内,并安装消声器,可以
使高噪声设备噪声降至
80dB(A)以下;
②建设单位在工艺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指数;提
高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
③设备安放稳固,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并在设备和地面之间加装隔振
元件,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
④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紧固各部件,减少运
行震动噪声;
⑤风机加装隔音罩;
⑥加强车间周围绿化,降低噪声。
选取项目车间西南一点作为原点,东向为 X 正方向,北向为 Y 正方向。
表
21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
段
X
Y
Z
(声压级
/距声源距
离)
/(dB(A)/m)
1
有机废气装置风机
点源
-6
86
7
85/1
基础减
振,加装
隔音罩
等
稳定声
源,昼间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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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
称
声源名称
型号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室内边界距
离
/m
室内边界
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
入损
失
/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级
/距
声源距离)
/
(
dB(A)/m)
X
Y
Z
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
距离
/m
1
生产车间
铣床
点源
80/1
基础减振
40
10
2
47
65
稳定
声
源,昼间生产
20
39
1
2
钻床
80/1
55
10
2
47
65
20
39
1
3
切割机
80/1
9
17
2
47
65
20
39
1
4
剪板机
80/1
9
7
2
47
65
20
39
1
5
电焊机 1
70/1
35
43
2
47
55
20
29
1
6
电焊机 2
70/1
40
43
2
47
55
20
29
1
7
电焊机 3
70/1
40
42
2
47
55
20
29
1
8
电焊机 4
70/1
40
42
2
47
55
20
29
1
9
电焊机 5
70/1
41
42
2
47
55
20
29
1
10
电焊机 6
70/1
47
41
2
47
55
20
29
1
11
电焊机 7
70/1
58
42
2
47
55
20
29
1
12
电焊机 8
70/1
62
44
2
47
55
20
29
1
13
电焊机 9
70/1
68
36
2
47
55
20
29
1
14
电焊机 10
70/1
62
29
2
47
55
20
29
1
15
电焊机 11
70/1
35
36
2
47
55
20
29
1
16
电焊机 12
70/1
36
32
2
47
55
20
29
1
17
电焊机 13
70/1
54
31
2
47
55
20
29
1
18
电焊机 14
70/1
54
28
2
47
55
20
29
1
19
电焊机 15
70/1
73
33
1
47
55
20
29
1
20
电焊机 16
70/1
77
25
2
47
55
20
29
1
21
电焊机 17
70/1
79
21
2
47
55
20
29
1
22
电焊机 18
70/1
86
28
1
47
55
20
29
1
23
打磨机 1
70/1
14
58
5
47
55
20
29
1
24
打磨机 2
70/1
14
50
5
47
55
20
29
1
25
喷枪 1
70/1
11
82
5
47
55
20
29
1
26
气泵 1
70/1
33
81
5
47
55
20
29
1
27
气泵 2
70/1
41
81
1
47
55
20
29
1
28
电钻 1
75/1
32
4
2
47
60
20
34
1
29
车床
80/1
43
24
2
47
65
20
39
1
30
电钻 2
75/1
38
4
2
47
60
20
34
1
31
电钻 3
75/1
43
3
2
47
60
20
34
1
32
喷枪 2
70/1
10
80
6
4
55
20
29
1
33
除尘风机 1
85/1
14
24
2
47
70
20
44
1
34
除尘风机 2
85/1
47
40
2
47
70
20
44
1
35
除尘风机 3
85/1
15
62
5
47
70
20
44
1
2、厂界达标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21)中有关规
定,采用附录
A、B 中的模式,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后,项
目投产后噪声源在各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23。
表
23 厂界噪声贡献值一览表
序号
声环境保护
目标名称
噪声标准(
dB(A)) 噪声贡献值(dB(A))
超标和达标情
况
时段
昼间
1
东厂界
60
47
达标
2
南厂界
60
54
达标
3
西厂界
60
58
达标
4
北厂界
60
51
达标
根据上表,在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可以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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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不生产),对周边声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要求,提出噪
声监测计划,具体见表
24。
表
24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噪声
东、南、西、北
每季度
1 次
等效连续
A 声级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下脚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
渣、除尘设施产生回收颗粒物、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含
漆渣)、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
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此外职工产生生活垃圾。
项目固废处置及产生情况如表
25 所示。
表 25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生量(
t/a) 属性
废物类别
处置方式
1
废活性炭
1
危险废物
HW49
900-039-49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
单位处置
2
废过滤棉(含
漆渣)
1.2
HW49
900-041-49
3
废润滑油
0.03
HW08
900-217-08
4
废油漆桶、废
稀释剂桶
0.4
HW49
900-041-49
5
废催化剂
0.1
HW50
772-007-50
6
废润滑油桶
0.001
HW49
900-249-08
7
废液压油桶
0.001
HW08
900-249-08
8
废液压油
0.02
HW08
900-218-08
9
废含油抹布
0.01
HW49
900-041-49
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全程
不按危废管理
10
下脚料
1
一般固废
SW17
900-001-S17
外售综合利用
11
废包装材料
0.5
SW59
900-099-S59
12
回收颗粒物
0.18
SW59
900-099-S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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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焊渣
0.1
SW59
900-099-S59
14
废布袋
0. 05
SW59
900-009-S59
15
生活垃圾
4.8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具体见表 26。
表 26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
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
量
(
t/a)
产生工序及装
置
形态
主要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活性炭
HW
49
900-039-
49
1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吸附有机
废气
一年
毒性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
处置
2
废过滤棉
(含漆渣)
HW
49
900-041-
49
1.2
废气处理
固态
沾漆雾的
过滤棉
每月
毒性
3
废润滑油
HW
08
900-217-
08
0.03
机加工、维修
液态
润滑油
半年
毒性
4
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
HW
49
900-041-
49
0.4
喷漆
固态
沾有油
漆、稀释剂的废桶
每月
毒性
5
废催化剂
HW
50
772-007-
50
0.1
废气处理
固态
废催化剂
每年
毒性
6 废润滑油桶
HW
49
900-249-
08
0.001
机加工、维修
固态
沾有废润滑油的废
桶
一年
毒性
7 废液压油桶
HW
08
900-249-
08
0.001
机加工、维修
固态
沾有废液压油的废
桶
一年
毒性
8
废液压油
HW
08
900-218-
08
0.02
机加工、维修
液态
液压油
一年
毒性易燃
性
9 废含油抹布
HW
49
900-041-
49
0.01
机加工、维修
固态
沾有润滑油的抹布
一年
毒性
列入豁免管理
清单,随
生活垃圾处置
2、影响分析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内偏西侧,建筑面积约
10m2,贮存能力约为
4t。暂存间防雨、防风、防渗漏,不混入生活垃圾,达到一般固废贮存《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项目运
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集中收集后外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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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间可以满足投产后一般固
废暂存的需求。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见表 27。
表 27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危险废物名称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t) 贮存周期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含
漆渣)、废液压油、
废液压油桶、废润
滑油、废润滑油桶、
废油漆桶、废稀释
剂桶
车间东北
北侧
10m2
密闭存放
4
6 个月,
废活性炭产生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理
项目拟于车间东北侧设危废暂存间一处,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要求设置,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
导则》(HJ1259-2022)管理台账。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
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危废暂存间可以厂区危废暂存的需求。
3、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过程需按下列要求进行管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
a.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
b.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
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
c.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
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
及电话。
d.不得与不相容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也不得将非危险废物混入危险废
物中贮存。
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
危险废物堆放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要求:
a.按 HJ1276-202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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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
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c.要求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
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d.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
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e.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
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1.1 起施行)进行危险废物的
运输工作。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
称信息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
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
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因特殊原因无法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可
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中补
录电子转移联单。
另外,企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9 月 1 日实施)、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
HJ1200-20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82 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
HJ1259-2022)要求,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
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至
少保存
5 年,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处置
等,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的措施。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地下水: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 源头控制
Ⅰ、对厂区可能产生污染和泄露下渗的场地进行防渗处理。对生产区、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39 —
喷漆区和危废暂存区等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项目原辅料均存在室内,
项目对原辅料储存区设置防雨、防风、防渗漏措施,可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问题。
Ⅱ、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严防污水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
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
Ⅲ、严格管理油漆、稀释剂等,在运输、存储过程中的洒漏,做好容器
的防漏、防渗、防破损等措施。
② 分区防渗
一般防渗区:生产厂房地面设置标准混凝土防渗,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
数≤
10 -7 cm/s。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喷漆房,油漆、稀释剂、切削液等的暂存库
采用适当的材料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
于
10 -7 cm/s),或至少 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
不大于
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企业拟通过上述措施避免发生污水泄漏,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地下水环境
影响较小。
2、土壤: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产生的物质(污染物),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土
壤,其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的容纳能力和净化速度的现象。土壤污染可使
土壤的性质、组成及性状等发生变化,使污染物质的积累过程逐渐占据优势,
破坏了土壤的自然动态平衡,从而导致土壤自然正常功能失调,土壤质量恶
化,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以致造成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并可通过食物链引
起对生物和人类的直接危害,甚至形成对有机生命的超地方性的危害。
污染物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土壤,主要类型有入渗途径影响、大气
沉降影响、地面漫流途径影响。项目涉及的主要途径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
①大气沉降:污染物质来源于被污染的大气,污染物质主要集中在土壤
表层,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甲苯、
VOCs 等,它们降落到地表
可破坏土壤肥力与生态系统的平衡,会造成土壤的污染。
②垂直入渗:项目油漆、稀释剂、润滑油、液压油、危险废物等在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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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处理过程中发生泄漏通过入渗等影响土壤。
针对以上情况,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①项目对各项大气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使大气污染物的排
放量降至最低。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VOCs、二甲苯,项目采取了相应的
环保措施,使其排放量降至最低。
②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采取防渗措施,阻断各污染物污染土壤的
途径。
③加强管理,营运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
“跑、冒、滴、漏”
现象发生,同时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
故的发生。
另外,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不直接和地表水联系,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在上述污染防治措施、
防渗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六、生态分析
本项目位于工业聚集区内,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环境
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七、环境风险分析
(
1)评价依据
本项目使用润滑油、液压油,使用的油漆、稀释剂中含有二甲苯,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B,二甲苯的临界
量均为
10 吨、油类物质临界量 2500 吨,项目润滑油使用 0.6t/a、液压油使用
0.36t/a,油漆用量为 1.8t/a、稀释剂用量为 0.9t/a。存储原料中含二甲苯 0.45t
<其临界量,根据附录
C,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小于 1 时,该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开展简单分析。
表
28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
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
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位于工业聚集区,周边
5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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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环境风险识别
①物质风险识别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排放的
“三废”污染物等,主要的危险源为油漆、稀释剂、液压油、润滑油等。
②生产过程危险性识别
Ⅰ、油漆、稀释剂贮存区是火灾和爆炸危险区,储存不当或者容器损坏、
破裂,可能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
Ⅱ、生产中的物料泄漏到操作环境中,可能导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危害人身健康;
Ⅲ、生产过程中存在尘毒危害, 颗粒物可能给人体造成尘毒污染,易引
发尘肺病,因此,生产过程中应子以充分重视。
(
4)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油漆、稀释剂泄漏遇明火可能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会对火源周
围的人员、设备、构筑物等构成极大的威胁。火灾风险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危
害主要以热辐射和浓烟的形式,可造成厂界外一定范围内的大气污染。
另外,一旦发生爆炸或泄漏事故,在事故的消防应急处置过程中,如不
当操作,则泄漏物料有可能进入水体和土壤;如危险废物随意丢弃进入周围
环境或存储不当造成泄漏,都会使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周围环境,导致周围地
表水、地下水水体和土壤受到污染。
(
5)风险防范措施
为减少事故防范风险,项目在各个危险物质使用过程中,均需采取相关
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喷漆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稀释剂应分期分批入厂,严格控制贮存量。贮存的物料等物品应
按性质分别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Ⅰ、设立厂内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建立正常
联系,一旦出现事故能立即得到有效救援;
Ⅱ、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Ⅲ、 加强对环保装置等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发现故障,应立即维修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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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加强个人的防护措施;
Ⅴ、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②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
Ⅰ、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制度主要
有以下几种:
安全员责任制度:主要把每个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工作上与消防安全管
理上的职责、责任明确;
防火防爆制度:是对各类火种、火源和有散发火花危险的机械设备、作
业活动,以及可燃、易燃物品等的控制和管理;
用火审批制度:在非固定点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根据用火场所危险程
度大小以及各级防火责任人,规定批准权限;
安全检查制度:各类储存容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各种日常的、
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定人、限期落实整改;
Ⅱ、采取防静电、明火控制等措施。
Ⅲ、设置火灾探测器及报警灭火控制设施,以便在火灾的初期阶段发出
报警,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扑救。在易发生火灾的岗位除采用
119 电话报警
外,另设置具有专用线路的火灾报警系统。
(6)事故应急措施
①事故救援指挥决策系统
事故救援指挥系统是应付紧急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救援处理的体系,该
系统对事故发生后作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理事故,果断决策,减少事故损失
是十分必要的。它包括组织体系、通讯联络、人员救护等方面的内容。因此
在项目投产后应着手制订这方面的预案。
Ⅰ、组织体系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救援小组,专人负责防护器材的配给和现场
救援,各职能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事故急救,各负其责。
Ⅱ、通讯联络
应保证通讯信息畅通无阻。在制订的预案中应明确负责人及联络电话,
对外联络中枢以及社会上各救援机构联系电话,如救护总站、消防队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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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联络决定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通讯联络不仅在白天和正常工作
日快速畅通,而且要做到在深夜和节假日都能快速联络。
Ⅲ、安全管理
企业安保部门负责做好公司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
定公司消防管理及厂区车辆交通管理制度,做好对火源的控制,并负责消防
安全教育。组织培训公司内消防人员。
② 事故应急措施
Ⅰ、油漆、稀释剂等灭火方法及泄漏事故处置
油漆:
灭火方法:应用二氧化碳、干化学粉末、泡沫、砂土、泥土、或水雾(不
可用水喷射)。
泄漏处理:少量溢出时,用沙或泥土吸收溢出液体,然后移至安全地区,
以待日后处理。大量溢出时,用沙或泥土防治溢出液体蔓延,如溢出之液体
进入下水道,则有爆炸或毒性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有关消防局。可能的话
将溢出液体转入槽罐以备日后回收处理,否则按处置小量溢出的方法处理。
稀释剂:
灭火方法:灭火剂为二氧化碳、干粉、泡沫。 灭火注意事项:用水喷雾
冷却火场中的容器。消防员必须佩带通气式面罩或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泄漏处理:对泄漏区进行通风,排除火种,避免吸入蒸气,大量泄漏用
泡沫覆盖,降低蒸汽危害。 用砂土或其它类似物质吸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
处置。
Ⅱ、事故后处理
事故的后处理是对发生事故设施维修和事故后现场的清理。一旦发生火
灾、爆炸事故,影响到外环境时,要及时掌握对环境破坏程度,为处理污染
事故决策提供信息。当事故排除后,消防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③风险应急预案
企业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国
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按照
“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
原则,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审核备
案,并按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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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明确事故响应程序、响应时间和报警条件。
Ⅰ、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包括: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风险事
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
定严密、统一、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符合项目的客观情况,具有实
用、简单、易掌握等特性,便于实施;对事故处置过程中职责、权限、任务、
工作标准、奖励与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使之成为企业的一项制度,确保其
权威性。
Ⅱ、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项目应当设立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
组(建议由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小组承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为预防
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有:编制和修改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实施
情况。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应
急救援行动中发布和解除各项命令。负责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以及向
友邻单位、周边居民通报事故情况。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妥善处
理事故并总结经验教训。
(7)分析结论
①根据对本项目生产、运输、贮存及污染治理等过程涉及的可能存在环
境风险物质分析,及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
潜势为Ⅰ级,开展简单分析,主要以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为主。
②本项目最大的潜在风险为油漆、稀释剂贮存、使用时若操作不当会发
生火灾和泄露等事故;危险废物、油漆、稀释剂、润滑油、液压油等泄露污
染土壤和地下水,根据事故影响分析及事故发生概率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事故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本项目通过加强对物料日常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一旦
发生火灾或泄漏及时采取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的施行,可以有效降低本项目
环境风险。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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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
称
金越隆农用、环保等专用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
胶州市
胶北街道
办事处
儒林街以南、
永州路以西
地理坐标
经度
119 度 56 分
57.829 秒
纬度
36 度 17 分 41.021 秒
主要危险物
质及分布
液压油、润滑油、油漆及稀释剂等存放区、喷漆区、危废间等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
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等)
操作不当会造成火灾及漆料、液压油、润滑油等泄漏污染土壤和
地下水事故。
风险防范措
施要求
定期对废气净化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油漆库、危废间、化粪池经防渗处理,避免其发生渗漏;操作工人上岗前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工作工人进行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时,需按照安全规程操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实行严格动火制度,危废间以及车间进行防腐
防渗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C,危险物质数量
与临界值比值(
Q)小于 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但是操作不当会造
成火灾及漆料、切削液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故发生,开展简单分析即可。
八、电磁辐射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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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
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二甲苯、
VOCS、
臭气浓度
过滤棉
+活
性炭吸脱附
+催化燃烧
设备
+15m
排气筒
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
DB37/2801.5-2018)表 2 中
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中表 2 标准要
求。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二甲苯、VOCs、臭气浓度
车间密闭、移动式除尘
器
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
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界二甲苯、
VOCs 排放浓度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
DB37/2801.5-2018)表 3 中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4554-93)表 1 二
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车间外
VOCs
涂装线密闭
运行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标准》(
GB37822-2019)附
录
A 表 A.1 中 NMHC 排放限
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BOD5
SS、氨氮
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
外运做农
肥,化粪池
经防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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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切割机、剪板机、
车床、铣床、钻床、焊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
生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
级
选选用高效
低噪声设
备、安装减振底座、加强设备维护
等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
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回收颗粒物、焊渣、废布袋均属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
用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均属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
置。
生活垃圾及废含油抹布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可能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并加强日常维护;项目各环节废气均已采取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尽可能做到有组织排放,且厂区内均已硬化,大气沉降作用不明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进行
分区防渗。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定期对废气净化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油漆库、化粪池经防渗处理,
避免其发生渗漏;操作工人上岗前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工作工人进行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时,需按照安全规程操作,防止意
外事件的发生,实行严格动火制度,危废间以及车间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
2006 年 6 月 5
日修正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
1996〕470 号)等规定的要
求, 一切新建、改造、扩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
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口必
须规范化,并且规范化工作的完成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
(
1)本项目废气排放口为排气筒 DA001 ,排气筒应按照规范化要求设置,达
到标准要求高度,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设置永久性采样平台和环保标
志牌。采样口及采样平台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
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37/T3535-2019)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
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GB15562.1-1995)及
修改单的规定设置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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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拟
采取防腐、防渗、防扬散、防流失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识别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中的有关规定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标志牌。
2、排污许可要求
企业已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432219001Z),根据《排污
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在排污许可证
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变
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一)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
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二)因排污单位原因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三)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四)新制修订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五)依法分解落实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后三十个工作日
内;
(六)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实施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七)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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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另外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 11 号,2019 年 12 月 20 日),项目属于该名录范围内的“三十、专用设备制品业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2,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
专用设备制造 354,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
设备制造 356,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57,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其他”,属于登记管理类的项
目。据此,本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变更排污登记,
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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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后,废气达标
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处理去向明确;化粪池均经防渗处理,防止二次污
染。因此,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统一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选址及
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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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颗粒物
0.0645t
0.04144t
0.0645t
0.04144t
-0.02306t
二甲苯
0.0464t
0.0855t
0.0464t
0.0855t
+0.0391t
VOCs
0.0696t
0.2052t
0.0696t
0.2052t
+0.1356t
废水
COD
0t
0t
0t
0t
0t
BOD5
0t
0t
0t
0t
0t
氨氮
0t
0t
0t
0t
0t
SS
0t
0t
0t
0t
0t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0.5t
0.5t
0.5t
0.5t
0t
下脚料
1t
1t
1t
1t
0t
回收颗粒物
0.2735t
0.18t
0.2735t
0.18t
-0.0935t
焊渣
0.1t
0.1t
0.1t
0.1t
0t
废布袋
0.05t
0.05t
0.05t
0.05t
0t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0.21t
1t
0.21t
1t
+0.79t
废过滤棉(含
漆渣)
0.434t
1.2t
0.434t
1.2t
+0.766t
废润滑油
0.03t
0.03t
0.03t
0.03t
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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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漆桶、稀
释剂桶
0.21t
0.4t
0.21t
0.4t
+0.19t
废催化剂
0.1t
0.1t
0.1t
0.1t
0t
废润滑油桶
0.001t
0.001t
0.001t
0.001t
0t
废液压油桶
0.001t
0.001t
0.001t
0.001t
0t
废液压油
0.02t
0.02t
0.02t
0.02t
0t
废含油抹布
0.01t
0.01t
0.01t
0.01t
0t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发改备案: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营业执照: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勘测定界图: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土地出让合同: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租赁合同: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原环评批复: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验收意见: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排污许可: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MSDS: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地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1-2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地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2 项目周围环境图
项目所在厂区
500m 范围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
DA001
危 废暂存
一般固废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4 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空间的相对位置图
项目位置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5 项目在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位置图
项目位置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6 项目在胶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
项目位置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项目位置
附图
7 项目在胶州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位置图中位置(W1/M1 物流/工业用地)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附图
8 本项目与三区三线关系图
项目位置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西:在建厂房
东:鸿锦扬帆实业
北:生态林
南:宝源机电
车间现状(出租方正在建设中)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 ./tmp/a8cd9a02-f2a4-4424-8852-bad7d7901b48-htm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