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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高丽制钢青岛公司高性能新型合金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辛安街道创业路600号 |
| 建设单位: |
高丽制钢(青岛)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佰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创业路600号,对现有胎圈钢丝前处理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拉丝处理生产线进行改造,厂区总占地面积11898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前处理生产线新增2台机械除锈机,新增1台全自动砂带机,增加表调磷化处理工艺;热处理生产线高温磷化工序变更为表调磷化工序,盐酸酸洗工序变更为硫酸酸洗工序并配套新增12m3硫酸储罐1座、硫酸回收再生装置(5t/h,采用“冷冻结晶”工艺,制冷剂为R507,配套10m3废硫酸储罐2座)1套,拆除20m3盐酸储罐2座;拉丝处理生产线淘汰现有2台拉丝机,新增5台节能拉丝机,改善排线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镀铜生产线不变,仅将配套的5m3硫酸储罐更换为19m3硫酸储罐。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新增表调剂(纯碱、磷酸氢二钠、磷酸钠)0.6t/a、磷化液(磷酸、磷酸二氢锌、硝酸锌)110t/a、硼砂3t/a、砂带5000张、93%硫酸8t/a;减少表调剂(Ti(SO4)2)0.5t/a、磷化液(Zn(H2PO4)2)、铝锭95.4t/a、锌板1730.52t/a、铅160t/a、稀土金属7.56t/a、石灰2t/a、干式润滑剂(硬脂酸钠)49.8t/a、氢氧化钠1.52t/a、31%盐酸(前处理和热处理)800t/a、天然气132万m3/a;钢盘条用量以及镀铜处理生产线所用的二甲苯、树脂、31%盐酸(镀铜)、93%硫酸(镀铜)、硫酸铜、硫酸锡、棉绳等用量不变等。磷化液不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项目建成后,公司不再生产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弹簧钢丝、汽车微控线、钢丝绳等产品,改为生产非合金钢钢丝产品;全厂生产规模为钢丝总产能60000吨/年,其中非合金钢钢丝产品30000吨/年(本次新增)、胎圈钢丝30000吨/年。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硼砂槽、表调槽、磷化槽内槽液定期补水,不外排,硫酸槽内废硫酸经硫酸回收再生装置处理后回用。外排废水主要包括钢丝水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1500t/d,采用“中和+曝气+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须满足镰湾河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镀铜生产线硫酸储罐呼吸废气通过呼吸阀、密闭管道进入现有镀铜生产线1座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热处理生产线各酸洗槽加盖封闭,酸洗槽首尾端(钢丝进出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酸性废气,硫酸回收再生产生的酸性废气、热处理硫酸储罐呼吸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合并进入本次新增1座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排气筒DA004中硫酸雾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DA006中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监控点硫酸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碱液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颗粒物0.036吨/年、VOCs0.046吨/年、SO20.027吨/年、NOx0.09吨/年、氯化氢0.01t/a、硫酸雾0.355t/a以内。(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滤渣/废槽渣/碱液喷淋塔沉渣、硫酸亚铁结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8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新增废铁打包带、废拉丝中间线、轮底线、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氧化皮、一般废铁、废砂带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100m2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硫酸罐区、盐酸罐区、磷化液吨桶存放区分别设置围堰,生产区、罐区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相连;厂区雨水排放口处设截止阀,依托现有1座2280m3应急事故池。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九)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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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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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
| 邮政编码: |
2664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