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鸿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水暖五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江西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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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鸿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水暖五金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鸿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水暖五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八路与工业十三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

江西鸿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鸿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水暖五金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八路与工业十三路交汇处,厂区占地74.1674亩,属新建项目。项目采用废紫铜、废黄铜和锌锭等作为原料,通过配料、熔化、牵引、拉丝等工艺年产4.5万吨铜棒(铜棒质量标准执行《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5231-2022)、《欧标材质标准》(EN12164))、0.5万吨阀门(非标)。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9585.62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19585.6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破碎、熔化烟气,切割粉尘、抛光废气等。项目破碎机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粉尘,破碎粉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粉尘排放能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较严值要求。项目熔化烟气经“固定房式集气罩+风冷冷凝器+脉冲布袋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12套)”净化处理(颗粒物、金属尘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9.5%,SO2不考虑处理效率)后经3根27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项目DA001~DA003排放的颗粒物、SO2、汞、镉、铅、砷、铬、镍等重金属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熔化炉中较严值。切割、红冲废气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27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能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较严值要求。抛光废气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27m排气筒(DA006)排放,抛光废气排放能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较严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包括破碎未收集的粉尘、熔化未收集的粉尘、管缝隙逸散和进料扒渣时炉门开关产生的无组织熔化烟气、切割未收集的废气、抛光未收集的废气。通过提高窑炉密闭性、加强管理、加强车间通风等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重金属等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较严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炉渣重选用水、试压用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铅山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储存于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池分割成“调节池+中和池+混合反应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于冷却用水、重选用水等,不外排。后期雨水进入信江。

项目连铸线循环水采用间接冷却,全部循环回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摇床水压滤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清渣并补充新鲜用水,废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含杂质、铜泥、沉渣、去皮拉丝废料、机加工废料、精加工废料、抛光切割工序布袋收尘、抛光及切割工序产生的废布袋、阀门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耐火砖等;危废含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破损包装桶、废削切液、熔化工序产生的废布袋、熔化工序产生的布袋收尘灰、初期雨水池污泥。

项目产生去皮拉丝废料、机加工废料、精加工废料、抛光、切割工序布袋收尘直接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杂质、铜泥、沉渣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定点收集清运处理;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废抹布、废破损包装桶、废削切液、熔化工序产生的废布袋、熔化工序产生的布袋收尘灰、初期雨水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设置1座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为200m2,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0m2,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

5、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重选区域;一般防渗区域包括原料区、一般固废仓库、1#厂房、2#厂房、3#厂房;简单防渗区包括生产区及其他辅助区,并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在厂区内下游设置1个监测井,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2#、3#厂房卫生防护距离均为 50m。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距本项目厂区305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