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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PE自来水管材生产以及各类注塑产 品生产加工项目等*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喀什市色满路***号 邮编:****** 附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
| * | PE自来水管材生产以及各类注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 疏附县吾库萨克镇*村天津海河工业园区内 | 裕和贸易(喀什)有限公司 | 新疆麒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新疆润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伽师县工业园区 | 新疆润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麒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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