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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供养中心全体供养对象的生活需求,规范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物资供应效率与质量,经曲松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曲松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拟从县域内公开比选曲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曲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日常生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曲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蔬菜水果调料类、米面粮油糌粑类、特色农副产品类以及其他用品类的日常供应服务。
三、报名所需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报价单(加盖鲜章)(请投标单位根据财评报告指导单价进行报价,每项单价不能高于指导单价,单项报价需报每项物品的单价。最终总价最低的投标单位将成为本年度供应商)。
为确保公开比选的公平、公正与保密性,所有报名资料及报价文件须密封提交。文件应使用完好无损的信封或密封袋进行封装,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以证明密封的完整性与有效性。在密封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联系方式,便于识别与管理,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拒收。
四、供应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至少一次的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及时终止合同。
五、供应要求
*.供应商家按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要求,及时将食材送到指定点;
*.合同期限内物资价格按照供应商家提供的报价清单为准,不能以市场价格变化等理由改价;
*.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应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本项目要求。
*.供货结账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
*. 签订采购合同后切实履行供货职责。
六、报名和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采购单位
曲松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
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曲松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附件:预算审核明细表.xlsx
曲松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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