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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对通过审批的*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公告。
人力资源开发科:****—*******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 序号 | 审批单位 | 许可证编号 | 法人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法人姓名 | 详细地址 | 有 效 期 | 备注 |
| * |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蒙古)人服证字〔****〕第********** >**********号 | ********MAETF*B**D | 乌兰察布市云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李翠云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泉山街道集宁区滨河小区A区S*--**号 | 长期有效 | 许可 |
| * |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蒙古)人服证字〔****〕第********** >**********号 | ********MABT*LBB** | 内蒙古菲斯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袁开仁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泰昌北路西侧、泉山北街南侧交汇处 | 长期有效 | 许可 |
| 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