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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助力现代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将用地保障作为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支撑,通过规划引领、空间统筹、产权登记等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我市设施农业提质增效。截至当前,我市已高质量完成***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及上图入库工作。为灵活保障配套产业用地需求,我市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了不低于村庄建设用地总量*%的机动指标。当设施农业配套产业项目落地需调整规划时,可直接启用机动指标快速更新村庄规划成果,实现规划保障的便捷化与高效化。今年以来,贵港市****年上半年设施农业项目完成备案***个,用地面积*.*万亩,其中占用耕地仅*亩,耕地占比*.*%。同时,率先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生产设施不动产登记改革,截至****年*月,累计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宗,涉及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助力*家企业获得抵押融资贷款累计****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二、对提案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平衡用地保障与耕地保护”的建议
我局坚持“规划引领、管控前置”原则,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管控设施农业占用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是严格管控占用耕地。在项目选址阶段,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靠前服务,引导企业优先选择低效园地、残次林地、未利用地等非耕地布局项目。二是强化通则保障,筑牢产业空间根基。截至****年,全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完成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规定中明确了农业加工等项目的用地规模、建设标准及选址规范,为配套产业用地需求提供了基本依据。当前,可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对配套产业用地进行科学配置与合理保障。针对规划中尚未明确的配套产业类型,可通过编制重点地块图则的方式,为其开辟合规的用地路径,有效破解产业配套用地难题,为设施农业配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空间根基。三是健全联动监管机制。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贵港市设施农业安全常态化监管的通知》(贵政办通〔****〕*号)要求,积极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后常态化监管,重点核查擅自改变用途、超面积建设等行为,联合多部门执法行动,压实属地、行业部门和企业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二)关于“优化配套用地供给,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
针对配套产业用地供给不足、审批流程繁琐的问题,我局多措并举强化空间保障。一是强化通则保障,筑牢产业空间根基。截至****年,全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完成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明确了农业加工等项目的用地规模、选址规范。针对规划中尚未明确的配套产业类型,可通过编制重点地块图则的方式开辟合规用地路径。二是村庄规划支撑,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目前全市已高质量完成***个村庄规划编制及上图入库工作,并在规划中预留不低于村庄建设用地总量*%的机动指标。项目落地需调整规划时可直接启用机动指标快速更新成果,大幅压缩审批周期。三是盘活存量用地,推广集约模式。指导各县(市、区)对****年以来停工停产或计划退出的闲置设施农业项目分类施策,通过规划调整、异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用地。同时推广“菌菇进厂、鸡鸭上架、猪牛上楼”等工厂化种养模式,全市新建多层楼房养殖等项目节约用地约****亩,新建成跑道养鱼、陆基圆桶等节约用地****亩。
(三)关于“完善产权登记机制,提升业主参与积极性”的建议
针对产权登记推广受阻的问题,我局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打通登记难点。一是夯实权属登记基础。****年已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目前,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同时,完成全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数据移交(涉及地块***万宗、面积***万亩),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贵港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我局已制定并提供不动产登记材料清单与一次性告知书,与农业农村部门在土地延包过程中同步收集不动产登记与签订承包(延包)合同所需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系统已配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模块,可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二是深化“四同步”举措。持续推行“宣传同步、测绘同步、材料收集同步、融资对接同步”工作模式,将设施农用地备案测绘与权属登记地籍调查同步进行,一次测绘多套应用,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年,我市印发《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以来,积极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线上以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在线访谈栏目等为宣传媒介,线下充分利用荷商大会、“三农”大讲堂基层宣讲活动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设施农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利好政策。同时,与金融机构联动宣传,在企业提出抵押融资需求时宣传设施农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政策,调动业主登记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规划引导,将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充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项目“有地可用”;二是推广联合审查、并联审批等经验,持续压减审批时限;三是扩大产权登记覆盖面,深入推进“四同步”模式,重点引导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办理登记,力争实现“应登尽登”;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培训宣讲提高业主对产权登记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宣传抵押登记后融资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登记工作扩面增效。
专此答复。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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