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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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 来源: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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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市商务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缺 失。****年*月,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印发《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发现,邢台市商务局仅对该文件进行转发,未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组在内丘县、任泽区、高新区*个县(区)发现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余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 >****-*******(邢台市商务局)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jsk*******@***.com

附 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新河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市商务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缺失。****年*月,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印发《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发现,邢台市商务局仅对该文件进行转发,未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组在内丘县、任泽区、高新区*个县(区)发现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余个。

整改实施

主 体

中共新河县委、新河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针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确保不发生同类问题

整改措施

一、加强专班建设,压实各方责任。将排查整治工作列入重点任务,组建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新河县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商粮+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改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排查整治。由工作专班牵总,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企业网格化包联片区机制,重点排查各类企业闲置仓库、闲置场地等隐蔽场所。充分发挥村委基层工作优势,组织力量深入村组院落、闲置场地等重点区域,全面摸排辖区内信息。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全覆盖排查城内闲置场地。经全面排查,我县未发现非法报废机动车拆解窝点及违规拆解行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非法机动车拆解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张贴海报***余张,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目标,并按程序经市商务部门现场核查,出具了通过整改验收意见,认定我县已按《邢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行排查整治,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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