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南充市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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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南充市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吸纳各地各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于时间较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由**日缩短至*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宝贵意见:

*.信函邮寄: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号南充市商务局***房间王先生收(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ncswjdsk@***.com

反馈意见时,请在信封、传真首页和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南充市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

附件:南充市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南充市商务局

****年**月**日

附件

南充市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

(一)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发展

*. 对电商平台企业销售额首次达*亿元及以上或者营业收入首次达****万元及以上且升规入库,给予**万元激励,销售额每增加*亿元或营业收入每增加****万元的再给予**万元的增量激励,单户企业最高激励***万元。

*. 对为电商平台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企业,月营业额达*亿元及以上且升规入库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营业额的*.*%给予激励,单个平台企业月最高激励****万元。

*. 对年度营业收入达***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型电商平台企业,给予*万元激励,年度营业收入每增加***万元的再给予*万元的增量激励,单户企业最高激励**万元。

(二)支持扩大电商应用

对商贸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额首次达到****万元、*亿元、*亿元、*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推动南品出海

鼓励和支持我市生产型企业在亚马逊、阿里巴巴、Tiktok、Temu等跨境电商平台开店,对在一个平台首次开店、持续运营半年以上,且销售额达到一定额度(农业产品销售额达**万元、工业产品销售额达**万元)的企业激励****元,单户企业最高激励不超过*万元;对当年通过跨境电商销售“南充造”产品达***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其跨境电商销售额的*%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

二、支持电商载体建设

(四)支持提升电商产业园区发展水平

*. 对运营电商产业园区面积****平方米以上,且入驻电商企业**家以上,年网络交易额达到**亿元、**亿元、**亿元、**亿元且同比增长**%以上的(新成立园区当年不计增速),每年给予园区运营企业***万元、***万元、***万元、***万元激励。

*. 对新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电商基地(跨境电商园区)的电商产业园区,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支持优化电商发展生态

(五)支持提升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打造完善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从货物揽收、运输、仓储、通关到配送的全流程“一站式”解决方案,对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且升规入库的物流企业,按其跨境电商物流营业收入的*%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万元。

(六)支持电商项目建设

支持电商企业开展商业模式、科技研发、应用场景、服务业态等项目建设,对投资额***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

(七)支持开展电商促进活动

支持行业商协会、电商企业开展网上消费节、电商竞赛、资源对接会等电商发展促进活动,组织参加企业达***家及以上,且与会人数达***人及以上的,按其自筹资金实际投入不超过**%的比例予以补助(各级财政累计补助不超过**%),单项活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同一承办单位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万元。

(八)支持电商人才队伍建设

对电商平台企业、电商产业园运营企业等机构,组织开展电商专业培训,根据其培养电商人才(获得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相关类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我市企业从事电商业务并稳定就业*年(购买社保满*年)以上的就业人数,按每人****元的标准给予培训主办单位激励。同一人不得重复申领。

(九)支持优化监管政策

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抓好电商平台企业轻微违法免罚规定及清单的贯彻执行,推动线下、线上资质互联互通互认。大力支持平台企业进入服务消费领域,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和通关便利化服务。

四、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

(十)强化供应链金融保障

搭建南充市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电商企业供应链金融“白名单”,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电商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获得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融资贷款,按照贴息比例*%(按符合条件的贷款本金计算),且不超过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给予贴息补助,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万元。

统筹整合各级商贸流通服务业等相关资金用于本政策措施兑现。政策措施所涉及奖补标准,根据商贸流通服务业等发展资金预算等因素,在前述上限内经综合测算后确定。本级同类奖补不重复享受。本政策除已明确资金来源条款外,其余条款均按照市、区*:*和市、县(市)*:*比例承担。本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按照程序组织实施。本政策措施中第(一)条中第*款、第(二)条、第(四)条中第*款,已纳入《南充市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南府规〔****〕*号),并于****年*月**日印发实施、有效期至****年**月**日,本政策施行后上述政策继续延续至****年**月**日;其余条款自****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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