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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要求,采取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林木采伐监管机制。为便于我区林业经营者选择合规优质的采伐作业设计单位,加大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制建设力度,加强我区林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为林业经营者提供更好的生产经营营商环境,我局将对有意向为我区林业经营者提供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服务的合规机构进行信息采集入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伐区调查设计资质单位信息,建立我区伐区调查设计资质单位库,征集事项具体如下:
一、可申报备案的资质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规〔****〕*号等文件要求,伐区调查设计单位应有*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伐区实地调查工作。
(二)从事过林业调查或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
(三)具有良好业绩和信誉;
(四)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五)具备提供公共服务必需的设施、技术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
二、各参加备案单位信息入库需报送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可选择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包含单位近两年承接项目完成成果);
(五)从业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多个单位挂名);
(六)伐区调查设计单位信息入库申请表;
(七)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各参加备案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备案单位应参加保密管理规定的培训,做好成果保密管理;
(二)备案单位应参加林业伐区作业设计能力提升培训的相关课程;
(三)备案单位如果存在林业伐区作业设计不到实地调查、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真,设计明显违规等情况,我局将视其严重程度限期整改或不予采信其林业相关方面设计成果,列入辖区黑名单,将不得入库,并依法依规追究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向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抄告广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协会。
四、其他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的,我局将不予采信其设计成果。
(二)本通知由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请参加备案的单位携带相关材料于****年*月**日前,在工作日时间(即周一至周五的*:**-**:**、**:**-**:**)到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进行采伐作业设计单位信息入库,或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森林资源服务中心邮箱。我局将根据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进行入库登记,对入库单位的守法经营情况、成果质量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进行综合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将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抄告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便入库名单林业经营者择优选取。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西路*号,联系邮箱(广西政务安全邮箱):hzsbbqslzyglzx@gxj.gxhz.gov.cn。
联系人:黄承文;联系电话:****-*******。
附件:八步区伐区调查设计单位信息入库申请表
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附件:八步区伐区调查设计单位信息入库申请表.xls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