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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解放碑赛格尔外墙改造工程于****年**月开工,该项目建设单位重庆上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我局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元。现重庆上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退还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承诺该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重庆上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称该笔保证金的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票号:(****)NO.*********X〕已遗失,于****年**月**日发行的《重庆晨报》第*****期**版声明该票据作废。为核实该票据遗失的真实性,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日,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凡对上述票据遗失真实性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如公告期内未收到反映或反映不属实,我局将根据《关于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渝劳社发〔****〕**号)要求,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缴款单位。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号*栋***办公室
联系电话:***-******** >***-********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