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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号)等文件要求,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同垫江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年生猪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垫农发〔****〕***号)和《关于申报****年市级兽医兽药行业建设(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项目的通知》(垫农发〔****〕***号),并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主动公开。经业主申报、乡镇初审上报后,县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组对业主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对垫江县和业生猪养殖农场等*个单位实施的项目予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附件: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年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和市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项目公示表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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