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巴彦淖尔市镜湖综合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治理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开始(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 >****-******* *******
传 真:****-******* >****-*******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室
邮 编:******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镜湖综合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治理专项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单位:内蒙古至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年**月**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张抒帆 复审:翟羽佳 终审: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