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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公开选择集安市丸都山城**-**地块征收项目的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集安市丸都山城**-**地块征收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四至范围:东至山体、南至现状道路、西至山体、北至山体。
注:具体征收范围以出具的地块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农业、特产林木苗木等资产评估资质。
*.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受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现场报名时请提交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主要业绩材料。
符合上述资质与条件要求的单位,报名时请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定方式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如协商未果,将采取现场公开投票或者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地点: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法规科(***室)
电话:****-******* >****-*******
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 初审:范琳迪 复审:李鹏 终审:徐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