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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办应急管理办(交安委办)拟采购一批便民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建设设施,现将采购意向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新安街道交安委办便民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建设设施采购
二、采购内容
(一)、改造设施采购
太阳能Led照明灯20套、Led高亮投光灯4盏(规格:220v.100w)、照明灯立杆20根(规格:6m*89mm)、照明电源线120米(规格:YJV 3*1.5)、施划标识标线130平方米(规格:10cm*1.5mm,按我办要求施划不同颜色)、金属扶手12m、标识牌4块、水泥25吨(规格:C325)、沙子40立方米、石粉60立方米、石子6立方米、垃圾清运2车。
包含相关人工服务。
(二)、消防设施采购
防火隔板12片(规格:1.0m*2.0m)、 消防储物柜4个(1.8m*1.6m)、9L水基型灭火器40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8套。
相关物品要求符合国标或深标标准,包相关安装运输,综合考虑产品质量、单价及交货时间,优先选择性价比高且履约能力强的供应企业。
三、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以内。
四、报名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
五、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八)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相关采购项目报价单;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报名,提交上述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若对报价存在疑问请电话联系。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16号新安街道执法队门卫室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