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1、必须送至公司,不接受代提点提货;
2、本公司上月26号至本月25号为一个结算周期,月底结算,第二个月底前付款;
3、发票必须与实物一致;
4、注意产品规格型号。
6.报价时必须注明货期(下单后几天内),交货时间严格按照货期,若延期较久,甲方有权扣减货款或者取消订单。
客服电话
400-888-7022
下载APP解锁更多独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