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街道中心学校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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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发布于
湖南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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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省份: 湖南 城市: 娄底市 联系人: 李先生,梁奇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公告正文:

蓝田街道中心学校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蓝田街道中心学校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蓝田街道中心学校的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开通会员可解锁*015

2、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1-1

4、合同履行期限: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1年;

5、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数量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00 至12:00: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罗家佃社区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39******1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盐船山生态园1栋3201、3202房 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176******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电话:139******13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金** 联系电话:400******66 电子邮箱:2********@qq.com

附件:

*****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蓝田街道中心学校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情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蓝田街道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盐船山生态园1栋3201、3202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78

政府采购

货物类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

采购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1-1

委托代理编号:JHD(LY)-HW-2026-0712

采购人: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

八、政府采购政策

九、其他规定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资格审查结果

附表1资格审查表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2.评标程序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9.停止评标

10.废标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

七、采购需求响应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的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1-1

3、委托代理编号:JHD(LY)-HW-2026-0712

4、采购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报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蔬菜、水果、干货、豆制品等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年 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98%)

★注:以上数据为预估数据,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率的参考,因学校物资供应人数和

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在校人数及计划餐均存在变动的可能,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经营

中自负盈亏。在项目实施时,按实际需求和数量供货,以学校提供的实际数量为准,结算时按“实

际配送的品种、数量、各单项商品市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按实结算。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说明: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后,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外网公告(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详见外网公告(北京时间)。

4、解密截止时间:详见外网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投标

文件如期解密。

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与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投标: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娄

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

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注意事项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6.7.0版本)和操作说明书

请自行下载。

①请各投标人务必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

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400******66,客服QQ:2159511823,如因不会操作所

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

咨询。

③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

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

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2)地址: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

(3)联系人:李**

(4)电话:13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盐船山生态园1栋3201、3202房

(3)联系人:梁**

(4)邮编:417100

(5)电话:176******78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金**

(3)联系电话:400******66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评标委员会按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

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线上澄清注意事项:评标小组专家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答疑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

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快捷导航-澄清答疑-选择进行答疑的项目)查看

问题并上传答疑附件(答疑附件以PDF格式上传)。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第1.2款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1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姓名:李**:139******13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地址: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139******13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盐船山生态园1栋3201、3202房联系人:梁**:176******78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四条
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不接受
第5.1款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详见外网公告)
第5.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召开
二、招标文件
第7.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1、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未列入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招标文件中未用“★”符号标明的条款。2、非实质性偏离幅度:投标文件的负偏离项(即非实质性偏离)数之和≤10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9.1款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三、投标文件
第13.2款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每年;最高投标折扣率为98%;注:1、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作为参考,具体结算按实际配送的品种、数量、各单项商品市场基准价及中标折扣率,按实结算;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折扣率,否则为无效投标;3、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2、报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采购需求要求的人工工资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5、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注:请各投标人提前准备成本书面说明(含费用子目构成、各子目成本明细、利润等)及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知该投标人进行成本审查,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上传准备好的书面说明(含费用子目构成、各子目成本明细、利润等)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则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16.1款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第17.1款 投标保证金
第18.1款 分包 不允许分包
第19.1款 投标文件副本分数 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
四、投标
第21.1款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4.1款 开标地点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第24.2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采购平台唱标的内容为准。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8.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28.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29.3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名称: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涟源分公司地址:湖南省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马家境社区联系人:梁**:176******78
七、合同签订
第31.1款 履约担保 中标金额的3%(履约担保的中标金额计算方式按: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
八、政府采购政策
第33.8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拒绝/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九、其他规定
第35.1(2)项 质量保证金 /
第35.2款 其他规定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所要求的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法电子公章具有同等效力)。(2)本文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或本级);所称的“不足”、“超过”,不包括本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6700.00元。
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形式,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所投的投标文件进行可疑性分析情况进行查阅,出现娄财购【2022】293号文件第一条第三点,第四点规定的情形,将按此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

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

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

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

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

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

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

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

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

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

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

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

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

(7)采购需求响应

(8)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2.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版本的投标人工具箱V6.7.0)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

料中下载。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

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400******66,客服QQ:2159511823,如因不会操

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

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

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

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

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

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

为,其投标无效。

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

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

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

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

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

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

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

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

定的,其投标无效。

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

购合同。

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站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新版本的投标人工具箱V6.7.0)软件下载”软件。

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

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

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

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4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指定盖章和签字处采用电子平台认

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署、盖章。

19.5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电子章或由投标人代

表电子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

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

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按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采购系统要求对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

化、加密。

20.2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

理。

21.投标截止期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提交电子

投标文件。

21.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

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拒收。

21.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及投标过程中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

400******66,客服QQ:21595118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

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

行咨询。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在娄底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上自行撤回。

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

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

23.串通投标行为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

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

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

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开标时,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

件,开标继续进行。采购人和监督人检查电子平台上投标文件的解密情况;经无误后,由娄底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3唱标:以《开标记录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

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

24.4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

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

申请回避。

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和第29条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4.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

(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

(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

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

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

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

限为1个工作日。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

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

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

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

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

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

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

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履约担保

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

折扣或者加分;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3价格评审优惠:

33.3.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或作为联合体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再执行价

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3.3.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执行价格评审优惠。具体如下: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

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

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

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

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

微企业;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

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

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

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

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

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

在页(截图)。

(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

(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

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8采购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

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

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

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合同价款支付

(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

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

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2.1其它情形:现行全面网上不见面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形式,在评标时,对供应商

所投的投标文件进行可疑性分析情况进行查阅,出现娄财购【2022】293号文件第一条·第三点,

第四点规定的情形,将按此文件规定处理。((三)加强对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的辨识审查。

出现下列四个方面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投标无效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载,同时按发现围标、

串标嫌疑情形向财政部门报告:一是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

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二是不同投标人投标文

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

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三是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电子文档)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

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

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四是在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程序中出现的两种情形1、供应商注

册地址不相同,投标文件上传的IP地址相同或网卡号、电脑编号相同的情形;供应商上传投标文

件的电脑硬盘号、cpu号、BIOS号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情形可以认定为投标文件为同一单

位或同一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向同一保证金随机分账号缴纳保证金的。五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围标、串标行为的。(四)加强溯源复查。对发现的供应商围标、串标疑点和问题,应当按

照“专家评委初查、工作人员复查、监管部门核查”的案源排查机制及时组织复查核实。)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

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

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

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

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

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附表1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交
12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3款、19款要求。
13 投标报价 未超过预算价和最高限价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款要求。
1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未存在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结论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3款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第3.4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第4.2条规定修正
第5.2(1)项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
第5.2(2)项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第5.4(1)项 价格评审优惠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5.4(1)项 价格评审优惠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第5.4(2)项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第6.1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

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

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

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

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

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

5.4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

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

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

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

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

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

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

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标记“★”符号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项数之和≤10项。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没有不足90日(日历日)
4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均按第二章第19款、20款签署、盖章
5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结论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

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

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

(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

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折扣率)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折扣率)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率)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折扣率)修正或调整)×

报价权值分值

3.2投标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

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

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

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

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24.1款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

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

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

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

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4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

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

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

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

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

3.6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

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

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F报价分+F技术分+F商务分;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

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权值的取值
1 报价(A1) 0.30
2 技术(A2) 0.55
3 商务(A3) 0.15
合计 1.00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标因素(分值) 评标标准
1 价格评价项(F=100分) (1)经评标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报价最低(优惠力度最大)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100分。(例如投标人折扣率报价分别为:95%,93%,90%三种折扣率,以90%为基准值)。(2)折扣率不得高于98%,不得0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率报价,折扣率=(1-价格下浮率),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某投标人折扣率(%)x100x投标报价权值。投标报价示例:如投标人在报价时,假设某投标人投标报价打9折进行投标,在报价时综合折扣率应填写90%,各类食材在结算时按“同期核定的各类食材市场单价x投标折扣率”进行结算。(注:请各投标人提前准备成本书面说明(含费用子目构成、各子目成本明细、利润等)及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知该投标人进行成本审查,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上传准备好的书面说明(含费用子目构成、各子目成本明细、利润等)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则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标因素(分值) 评标标准
1 技术评价项(F=100分) 整体服务方案(40分)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整体实施方案、(2)服务体系、(3)实施人员安排及工作安排、(4)日常组织管理方案、(5)服务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完整、思路清晰、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的需求并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0分;方案有缺陷、
1 技术评价项(F=100分) 整体服务方案(40分) 不合理的每项扣4分;有漏项的,每项扣8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计分。(缺陷或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30分)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货品来源及各环节质量保障方案、(2)产品质量标准、(3)食品卫生防护保障方案、(4)食品安全保障措施、(5)食品检验检测措施等。方案完整、思路清晰、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的需求并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计30分;方案有缺陷、不合理的每项扣3分;有漏项的,每项扣6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计分。(缺陷或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配送方案(20分)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配送管理方案、(2)配送人员及车辆配备安排、(3)配送路线及时间规划、(4)溯源管理方案、(5)退换货管理方案等。方案完整、思路清晰、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的需求并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计20分;方案有缺陷、不合理的每项扣2分;有漏项的,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计分。(缺陷或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特殊情况应急处理方案(10分) 投标人提供的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紧急供货预案、(2)车辆安全事故预案、(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疫情防控预案、(5)重大活动预案等。方案完整、思路清晰、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的需求并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计10分;方案有缺陷、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有漏项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计分。(缺陷或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标因素(分值) 评标标准
1 商务评价项(F=100分) 类似业绩(40分) 投标人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0分,最多计40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双方签定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计分);
体系认证(2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10分,共计20分。(注:提证书的扫描件、并提供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信息查询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售后服务(20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计划;②售后时间响应;③售后服务承诺;④售后人员配备及安排等),方案完整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计2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5分,每项里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缺陷或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承诺(20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不少于360万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承诺函的计20分。(评审依据:提供法人签字或签章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标的预算 报价
1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蔬菜、水果、干货、豆制品等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年 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98%)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

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

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

根据涟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的通知》(涟教食通【2025】

2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全镇师生饮食安全,规范食材采购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项目通

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为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7所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提供稳定、

安全、新鲜的食材供应服务。

三、采购内容与服务范围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范围: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7所学校(含幼儿园)共7个食堂,覆盖早、中、晚三

餐,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食材类别:

3.1蔬菜类:根茎类(土豆、萝卜等)、瓜类(冬瓜、南瓜等)、叶菜类(白菜、菠菜等)、

辣椒类(青椒、红椒等)及其他应季蔬菜和水果。

序号 品种 序号 品种 序号 品种 序号 品种
1 土豆 28 川豆 55 83 红薯叶
2 西红柿 29 木耳菜 56 蒜叶 84 玉米
3 芽白 30 排菜 57 蒜球 85 带皮甜豆
4 包菜 31 新鲜木耳 58 螺丝椒 86 干葱头
5 冬瓜 32 日本豆腐 59 西兰花 87 秋葵
6 精品油麦 33 杏鲍菇 60 西芹 88 芦笋
7 紫茄子 34 榨菜丝 61 西葫芦 89 空心菜
8 青椒 35 水笋丝 62 青茄子 90 四季豆
9 红萝卜 36 湖藕 63 毛豆 91 沙姜
10 黄瓜 37 生姜 64 木耳菜 92 莴笋杆
11 豆角 38 生菜 65 银针菇 93 秀珍菇
12 莴笋 39 白莲藕 66 雪里红 94 白洋葱
13 小白菜 40 白萝卜 67 青尖椒 95 藕尖
14 红椒 41 米豆腐 68 韭花 96 红苋菜
15 南瓜 42 紫苏 69 韭菜 97 嫩南瓜
16 丝瓜 43 红尖椒 70 韭黄 98 茭瓜
17 蒜苗 44 红薯 71 香芋 99 香梨
18 洋葱 45 紫薯 72 香菜 100 苹果
19 有机花菜 46 绿豆芽 73 高山娃娃菜 101 橘子
20 淮山 47 腊八豆 74 萝卜娃娃菜 102 香蕉
21 剥皮甜豆 48 花菜 75 魔芋豆腐 103 沃柑
22 凤尾菇 49 芹菜 76 鲜香菇 104 西瓜
23 凉薯 50 芽白秧 77 黄豆芽
24 去皮芋头 51 苦瓜 78 藠头
25 圆磨菇 52 荷兰豆 79 海鲜菇
26 大葱 53 菜心 81 扁豆
27 小米椒 54 菠菜 82 剥皮毛豆

3.2综合类:干货(木耳、香菇等)、调料(油、盐、酱、醋等)、调味品(鸡精、香料等)、

豆制品(豆腐、豆干等)、面食类(面条、面粉、米粉等)。

料酒 小米辣 榨菜头八角桂皮干椒粉干椒壳干椒结粉丝花生米面条
米酒 老干妈 蒸鱼油
白醋 帅豆鼓 孜然
蚝油 腊八豆 胡椒粉
豆瓣酱 萝卜丁 豆笋
麻油 外婆菜 香菇
陈醋 鱼泡菜 木耳
浓缩鸡汁 榨菜丝 面粉
紫菜 豆腐 豆干

四、食材质量要求

1.蔬菜类

种类 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叶菜类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瓜果类 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1.1接收准则或规范:

货物配送量应与需求计划量相符。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时,须一并提供当批次产品的农

药残留检验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1.2符合NY/T2798.3-201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第3部分:蔬菜的

安全要求;

1.3相关具体品种:

菜品名 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青椒 长度7CM以上(不含蒂尾,包含弯曲长度),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薄皮,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红椒 长度7CM以上(不含蒂尾,包含弯曲长度),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色鲜,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尖红椒 长度5CM以上(不含蒂尾,包含弯曲长度),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薄皮,颜色鲜红,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冬瓜 重量5公斤左右,皮青绿,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无疤点,无断裂,无畸形。
南瓜 重量4公斤左右,无疤点,无断裂,无病虫害瓜、烂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黄瓜 长度20CM左右,鲜嫩,均匀整齐,无折断损伤;清香爽脆,无异味,无畸形,无病虫害;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表皮有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

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

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

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编制单位: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需求调查情况

否。

二、需求清单(或工程量清单)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蔬菜、水果、干货、豆制品等。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总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蔬菜、水果、干货、豆制品等 详见 招标文件 1批 非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 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技术商务要求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涟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的通知》(涟教食通【2025】2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全镇师生饮食安全,规范食材采购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为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7所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提供稳定、安全、新鲜的食材供应服务。

三、采购内容与服务范围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范围: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7所学校(含幼儿园)共7个食堂,覆盖早、中、晚三餐,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食材类别:

3.1蔬菜类:根茎类(土豆、萝卜等)、瓜类(冬瓜、南瓜等)、叶菜类(白菜、菠菜等)、辣椒类(青椒、红椒等)及其他应季蔬菜和水果。

序号 品种 序号 品种 序号 品种 序号 品种
1 土豆 28 川豆 55 83 红薯叶
2 西红柿 29 木耳菜 56 蒜叶 84 玉米
3 芽白 30 排菜 57 蒜球 85 带皮甜豆
4 包菜 31 新鲜木耳 58 螺丝椒 86 干葱头
5 冬瓜 32 日本豆腐 59 西兰花 87 秋葵
6 精品油麦 33 杏鲍菇 60 西芹 88 芦笋
7 紫茄子 34 榨菜丝 61 西葫芦 89 空心菜
8 青椒 35 水笋丝 62 青茄子 90 四季豆
9 红萝卜 36 湖藕 63 毛豆 91 沙姜
10 黄瓜 37 生姜 64 木耳菜 92 莴笋杆
11 豆角 38 生菜 65 银针菇 93 秀珍菇
12 莴笋 39 白莲藕 66 雪里红 94 白洋葱
13 小白菜 40 白萝卜 67 青尖椒 95 藕尖
14 红椒 41 米豆腐 68 韭花 96 红苋菜
15 南瓜 42 紫苏 69 韭菜 97 嫩南瓜
16 丝瓜 43 红尖椒 70 韭黄 98 茭瓜
17 蒜苗 44 红薯 71 香芋 99 香梨
18 洋葱 45 紫薯 72 香菜 100 苹果
19 有机花菜 46 绿豆芽 73 高山娃娃菜 101 橘子
20 淮山 47 腊八豆 74 萝卜娃娃菜 102 香蕉
21 剥皮甜豆 48 花菜 75 魔芋豆腐 103 沃柑
22 凤尾菇 49 芹菜 76 鲜香菇 104 西瓜
23 凉薯 50 芽白秧 77 黄豆芽
24 去皮芋头 51 苦瓜 78 藠头
25 圆磨菇 52 荷兰豆 79 海鲜菇
26 大葱 53 菜心 81 扁豆
27 小米椒 54 菠菜 82 剥皮毛豆

3.2综合类:干货(木耳、香菇等)、调料(油、盐、酱、醋等)、调味品(鸡精、香料等)、豆制品(豆腐、豆干等)、面食类(面条、面粉、米粉等)。

料酒 小米辣 榨菜头
米酒 老干妈 蒸鱼油 八角
白醋 帅豆鼓 孜然 桂皮
蚝油 腊八豆 胡椒粉 干椒粉
豆瓣酱 萝卜丁 豆笋 干椒壳
麻油 外婆菜 香菇 干椒结
陈醋 鱼泡菜 木耳 粉丝
浓缩鸡汁 榨菜丝 面粉 花生米
紫菜 豆腐 豆干 面条

四、食材质量要求

1.蔬菜类

种 类 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叶菜类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瓜果类 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1.1接收准则或规范:

货物配送量应与需求计划量相符。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时,须一并提供当批次产品的农药残留检验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1.2符合NY/T2798.3-201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第3部分:蔬菜的安全要求;

1.3相关具体品种:

菜品名 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青椒 长度7CM以上(不含蒂尾,包含弯曲长度),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薄皮,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红椒 长度7CM以上(不含蒂尾,包含弯曲长度),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色鲜,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尖红椒 长度5CM以上(不含蒂尾,包含弯曲长度),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薄皮,颜色鲜红,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冬瓜 重量5公斤左右,皮青绿,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无疤点,无断裂,无畸形。
南瓜 重量4公斤左右,无疤点,无断裂,无病虫害瓜、烂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黄瓜 长度20CM左右,鲜嫩,均匀整齐,无折断损伤;清香爽脆,无异味,无畸形,无病虫害;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表皮有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茄子 色鲜,果实圆整,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型直长,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
黄芽白 鲜嫩、无虫眼,无腐烂,无黄叶,无烧心,无泥土,无杂质,清洁。
包菜 鲜嫩、无虫眼,无腐烂,无黄叶,无烧心,无泥土,无杂质,清洁。
大土豆 重量在4两或4两以上,薯块大小均匀饱满,颜色淡黄或奶白,皮脆薄而干净,不带毛根和泥土,表皮光滑,无虫咬或机械外伤;不萎蔫,不变软,无发酵酒精气味;薯块不发芽,不变绿。
白萝卜 长度20cm以上,颜色洁白光亮,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形体完整、分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质脆嫩致密,味甜适中。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斑害,不带大量泥沙、茎叶、须根。
小白菜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不得有叶边泛黄或发黄;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伤,浸水太多。
上海青、白菜 鲜嫩、无虫眼,无腐烂,无黄叶,无烧心,无泥土,无杂质,清洁。
丝瓜 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细长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折断损伤,无异味,无畸形,无病虫害。
苦瓜 颜色淡绿色或白色、有光泽,凸出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的硬度,瓤黄白,仔小、味苦,无折断损伤,无异味,无畸形,无病虫害。
西葫芦 颜色青绿色、表皮光滑,大小适中、皮薄肉嫩,瓤小籽少,有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半去皮,无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变黑。
豆角 大小均匀、挺直、细长、脆嫩、有光泽、折断为实心,颜色为浅绿色,成熟度适中,规格形态完整,无病虫害斑点、无空洞。
红萝卜 长度12CM以上,颜色红色或橘黄色,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斑害,不带泥沙、茎叶、须根。
花菜 中号,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坚实无小球,新鲜、清洁,无虫眼,无病斑,无腐烂,保留不多于5片个叶把。
西芹菜 长约30CM,色泽鲜绿,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分充足,有清香味,无枯黄叶,无泥沙,无杂物。
蒜苗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干爽,苔梗粗壮而均匀,柔软且基部不老化;苔苞小,无斑点。
带皮莴笋头 无腐烂,不糠心,不黑心,绿皮绿心或白皮绿心。
去皮莴笋头 去皮彻底,无耗损,新鲜,干净,无苦味及其他不良异味。
莴笋叶 去皮彻底,无耗损,新鲜,干净,无苦味及其他不良异味。
淮山 皮细光滑,色泽良好,整齐,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斑害,不带沙泥。
红菜苔 鲜嫩,无虫眼,无腐烂,无黄叶,无烧心,无泥土,无杂质。
木耳苋菜 鲜嫩,无虫眼,无腐烂,无黄叶,无烧心,无泥土,无杂质。
青皮豆 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无色素。
老姜 姜块完整,丰满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枯苗和泥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糠心现象。
西红柿 色鲜,果实圆整,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
香葱 叶色青绿,无干枯霉烂的叶梢,不失水,葱株均匀,完整而不折断,扎成捆,干净无泥,无夹杂异物,无斑点叶及霉枯叶
洋葱 表皮颜色粉白或紫白,表皮肥厚,完整无损,饱和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去枯叶。
大葱 长约50CM,新鲜青绿,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无枯、焦、烂叶,无折断,扎成捆,干净,无泥无水。
去皮大蒜子 白色、大小均匀,饱满,无干枯与腐烂,无疤痕,无化学药物侵泡。
大蒜叶 叶片新鲜青绿,无折断,叶子无干枯,无斑点。
莲藕 藕节3-4节,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无叉,无泥,无杂质,无破损,无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
槟榔芋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
去皮芋头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
香菜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分充足,无病虫害,无散黄叶,无泥沙,杂草。
坛子酸菜 色鲜嫩,无沙子,无色素,无药水味道,无腐烂变质。
酱辣椒 色鲜嫩,无沙子,无色素,无腐烂变质。
白卜辣椒 色鲜嫩,无沙子,无色素,无药水味道,无腐烂变质。
腊八豆 色香,味纯,无杂物。
菠菜 颜色碧绿,鲜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颗株适当,无枯黄叶,根上无泥,捆内无杂物。
红薯 新鲜,干净,无腐烂、泥土。
雪里红 鲜嫩,不得有:压伤、擦伤,叶边泛黄或发黄,枯萎,茎顶部有烂心;主茎不易掐断、边上的纤维粗;有花蕾甚至开花;叶内腐烂。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
金针菇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干净,无药水味道。

★2.干货调料类

2.1所有产品均为未过期产品,且离过期期限不超过有效期的一半;

2.2所有产品均为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属于三无产品;

2.3所有产品均包装完好,无拆毁和漏气,无异味;

2.4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以上清单之外的产品,投标人应按本章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3.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3.1所有产品均为未过期产品,且离过期期限不超过有效期的一半;

3.2所有产品均为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属于三无产品;

3.3所有产品均包装完好,无拆毁和漏气,无异味;

3.4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3.5可追溯至生产基地或合法供应商,提供食材来源地证明及供应商资质文件。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

1.配送服务:

★1.1时间要求:每日食材必须在7:30分之前送达(特殊情况提前2小时沟通)。

1.2运输保障:(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4)全程监控并记录运输温度;配送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着装统一、佩戴工牌。

2.订单与沟通:

1.1通过线上或线下下单,支持学校提前3天提交周计划或每日调整订单,2小时内确认订单信息。

1.2每月召开1次供需沟通会,收集学校反馈并优化服务。

3.应急响应:

突发情况(如恶劣天气、食材短缺)需启动备用配送方案,确保4小时内补送到位;质量问题24小时内无条件退换货。

★二、报价与合同要求

1.报价方式:

1.1按折扣报价,包含食材采购、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具体结算按实际配送的品种、数量、各单项商品市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按实结算。

1.2投标方参与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定期组织的市场询价、共同询价后确定各类食材的价格为基准价,以蓝田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发布的价格*中标折扣率与学校按实结算,合同期内价格折扣率固定不作调整。

1.3对涟源市城区大型超市、中大型农贸市场、各乡镇市场等地点进行市场询价(不包含:活动价、特价及限购价等类似商品)。

1.4报价周期内(一般为二周)没有特殊情况双方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1.5结算价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不合格货物退还费、人工费、保险、税费等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内容的一切费用,学校不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合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学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配送量)支付货款,其中中餐食材费用在财政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配送量)支付。付款到中标公司的公账户上。

三、验收与违约责任

1.验收流程:学校食堂对食材数量、外观、检测报告进行现场核验,抽样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违约条款:

配送延迟每次扣罚合同金额的0.5%;

食材质量不合格,除退换货外,按该批次货值的3倍赔偿;

累计3次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履约担保的中标金额计算方式按: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签订合同前提交(采用现金的形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服务期满无违约全额退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进行响应,承诺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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