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辽宁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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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再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再处理项目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宝国老镇韩古屯村 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 辽宁万益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性质属于改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座尾矿再处理车间、尾矿输送管线、充填料浆输送管道等工程,利用现有铁蛋山采区产生的尾矿经过“一级振动+旋流器+二级振动+深锥浓密+搅拌”生产粗砂、细砂产品,剩余尾砂和胶凝材料制成充填料浆回填铁蛋山露天采坑。项目设计处理能力240万吨/年,实际处理能力70万吨/年,年产粗砂3.5万吨/年、细砂3.5万吨/年,剩余尾砂(63万吨/年)、胶凝材料(28万吨/年)和水制成的充填料浆回填铁蛋山露天采坑,露天采坑的体积约258万m3,回填铁蛋山露天采坑回填时间约3年,回填后进行覆土绿化,复垦方向为林地,复垦面积约110031m2。项目总投资4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2.16%。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拟采取围挡、苫盖、洒水等工程措施,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主要有胶凝材料、粗砂和细砂运输车辆扬尘、胶凝材料装卸粉尘、立式搅拌机搅拌粉尘以及露天采坑风蚀扬尘,其中胶凝材料装卸粉尘、立式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胶凝材料仓和立式搅拌机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运输车辆扬尘、露天采坑风蚀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配有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排至厂区现有高位水池,回用选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生产废水排至厂区现有高位水池,回用选厂不外排;项目在铁蛋山露天采坑底部铺设防渗膜,露天采坑周边设置截水沟,防止露天采坑外雨水进入露天采坑。本次评价提出了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应保证防渗层的施工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破损及时维修等措施,防范区域地下水污染。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中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土方全部回用于厂区内的场地平整;其他建筑废弃物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作为一般固废处理,由运输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含油抹布,暂存于厂区内拟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态环境本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大面积的开山毁林,不涉及珍稀濒危动植物。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将施工区控制在现有的土地范围内。通过加强管理,合理放线等措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实施后封场期对复垦树木进行养护,监测各区域复垦植被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及时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种。环境风险:本项目实施后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等。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危险物质的管理,专人负责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并做好登记记录。尾矿再处理车间内的筛分脱水间和搅拌制备间各设1座事故池,用于储存泄漏的物料。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认真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制定的各项应急规定后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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