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5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询价 福建 - 厦门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附属学校校园绿化养护服务 | ||
| 预算 | 11.3万 | ||
| 省份/直辖市 | 福建 | 地区 | 厦门市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 | 联系方式 | |
| 所含内容 | 园林招标绿化招标苗木招标草坪招标绿化养护招标绿化带招标乔木招标灌木招标攀援植物招标树苗招标草本地被招标绿化苗木招标校园绿化招标割草机招标油锯招标修剪机招标肥料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附属学校
校园绿化养护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小额采购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校园绿化养护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采购内容: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2.服务地点: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同安区海城二路 999 号)。
3. 采购方式:询价。
4.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为 11.3 万元,服务期总报价超过该限价的
为无效报价;
5.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30日上午 10 点。
6.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同安一中附属学校小学二部3号楼六楼总务科
7.服务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日。
8.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 (供应商需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学校党委会(询价小组)依 据报价、供货商服务承诺、商业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 均能满足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 ”的供应商中,根据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校园绿化养护总面积约28156.63平方米。
(二)、技术要求
1、养护内容
1.1校区范围内所有绿地植被;
1.2负责学校范围内所有乔木、灌木、草地的修剪、施肥、浇灌、支撑、美化等养护;
1.3定期的病虫害防治;
1.4绿化带的保洁、乔木枯枝坏枝清运工作;
1.5根据学校实际,规划好学校绿化,及时补种、改种苗木;
1.6劳动基地管养,含蔬菜及中草药种子、施肥、浇灌等;
1.7学校重大活动、节日时做好校园绿化的布置;
1.8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进行树木的木头支撑。
1.9校园内所有绿化养护所需要的肥料、农药等。
2、项目人员要求
2.1人员要求:总人数不得低于3人,现场经理(即管理员)至少1人,专职植保施工人员至少2人,以上人员需要驻点学校。
2.2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肢体缺陷。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男工在20—55周岁,女工在20—50周岁。
2.3校区人员调配由采购人根据情况安排。
2.4植保员须承担自身养护范围内的病虫监测任务,且定期按要求向采购人汇报病虫情。
2.5日常养护园林器械操作工指能熟练操作油锯、绿篱剪、割草机、喷药机等园林养护设备的技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6供应商应根据厦门气候特点自行估计恶劣气候带来的额外工作量,除正常养护工人,在台风、洪涝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成交供应商须另外组织50岁以下的男工10人供采购人在应急抢险统一调配使用。在此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待命,到相应管理场所集中。组织的10人抢险队伍中必须有3名以上能熟练操作油锯的工人。
2.7在绿化养护期间,拟更换的绿化养护人员招聘应邀请采购方参与或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上岗。
2.8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确保项目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的措施说明。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能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则所更换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成交条件且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未经许可擅自更换的,成交供应商须按主要技术人员2000元/人次、其他人员1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2.9服务期限内,应满员到岗。全员应接受采购人的要求实行指纹或打卡考勤,每天上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因考勤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工时扣减相应承包费用。
2.10在每天(含节假日)巡查中,每次发现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在岗或与响应承诺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扣1000元/人.次;每次发现养护工人每少1人或没穿工作服或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如健康、年龄、服装不统一等),扣300元/人.次,一次检查超过3人次违规或缺岗,将加倍扣罚;缺岗超过应到人数的20%以上(含20%)的,扣除当周全部养护经费(类似情况在一年内发生三次的,采购人可认定成交供应商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有权提前解除养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做任何补偿,所造成的双方损失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11员工待遇严格按最新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工资标准严格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社保、医保等符合规定。
2.12供应商需承诺在服务期间若碰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能够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要求。
3、养护要求
3.1养护时间要求
3.1.1绿地环境卫生保洁时间: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6:30—18:30,其余时间安排人员巡扫。
3.1.2绿地养护作业时间: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上午6:30—11:30(夏季:6:00—11: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其余时间根据实际安排人员承担绿地维护等工作。
3.1.3遇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等按采购人要求延长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扫保洁,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3.1.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至少1台工具车、2台割草机、3台修剪机专门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间应存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3.2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劳动力及杉木支撑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可随时调入现场,并需视现场情况随时增投相关设备,以满足养护需要。
3.3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地震、霜冻、人为破坏等)以外,养护期间花木死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恢复原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4对施肥、药的基本要求:肥料、农药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施用。
3.5养护所需的包扎加固等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绿化垃圾、枯枝、坏枝及杂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并包装好后外运。
3.6全年养护防治病虫害及肥料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肥料数量不少于有机肥数量为每年4吨(以包装验收计算),尿素肥10包,复合肥10包。施肥前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验收确认。
3.7对灌溉与排涝的要求:
| 灌溉对象 |
灌溉要求 |
土壤含水量要求 |
排涝 |
| 草坪及其它草本地被植物 |
1、根据各种园林植物的生物学性进行合理灌溉。 2、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浇水水量应大于植物的蒸腾量。 3、特别是9月至次年2月份要多浇水,使各种园林植物保持优良的长势。 4、三角梅、杜鹃等可在秋、冬季适当控水,但以不发生萎焉为度。 |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2-18%,粘土为21-22%。 |
在春季多雨和夏季台风暴雨季节应及时排涝,防止因积水烂根而死苗。 |
| 灌木 |
|||
| 乔木 |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浇水。 |
树穴中有种植灌木、草坪和其它地被的乔木、行道树,在雨水缺少的季节土壤含水量要求同上。 |
3.8水源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要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浇灌和排涝工作,提倡合理浇灌,做到既不少浇也不多浇,科学浇水,节约水资源,因节水办对每个水表的用水额度有规定,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对水表用水量进行管理,因管理不当造成水表超标用水被罚款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浇水和排涝不符合要求造成园林植物缺水,影响生长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漏水的,将按《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绿化管养检查考核办法》、《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扣罚;成交供应商用水不当造成浪费的按以下办法处罚:(1)绿地上灌溉水被盗用未及时制止或非经采购人许可擅自供其他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00元,类似现象发生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养护合同,并记不良记录一次。(2)非经采购人许可擅自灌装由采购人提供的水源水,用于本养护业务以外的灌溉,每被发现一次扣罚10000元,发生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养护合同,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9养护须按《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厦市政园林〔2011〕159号)文件的绿地等级标准进行养护,其余未尽事宜以此文件为准。
3.10绿化工作要求:
| 养护对象 |
日常养护工作 |
施肥 |
修剪、整理 |
病虫害防治 |
| 乔木类 |
专人浇水、松土、整穴,创造有利于植物生长的良好条件 |
每年施2次有机肥,配合少量化肥 |
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剪去枯枝、病枝、重叠枝,并修整树冠造型 |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病害高峰期及时防治 |
| 灌木类 (绿篱) |
每季度施肥1次(有机肥+尿素)促进生长 |
每个月修剪1至2次,形成错落有致或整齐划一的效果 |
根据实际病虫害进行防治 |
|
| 草坪、其它地被植物 |
专人浇水、松土、拔草,保证生长良好 |
每2个月施肥1次,以化肥为主,辅助有机化肥 |
根据草坪生长的情况割草(生长期内每30-45天割草一次) |
提前预防与治防相结合,主要防治地下虫害 |
| 藤木 植物 |
专人浇水、松土、摘心,整理,促进生长迅速,形成荫棚 |
每个月施肥1至1次,有机肥和化肥各50%,促进生长 |
根据生长情况摘心,疏枝处理,尽快形成遮阳效果 |
预防为主,每月喷洒杀虫、杀菌剂进行防治 |
| 备注 |
1.浇水:每1-2天浇水一次,不干不浇;夏秋季早、晚浇水,冬春季近中午浇水。 2.整穴:每年至少2-3次,以改善土壤通透性及花草生长环境,可配合施肥及中耕除草进行。 3.除草: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防治与化学除草相结合,抑制杂草生长。 4.保护:对于个别不适合低温生存的绿化苗木应采取抗寒保护措施。 |
|||
2.整穴:每年至少2-3次,以改善土壤通透性及花草生长环境,可配合施肥及中耕除草进行。
3.除草: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防治与化学除草相结合,抑制杂草生长。
4.保护:对于个别不适合低温生存的绿化苗木应采取抗寒保护措施。
4、其他要求
4.1成交供应商应在养护过程中每月组织例会进行小结,对薄弱环节提出加强措施,并书面报告采购人。
4.2配合采购人质监部门的要求:
4.2.1建立相应的内业档案制度;
4.2.2根据采购人的养护要求,上报月、季、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含用水、用肥、用药、用苗情况);
4.2.3肥料、农药、补植苗木等数量的确认;
4.2.4对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4.2.5每日上班时间项目组人员应到齐,定点备询。
4.3配合采购人其他部门的要求:
4.3.1作业人员登记;
4.3.2绿地数据调查;
4.3.3植物病虫害的监测与预报。
4.4维护校园绿化形象要求
4.4.1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
4.4.2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要求日产日清;
4.4.3爱护公共设施;
4.4.4施工时设置施工提示标识及围护设施。
4.5苗木的补植(大面积补植除外)费用已包含在成交金额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规格、质量及种植计划执行,若成交供应商执行不到位,采购人除按规定处罚外,并有权让第三方执行,且产生的一切费用从成交供应商养护款中扣除。
4.6采购人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养护要求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严重达不到养护要求的可要求终止合同并有权拒付养护费。质量要求和考核指标如下:
4.6.1绿化养护管理的质量要求:树木生长茂盛无枯枝、树形美观完整无倾斜、绿篱修剪整齐无缺枝、花坛土壤疏松无垃圾、草坪平整清洁无杂草、树木草坪无虫害。能按校方各个区域功能要求进行个性化整理、修剪、成形。
4.6.2具体的考核指标
4.6.2.1草坪保持平整,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超过时应及时进行修剪。
4.6.2.2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孽生。
4.6.2.3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应在一周内清除,并适时补种。
4.6.2.4绿篱超过平齐线10公分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
4.6.2.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6.2.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4.6.2.7新种树苗:本市苗成活率大于95%;外地苗成活率大于90%。
4.6.2.8新种树木:高度1公尺倾斜超过10公分的树木不超过树木总数的2%;栽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大于98%;
4.6.2.9五大虫害的树木不超过树木的总数的2%;
4.6.2.10树木二级分枝、枯枝不超过树木总数的2%;
4.6.2.11绿化围栏设施无缺损;
4.6.2.12绿化建筑小品无损坏;
4.6.2.13草坪无高大杂草,绿地无野生的攀援植物;
4.6.2.14绿地整洁无杂物、垃圾;
4.6.2.15绿化档案齐全,有动态记录。
4.7绿化养护不力造成校区原有的树苗及树木损失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额赔偿相应损失。
4.8采购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和养护作业工具储藏间。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均应具有足够的办公场地。
4.9供应商需承诺:若成交,则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全校绿化重新进行全面修剪、并开展相应的养护工作。
4.10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工艺提出折换或修改要求,拒不服从的按采购工程材料、设备工艺的原报价进行扣罚。
5、考评依据、考评方式
5.1考评依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厦门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暂行)》、《厦门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暂行)》等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均为考评依据。
5.2考评方式:接受学校不定期的日检、月检。采购人根据日检、月检的检查评定情况和各项专项检查结果,对承包绿化养护单位管养质量评价。
5.3每季度的养护费按考评后的成绩进行支付。
5.4考评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考评后扣罚款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响应要求
6.1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绿化养护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服务,确保质量;所提供的具体服务面积、范围及服务要求等不得低于本项目所述内容。(需提供书面承诺函证明文件)
6.2供应商应结合养护要求,根据每个季节、月份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养护组织设计及养护管理计划,科学安排养护工作,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具体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养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采购单位将定期对养护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需提供相应措施方案证明文件)
6.3供应商须详细说明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设备情况,配备能熟练使用养护机械、设备的园林技工,保证按制定的养护标准完成养护任务。(需提供人员设备清单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7、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
7.1养护作业中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2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商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承诺在业内无欺骗、欺诈的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记
录者不得参与报价。
四、供应商必须提供标准档案袋,内含: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
5.服务质量保证书。
五、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市政绿化招标采购https://www.yllhzb.com
六、公告说明
本公告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1296/XFtXSpsB8JITibH4d7R-.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