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技术山东分公司消防维保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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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项目名称: 东航技术山东分公司消防维保项目 1.2 标段名称: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1.3 标段号: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1.4 招标范围与说明: 项目名称:东航技术山东分公司消防维保项目;服务内容及维保设备:服务内容:对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青岛胶东机场机务区进行建筑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主要维保的消防设备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源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水喷雾灭火系统 6.细水雾灭火系统 7.泡沫灭火系统 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9.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10.气体灭火系统 11.干粉灭火系统 12.防烟排烟系统 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4.防火分隔设施 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8.防火门监控系统;合同期:3年;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预算(不含税):1,117,924.53元/三年;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372,641.51元/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认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2、投标人同时具备由省级建设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类似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招标人暂停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转包、分包。 11、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1.6 采购清单: 清单-*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4:06-1 报名后查看 1.7 公司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类似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 报名方式

3. 招标文件

4. 联系方式

4.1 招标人: 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4.2 联系人: 宋老师 4.3 联系方式: / 4.4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 4.5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6 联系人: 饶洪涛/冯建忠 4.7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8 联系地址: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兴三街东航基地A1楼

5. 其他说明

5.1 第一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caigou.ceair.com完成免费注册登记。 第二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报名,在费用管理页面查看本项目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完成转账后,进入费用管理页面确认交款信息。如果提示企业信息不完善,请至系统管理-企业信息页面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后待审核通过即可继续确认交款信息。(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咨询在线客服) 第三步:完成交款信息确认后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我的招标-继续任务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联 系 人:饶洪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raohongtao@ceebc.net 邮寄及联系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兴三街东航基地A1楼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咨询在线客服。 5.2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定标方法: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择优确定。担保要求: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额10%。

6. 附件

附件下载:无附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7.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jtcwbtsyy@ceair.com。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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