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GGL【2025】1201-061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托育人才培养物料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5.评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托育人才培养物料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甘肃鑫之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西岔镇九龙江街2033号6号楼U027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庄、张雪民、党桂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收费金额:296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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