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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以下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楼
邮政编码:21413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发文时间 |
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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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2台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投许〔2025〕278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锡数投许278 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2台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pdf |
| 2 |
关于无锡华乾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投许〔2025〕279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锡数投许279 无锡华乾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