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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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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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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际铁路惠山站区管理委员会大风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5041号 5041 大风河综合整治工程.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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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无锡一名精密铜带有限公司电子引线框架异型高强高导精密铜带扩建项目(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5042号 5042 一名精密铜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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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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