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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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 决定时间
1 关于江苏国能合金科技有限公司非晶合金变压器制造的改建及纳米晶超薄带和非晶粉末的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5〕2044号.doc 2025.6.3
2 关于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智能化无人化生产线工艺技术及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5〕2045号.doc 2025.6.4
3 关于无锡市齐力纸业有限公司新型特殊涂层纸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5〕2046号.doc 2025.6.4
4 关于无锡市福美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的加工及制冷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组装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5〕2047号.doc 2025.6.6
5 关于宜兴市永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塑料配件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5〕2048号.doc 2025.6.6
6 关于江苏润稼新材料有限公司铜排、铜带、6kV以下电线电缆制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5〕2049号.doc 2025.6.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YXHBJX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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