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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老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4座垃圾转运站的报废压缩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GR2026HB100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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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1710.00元/吨 |
报名保证金 |
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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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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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转让方 |
老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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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敖青青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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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老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场路、江山、孟楼、袁冲4座站的报废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设备现状腐蚀严重、部件老化、无可用性)。 本次转让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以单价1710元/吨挂牌,最终成交价款按标的物现场过磅净重核算。 本次转让的标的无抵押、担保等限制交易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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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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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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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鄂华资评报字【2025】第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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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值 |
1710.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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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备案情况 |
备案机构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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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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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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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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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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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要求 |
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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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设备现状(含腐蚀、损耗等瑕疵)。本次转让按现状整体转让,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标的存在瑕疵等理由拒绝按现状接收标的。 2.标的设备存在严重腐蚀情况,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现场过磅称重并以此作为价款核算依据,成交价款根据过磅净重单独核算。受让方需在转让方发出拆除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分批次完成全部设备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工作,严格遵照转让方的场地作业、安全管理等要求执行;逾期未完成的,相关风险、违约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最终受让方需在标的现场(或转让方指定场地)开展设备报废拆解作业,作业全程须符合当地生态环境、治安管理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扬尘及污染物排放,严禁造成环境污染。拆解、拖运、切割过程中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损坏转运站地面、墙体、管线等配套设施;作业期间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受让方完成报废拆解后,需向转让方提交符合要求的设备报废拆解证明文件。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税款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 5.成交后,受让方已交纳的项目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总价款以标的设备现场过磅净重核算结果为准,保证金冲抵后不足的部分,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入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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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保证金1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完成全部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转入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华资评报字【2025】第132号)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 4.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单价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搬运、拆卸、切割、市场价格波动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成功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搬运等)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资产移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等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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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拥有合规的拆解资质。(营业执照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机电设备回收等相关规范,且在有效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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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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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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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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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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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5.授权委托书6.经办人身份证; 7.交款凭证;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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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地点 |
1.襄阳市长虹北路46号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 2.老河口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口路6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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