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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1#制酒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1#制酒车间)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岩滩村八组 建设单位: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 建设内容: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岩滩村八组,规划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785.14m2(约合7.18亩)。项目生产工艺遵循茅台镇酱香型白酒传统酿造工艺,其生产过程分为成品大曲粉碎和基酒生产、贮存等流程;项目只生产和贮存基酒,直接购买成品大曲粉碎使用,不设制曲车间和包装生产区。项目规划新建3栋制酒车间、1栋生活办公楼和3栋锅炉房,年产酱香型白酒(基酒)300吨。截止本次竣工验收时(*开通会员可解锁*),本项目已建成制酒车间3栋(共37口窖池)、生活办公楼(3F)1栋、锅炉房3栋,同步配套建设窖底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污水事故池、冷却水循环池、危废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其中3#制酒车间(12口窖池,兼并重组前原仁怀市御恒酿酒作坊)已在兼并重组前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2#制酒车间(兼并重组前原仁怀市曦曦酿酒作坊)已建成未投产;目前仅1#制酒车间(12口窖池,兼并重组前原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建成投产,年产酱香型白酒10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绍凡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02-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1#制酒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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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1#制酒车间)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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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仁怀市坳口坊酿酒作坊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1#制酒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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