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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宝俪涂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市宝俪涂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市宝俪涂料有限公司在原厂址及原已审批环评项目的基础上改变产品类型、增加生产设备、扩大产能,同时将未纳入原环评的一栋一层甲类车间(A-2)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本次改扩建项目依托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储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可知,环评平面布置图中的停车棚实际变更为简易仓库,用于储存袋装物料,因此新增建筑面积1132m2,不新增占地面积,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34933.3m2,总建筑面积为11882m2,主要建筑有一栋一层甲类车间(A-1)、一栋一层丙类车间(A-3)、一栋一层甲类仓库(B-1)、一栋一层乙类仓库(B-2)、一栋四层办公楼(D-1)、一栋五层宿舍楼(C-1)、一栋一层甲类车间(A-2)、一栋一层甲类仓库(B-3)、一栋一层乙类仓库(B-4)、一栋一层简易仓库、辅助用房、一栋一层门卫室和容纳22个储罐的储罐区。改扩建项目年产塑料油墨150t、硝基清漆250t、硝基磁漆30t、丙烯酸磁漆250t、硝基漆稀释剂250t、丙烯酸漆稀释剂100t、改性酚醛胶黏剂450t、清洗剂300t、助焊剂300t、聚氨酯漆稀释剂100t。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市宝俪涂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 ①塑料油墨、硝基清漆、硝基磁漆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塑料油墨、硝基清漆、硝基磁漆生产过程中投料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搅拌时采用覆盖式桶盖覆盖,搅拌过程中覆盖式桶盖密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室收集;分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②清洗剂、助焊剂、硝基漆稀释剂、丙烯酸漆稀释剂、聚氨酯漆稀释剂、丙烯酸磁漆生产过程搅拌和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清洗剂、助焊剂、硝基漆稀释剂、丙烯酸漆稀释剂、聚氨酯漆稀释剂、丙烯酸磁漆生产过程搅拌和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 ③喷漆打版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 喷漆打版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④试喷漆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 试喷漆在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试喷漆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水帘柜负压收集。 ⑤罐区有机废气 储罐区储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综上①②③④⑤所有废气收集后经G4漆雾过滤+F9滤袋一体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吸附再生处理后经排气筒(15m)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VOCs、苯系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VOCs、甲苯、二甲苯、三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2)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中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 (3)恶臭 项目投料、分装、混合等生产过程会产生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15米排气筒)和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引至中心城区净水厂集中处理。 (2)冷却水 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半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冷却水水质简单,水质(主要为SS)可以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引至中心城区净水厂集中处理。 噪声: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购置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减震等措施。 固废: (1)一般固体废物 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②投料粉尘回用于生产;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原料桶、过滤棉+滤袋、漆渣、废清洗剂、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签危险废物处理协议。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宝俪涂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石滩镇沙庄街上塘工业区百花尾(土名) 联系人:兰* 电话:135****8166 广州市宝俪涂料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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