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年产3.5万吨矿用新材料项目(一期)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 |
四川省有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川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购买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已建标准厂房,购置反应釜、贮罐及智能化设备等,建设年产3.5万吨矿用新材料生产线配套的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液压支架用乳化油、浓缩液5000吨,各种润滑油脂10000吨,煤层气(页岩气)开采用助剂10000吨,抑尘剂、水处理药剂产品5000吨生产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环保投资约192万元。 |
1.废水:项目循环冷却废水、实验废水、拖地废水、去离子设备反冲洗废水、RO浓水收集后经“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会同项目生活废水、初期雨水依托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投料及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线工艺废气采用管道密闭收集,经“二级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强化密闭、防止物料泄漏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调合釜、溶解罐、皂化釜、包装机、混料机、干燥机、空压机以及各类风机、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皂化釜冷凝液上层浮油、废样品、实验废液、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絮凝沉淀池污泥、废导热油、蒸发器浓缩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产线布袋除尘收尘灰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器滤芯、废RO膜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