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邮编:620020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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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四川省凯米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t金属表面处理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年产5000t金属表面处理材料项目 |
四川省凯米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眉山高新化工园区 |
眉市环建函[2025]38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 |
关于四川川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四川川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丹棱经开区A区 |
眉市环建函[2025]39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