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
青神县南城镇 |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青神县南城镇,在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东侧空地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规模0.5万立方米/天,主要包括新建多段A/O池1座、二沉池2座、高效沉淀池1座、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鼓风机房及加药间1座、污泥脱水间1座、紫外消毒及计量出水池1座。项目建成后新增0.5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能力,全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万立方米/天。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多段A/0+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部分中水回用,部分排入岷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257万元,环保投资约65万元。 |
1.废水:项目收集的废水,以及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污泥脱水废水、反冲洗废水、化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地坪废水、除臭装置废水等,均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中水回用,部分达标排入岷江。 2.废气:本次项目新建的污水生化处理单元(多段A/O池),污泥处置单元(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回流井、污泥储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均采取密闭加盖、抽风管道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采取增加绿化、加强污泥清运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排放,避免恶臭扰民。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搅拌机、刮泥机、风机、空压机、压滤机、各类泵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油桶、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格栅渣、沉砂、生物除臭滤池废弃填料等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交由具有污泥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