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万晟新材料2026年运动场地材料新建项目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清水路二段5号1#厂房1层 |
四川万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时实环安科技有限公司 |
另起行 |
另起行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弹性地垫、PU弹性地垫的加工生产,年产塑料弹性地垫7000吨、PU弹性地垫1050吨。项目的占地面积4386m2,建筑面积约4386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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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的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本项目每个钙粉储存罐顶部均配套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储存罐粉尘经仓顶排气口直接进入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覆膜滤袋拦截过滤后回落至储存罐内,处理后的粉尘在封闭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塑料弹性地垫、PU弹性地垫生产废气(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异氰酸酯、氯化氢、臭气浓度)经“汽水分离器+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二、废水 本项目挤出成型冷却废水先经“沉淀+捞渣”处理后汇同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视高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经视高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柴桑河。 三、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振、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固废:项目劳动定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项目原辅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单位;项目破碎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重新回用于混合分散工序;项目冷却废水捞渣、污泥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回收处理公司回收处置;项目布袋除尘器装置除尘灰(钙粉储存罐)经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回用于生产;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经供应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手套和抹布、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汽水分离水、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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