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中区刘二堡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及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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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刘二堡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一)2022年刘二堡镇开展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共4个,分别为沈阳市汇川饲料厂的汇川淡水鱼饲料加工项目、沈阳元丰饲料厂的元丰淡水鱼中转市场和饲料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沈阳市辽中区广信饲料厂的广信淡水鱼饲料加工项目、沈阳市辽中区彦鸣源冷冻制品厂的彦鸣源淡水鱼冷链运输配套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辽中区政府业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原沈阳元丰饲料厂的“元丰淡水鱼中转市场和饲料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调整为沈阳元丰饲料厂的“投资1200万元的绿色节能饲料研发项目”、原沈阳市辽中区彦鸣源冷冻制品厂的“彦鸣源淡水鱼冷链运输配套项目”调整为沈阳市汇川饲料厂的“20万吨数字化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二期)”,其余2个建设项目不调整。

(二)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详见附件)

二、资金拨付情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批准建设农业产业强镇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5〕2号)及省厅最后申报时限要求,产业强镇先期补助资金(300万元)拨付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开展国家产业强镇评估认定工作,争取后续奖补资金700万元。目前,汇川淡水鱼饲料加工项目完成验收审计,已拨付到企业补贴资金210.45万元。汇川饲料20万吨数字化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二期)建设已完成,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审计报告未出具。经请示区政府同意,要求刘二堡镇开展国家产业强镇评估认定工作,并同意支付符合产业强镇评估认定必要条件的剩余补贴资金74.55万元。待审计报告出具后,再依据审计结果据实拨付。

现将2022年辽中区刘二堡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2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2022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pdf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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