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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标段(龙涓镇、长卿镇等片区)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安建招字[2025]034号
各投标人:
一、关于安溪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标段(龙涓镇、长卿镇等片区)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3.5“施工阶段人员考勤情况及处罚标准”调整如下:
人员 |
每月应到位天数(天) |
每月可 请假天 数(天) |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或请假天数超出可请假天数 |
|
5天内(含5天)处罚 |
10天内(含10天)处罚 |
|||
建造师每1名 |
30 |
5 |
每天3000元 |
每天5000元 |
技术负责人每1名 |
30 |
5 |
每天2000元 |
每天3000元 |
安全员每1名 |
30 |
5 |
每天2000元 |
每天3000元 |
施工员每1名 |
30 |
5 |
每天2000元 |
每天3000元 |
质量员每1名 |
30 |
5 |
每天2000元 |
每天3000元 |
材料员每1名 |
10 |
0 |
每天1000元 |
每天2000元 |
机械员每1名 |
10 |
0 |
每天1000元 |
每天2000元 |
劳务员每1名 |
10 |
0 |
每天1000元 |
每天2000元 |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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