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标段(龙涓镇、长卿镇等片区)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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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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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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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标段(龙涓镇、长卿镇等片区)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安建招字[2025]034号

各投标人:

一、关于安溪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标段(龙涓镇、长卿镇等片区)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3.5“施工阶段人员考勤情况及处罚标准”调整如下:

人员

每月应到位天数(天)

每月可

请假天

数(天)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或请假天数超出可请假天数

5天内(含5天)处罚

10天内(含10天)处罚

建造师每1名

30

5

每天3000元

每天5000元

技术负责人每1名

30

5

每天2000元

每天3000元

安全员每1名

30

5

每天2000元

每天3000元

施工员每1名

30

5

每天2000元

每天3000元

质量员每1名

30

5

每天2000元

每天3000元

材料员每1名

10

0

每天1000元

每天2000元

机械员每1名

10

0

每天1000元

每天2000元

劳务员每1名

10

0

每天1000元

每天2000元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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