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北侧(兴华路)排水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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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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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北侧(兴华路)排水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丹桂河北侧(兴华路)排水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14015),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条款号3.1.8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共3人,其中市政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市政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人(含危大工程所要求的安全员1人),其中危大工程所要求的安全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安全员的证件及社保凭证;

试验员:0人;

劳务员:1人(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以上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14015)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pc/)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祥润(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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