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阳江水质净化中心配套污水收集及中水回用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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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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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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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阳江水质净化中心配套污水收集及中水回用工程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洛江阳江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阳江水质净化中心配套污水收集及中水回用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5]150号),现将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答疑纪要

疑问一:关于招标文件“第 3 节 定标办法”中“2. 企 业实力”:2.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 (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造价 5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请问业绩是否需要“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是否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如若不需要,投标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请明示?

答复:详见补充通知。

疑问二: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质量员: 2 人;请问质量员的专业类别是否有要求?

答复:市政工程质量员:2人。

疑问三:定标办法前附表中未列明各子要素的具体证明材料要求,请代理提供。

答复:已补充,详见补充通知。

疑问四:投标人提供的拟派人员社保由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是否认可?是否适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社保由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予以认可,适合招标文件要求。

疑问五:定标办法1、投标人过往荣誉投标人承建(非参建、非专业 工程)工程获奖情况: (1)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 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 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得 100 分; (2)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 工程奖奖项得 80 分; (3)其余得 60 分。请问是否要求近五年的奖项。2、投标人在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数量情况。

1.投标人在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大于等于 35 人的 得 100 分; 2.投标人在职高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人员大于等于 25 人的 得 80 分; 3.其余得 60 分,职称证书无法证明是本企业人员是否应增加社保证明?

答复:详见补充通知。

疑问六:本项目的造价模版为甲供不计入总造价, 投标人编辑投标报价预算导出的excel投标报价及XML投标报价的封面,为自动生成,依旧显示有甲供费用,软件自行生成导出投标人无法修改,请问对评标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投标人应如何处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包含甲供材料费,仅计算甲供材料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总报价应不包含甲供材料费。

疑问七:本项目第3节定标办法企业实力2.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造价5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是否按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B 类)3.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请代理明确!

答复:详见补充通知。

疑问八:定标办法里面的业绩是否需要网查?

答复:详见补充通知。

疑问九:问1:定标因素中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按福建省建筑市场规定需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竣工信息及相关数据?2:定标因素中的高级工程师人数如何体现和证明?

答复:详见补充通知。

疑问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1页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与DBJT13-416-2023《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划分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复:以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为准。

疑问十一: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未发现“CAD版本图纸”,请提供“CAD版本图纸”。

答复:已发布“PDF版本图纸”,不再另行发布“CAD版本图纸”。

疑问十二:

为了标书的美观性,表格样式是否可像上图那样自行填充?请明确。

答复:不可以,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为准。

第二部分: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3章第3节定标办法3.1定标办法前附表按以下内容调整:

定标要素

子要素

证明材料

定量评审标准An

权重Bn

1. 信誉

1.1.投标人过往荣誉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建(非参建、非专业工程)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奖情况:

(1)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得100分;

(2)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奖项得80分;

(3)其余得60分。

(不限定专业)

10%

2. 企业实力

2.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得100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80分;

(3)其余得60分。

10%

2.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1、“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的数量情况进行评审:

(1) 具有5个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的,得100分;

(2) 具有3个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的,得80分;

(3) 具有1个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的,得60分;

10%

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1、“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数量情况进行评审:

(1) 具有2个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的,得100分;

(2) 具有1个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的,得80分;

(3) 其余不得分。

10%

2.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实力

1、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相应得分:

(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0分;

(2) 其余得80分。

10%

2.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投标人的聘用年限。

1、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记录。

注: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社保的,不予认可。

(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投标人的聘用年限均超过3年的得100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投标人的聘用年限均超过2年的得80分:

(3) 其余得60分。

10%

2.6.投标人在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数量情况。

1、提供在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

注:①在职单位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②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缴纳社保的,不予认可。

1.投标人在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大于等于35人的得100分;

2.投标人在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大于等于25人的得80分;

3.其余得60分。

10%

3. 报价

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前三名者(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且并列的名次不占用下一个名次的名额,下同)得100分;

(2)第四至第六名者得80分;

(3)其余得60分。

30%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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